第六十七章:指骨
媚香楼的芭蕉小院里,余韵收拾完东西后,在向戚老辞行。
“什么?你要跟那个臭小子回邯郸?”戚老得知后暴跳如雷。
余韵点头。
“哎呦,我的宝贝徒儿,如今你实力还远远不够,去那里被认出了身份,断然无法全身而退。况且跟那个惹人厌的小子同行,那就更危险了。”戚老苦口婆心地劝说道。
“不如乖乖的呆在帝都,等你登临王境,那时候想去哪就去哪,谁也挡不住你。”戚老继续说道。
余韵摇头,什么话也没说。
“哎,你这丫头怎么油盐不进,气死老夫了。”戚老吹胡子瞪眼,却也没有办法。他知道这徒儿的性情,一旦下了决心谁也无法更改。
“就不该让你跟那臭小子走得那么近。你小时候多乖多听话,现在被他教坏了,连戚爷爷的话也不听了。”戚老抹着眼泪哽咽着说道,凄凉得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被儿女遗弃。
韵儿翻了个白眼,自己哪有听过他的话呀,以前老是想忽悠自己习武,自己可没搭理过他。
“好啦,我会平平安安的,不用担心。”余韵安慰道。
“这么倔,真是女大不中留。把你的琴给我。”戚老无可奈何,拿过她的凤凰古琴。
“我在这琴剑中封存三道剑气,遇到危险时可以催动出来,斩杀寻常宗师不在话下。若是遇上了王境强者,放出来也能略微抵挡一阵。”
戚老施展逆天手段,封存三道剑气在她的琴剑中。这种剑气并不能长久保存,会随着时间流逝而逐渐变弱。
若非他需要守护卫家一脉,不能轻易离开帝都,他肯定会跟着余韵一起去的。
“多谢师尊。”余韵乖巧的说道。
“嗯。”戚老看着她的模样,心中的闷气消散了不少,像她这样的女子当真是让人生不起气来。
众人吃过晚饭后,只有余韵先行告辞回去收拾东西,其余人都在院中聊天。
忽见漆黑的夜空中,一道亮光闪过。
“那是什么?似乎落入了媚香楼的方向。”
景歌凝神细看,没能看清楚,那东西的速度太快了。
“是那老东西的剑。”兰姨开口答道。
“老东西是指师尊吗?”卫子夫问道。
兰姨点头。
“他的剑?”卫子夫诧异,她几乎没见过师尊出过手,未曾见过他的剑。
“对于一个真正的剑客来说,剑和生命一样重要。很多剑客终生都觅不到一把适合的剑。剑客选剑,有灵的剑也会选择主人。他云游四方时,曾在一座山上遇到一把灵剑。那把剑和他心意相通,却不知因何缘故不愿跟随他。但在他需要时,可以借来一用。”兰姨说道。
“看来他相当看重那个女娃子。”兰姨又说了一句。
“那是,我那小师妹可是宝贝得很。”卫子夫看了景歌一眼,笑着说道。
“韵儿那丫头确实讨人喜欢。”景母说道,随后嘱咐景歌,“既然她跟你同去,你得护好她,不可轻涉险地。”
“孩儿知道。”景歌允诺。
“景哥儿,你也得护好千雪呀,不要让她胡来。”卫子杰也凑近景歌,偷瞄着低声说道。生怕在房内忙着收拾东西的千雪听到。
众人看着他鬼祟的模样不禁大笑起来。
“放心,只要我还在,她们就会平安。”景歌也笑着答道。
“夜深了,都散了吧。”
闲聊一会后,景母起身说道。
景歌把卫家两姐弟送到门口,对卫子夫说道,“卫姐姐,常言道富不与官斗,及时止损就好,切勿轻举妄动,静观其变。”
卫子夫沉默了片刻,点点头转身走了。
如今朝中那两位女人,让她感到忌惮,深不可测,意图难明。
“子杰。”
景歌本想跟他说让他多替姐姐分担些,话到嘴边却拐了个弯。
“有什么事,传信告知我。”
“知道咧。”卫子杰摆手应道。
深秋夜凉,侯府中树影随风摆动,除了树叶的沙沙声响,一切都很安静。
玉珏吹熄了烛火,从房中窗缝悄悄望着盘坐在庭院凉亭的那个人。
他的身上萦绕着淡淡毫光,双眸紧闭,不知是在修炼还是在冥想。
片刻后,他的后脑勺上三寸左右的地方浮现出一团光影。玉珏瞪大了眼睛,好奇的盯着那团朦胧的光。
只见那团朦胧的光影逐渐亮了起来,变得璀璨,发出炽盛的光芒,照耀得庭院如白昼一般。
而后白光一闪而熄,敛了起来,耀眼的白光没有惊动外界。玉珏知道是兰姨暗中出手,制造了一道结界,封印住了庭院。
是一块骨头?
悬在他脑后的一小块如白玉晶莹的东西像是一截指骨。景歌探手到头顶上,把那块小骨头抓住,拿到面前细看。
他早就知道自己身上藏着这一块东西,当初战王曾把它逼出来过,而今是他第一次凭借自己的力量和意志让它凝成实体浮现出来。
咦?它在消散。
景歌盯着手中的那块小指骨,它在缓慢的消散,化作丝丝缕缕的雾气,无法控制。
那些雾气又回到了我的体内,这是一截指骨。
是那个东西,没想到真的存在,而且被我找到了。景歌凝眸静思,心中思绪万千,他记起了一些片段。
“爹爹,将来我不仅要像你这样当大元帅,还要成为天下武道第一人。这样就可以保护好娘亲和月儿豆豆他们。”
“呵呵,当大元帅要读很多很多书,掌握很多的知识。成为天下武道第一人呢就要很努力很努力的练功,不能偷懒。”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你花很多时间去读书,就没时间练习武功了。同样花很多时间去练武,就没时间读书了。”那个身着衣甲的男子笑着摸了下他的脑门,把他抱起来。
“我可以花一半时间读书,一半时间练武。我很用功的,不信你问娘亲。”小男孩歪着脑袋认真的说道。
“爹爹当然信啦,不过这样做不够专注,既当不了大元帅,也成不了武道天下第一人。要学会取舍,只有专心去做一件事才能做到最好,超越所有人。懂吗?”披甲的男子笑着温和的跟他解释,抱着他走向那个站在门口等他的绝代女子。
“噢。”小男孩似懂非懂的应了一声,不甘地说道。“可我还是既想当大元帅又想当天下第一。”
听着小男孩低声嘟囔的声音,他和随从们都笑了起来。
“你想一下,你看半天书,练半天武动,人家不看书的,就能把时间省下来,练上一整天武功啦。人家每天都比你多练五六个时辰,肯定会比你厉害的是不是?”男子耐心地跟他解释,试图让他知道专注的重要性。只有心无旁骛地去做一件事,才有可能做到极致。
“那可不一定,少帅天资聪慧,哪是那些凡夫俗子可比的,练半天就比他们练上一整天都厉害。”随从插嘴说道。
“聪慧倒是不假,毕竟是本帅跟程大小姐的孩儿,怎么会差呢。”那个男子望着门边上的女子颇是得意的说道,眼神中流露着宠溺。
“见过夫人。”
“不必多礼,诸位将士辛苦了。”那女子笑着点头回应,端庄大气。
“来,叔叔带你去城郊抓蟋蟀玩。”随从将士招呼那个小男孩过来,把他放在肩膀上带出去玩了。大元帅和夫人许久未见,想必需要单独呆会。
“叔叔,昨晚我看到书上说,传说中有一块时空指骨。拥有神奇的力量,用它可以向老天借一段时光。这是真的吗?”小男孩问道。
“啊?呃?嗯,对,是真的。”随从的三位将士相顾看了一眼,胡乱应付道。
“那我找到它,就可以有比别人更多的时间。既可以读书,又可以练武啦。”小男孩兴奋开心地说道。
......
玉珏看到那块指骨在他掌中缓缓消失,明月照耀下的那个男子,眼中似乎泛着一丝泪光。
远处烟尘滚滚,马蹄声如阵阵雷鸣踢踏在微颤的大地上。
城郊的路旁,那位绝代妇人牵着一个小男孩的手,目送着在军队最前方的那道白袍身影渐行渐远。
又一次离别,纵有百般不舍,可他毕竟是大秦帝国的兵马大元帅呀。
嗯?他怎么回头了?
“歌儿,这只雪鹰给你,等你把它养大了,爹爹就回来了。这可是飞得最高最快的鸟类哦,只有西北边境才会有,是鸟中的王者。”白袍银甲的男子提着一个竹编的大笼子,里面有着一只神骏的雏鸟。
他翻身下马,把笼子交给那个小男孩,而后略微愧疚地望了旁边的妇人一眼。她始终带着微笑,他知道她理解自己,无需多言,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呢。
当时便是在这里吧,景歌环顾四周,环境已然大变,但还是认得出来。
十来个府卫护送着一辆马车,车里装着的是杨家女眷们托他带去西北边境给夫君儿郎的物品。
“待你回来时候,我的孩儿也该出生了,若是在西北见到你杨二哥,请替我问一下孩儿该取个什么名字好。”临行前杨二嫂拜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