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坑死人的南风馆
“行,今晚就去。你二哥我喜欢漂亮的,你去安排吧。”
小表弟乐淘淘地走了,林绍轩拿起个桃啃了一口,甜,瑾瑜一定会喜欢。
不对呀,我怎么又想起他来了。咬一口桃,想起他,这不就是断袖分桃吗?哎哟我去,难道是因为原主是个gay?
林绍轩想了又想,想不明白。这小子玩女人都把自己玩死了,不应该会喜欢男人呀。可他死后除了瑾瑜,其他什么记忆都没留下,难道他是个双性恋?
该死的林绍轩,你都给老子留的什么烂摊子!
没办法,原主已死,他还得好好活下去。不管了,反正这时候龙阳之好普遍得很,许多人都养着娈童,也不差我一个。至于传宗接代,身体里住着现代人的灵魂,林绍轩没这个想法。
大哥想弄死我,雪姨娘也来插了一脚,看来最近还得接着装。要是原本荒唐的二公子突然开始做正事,恐怕会立刻引来杀身之祸。
天还没黑呢,林绍轩正听侍书絮叨今天府里又有什么新鲜事,就听小表弟在门外喊:“二表哥,我来了。”
林绍睿进门,林绍轩眼前一亮,差点瞎。这小子穿着一身绿绸衫,手执折扇上绘牡丹,头上还簪着一朵翠叶金花,身上更是挂满了各色玉佩香囊,活像一棵移动的圣诞树。
兄弟,你是打算去干吗?
“二表哥,怎么还不换衣衫?快点,小弟等你。还有,记得戴朵翠叶金花。”
什么意思,我干嘛要戴花?你不嫌丑我还嫌呢。
见他不懂行,小表弟又凑了过来。
“我跟你说,戴什么花可是大有讲究。就比方说你吧,就该戴这翠叶金花,人家大欢才能一眼看到你。你要是想主动,就去找簪着红花的,还有那戴两朵花的也可。”
林绍轩今天被一次次刷新了三观。这什么南风馆,倒像是后世的某种主题酒吧,竟还有这些个讲究。
“那你戴着这花,莫非是个小欢?”
小表弟脸一红,扭捏了一下,想想这二表哥跟自己同样嗜好,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正是,小弟我喜欢精壮些的男人。其实要不是同为小欢,我跟二表哥倒正好凑成一对。”
呸,你滚吧,也不嫌自己恶心。就你那样的,给我的瑾瑜提鞋都不配!
我怎么又想瑾瑜了?林绍轩在心里给了自己一耳光,挥挥手叫小表弟坐下喝茶,自己进内室去换衣服。
换上一身锦袍,林绍轩犹豫了。要不要戴花?戴什么花?前两次梦中会瑾瑜的情景历历在目,自己倒是主动的一方,那我该插朵红花?
插什么花,我去,老子是去花钱当大爷的,我爱干嘛就干嘛!走了!
不顾小表弟的抗议,林绍轩掐着他的胳膊就把他拽出去了。今天我就是去看看,带银子就行,戴什么花。
干坏事自然带扫雪,自己去找瑾瑜被拒和夜宿青楼的丑事估计都是他爆的料。这样也好,自己越作死,想自己死的人才越不会亲自动手。就让他们以为老子为情所困开始放浪形骸好了,名声值多少银子?我只想保住小命。
死过一次,林绍轩发现自己更加惜命了。
越走越偏僻,终于来到一处院子。不似清河坊的热闹繁华,这里看着冷冷清清,连个牌子都没挂。没有迎客的龟奴,也没有挥着手帕的美姬,门前立着两个美童,见客人来了一个躬身在前面引路,另一个接过缰绳交给下人牵去一边。
啧,这家店生意不好啊!林绍轩推开拉拉扯扯的小表弟,一点没有第一次来逛南风馆的局促,摇摇摆摆就走进了大厅。
哟,长见识!原本以为会见到些伪娘涂脂抹粉搔首弄姿,谁知竟是个如此热闹雅致的所在。
大厅里全是些男人,有的在饮酒,有的在手谈,还有的凑在一起听曲。这些男人并不鼓噪喧哗,而是三五成群,凑成一个个小圈子。林绍轩放眼看去,果然见他们大多簪花,有了小表弟的介绍,他也算能一眼辨明攻受了。
小表弟带着林绍轩找个空处坐下,有小童前来上茶。
“客官您是自己小坐还是找几个小倌来陪?”林绍轩身上什么标记也没有,小童看不出他俩是不是自成一对,只好开口询问。
“叫几个好看点的来陪爷们坐坐。”啪,一锭银子落在桌面上。开口的是林绍轩,至于小表弟,正在那里打量哪儿有他喜欢的精壮男人呢。
“是,爷您稍等。”小童收起银子,不一会儿引来几个俊美的少年郎。这南风馆在当时十分流行,一些贫苦人家卖完女儿日子还是过不下去,干脆连俊秀点的儿子也卖了。
这一家名叫“楚风院”,是本城南风馆中最高端的一处所在,出入的也多是些士子名流,小倌的姿色自然比别处要好。
林绍轩仔细打量,这几人都长得楚腰蜂臀,身材纤弱,走路动作扭捏,看着俱有女相。
“给爷请安。”几个小倌在两人身边坐下,见小表弟簪着金花,也不去搭理他,全贴到林绍轩身边。
啧,我有些感觉不太好!同样是美男,同是肤白貌美,瑾瑜就白得如同一块羊脂玉,美得似一朵出水青莲,这几人……怎么看怎么像几个涂抹出来的泥娃娃。
“就你吧。”林绍轩没兴致,又不想跟小表弟大眼瞪小眼的枯坐,只好随便指了一个。
要不要给小表弟也来一个?林绍轩转头看去,见小表弟已经跟一个簪红色牡丹的汉子眉目传情起来。
“表哥,你看,那就是小宋。他听说你的事后求了我好几次要约你呢。”
小宋?我看看是个什么货色。林绍轩仔细瞧了瞧,无语问苍天……
这小宋脸看着还不错,可是这粗壮的身材,满身的腱子肉,敞开的衣襟内露出的浓密胸毛和满身的刺青……
我的钛合金狗眼也禁不起这样的刺激啊!
林绍轩两款都没兴趣,正想着要不要逃出去洗眼睛,小宋已经走了过来。
“林二公子,宋某对你可是仰慕许久了。”说完就把坐在林绍轩身边的小倌赶走,自己挨着他坐下了。
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手背上还覆着几许手毛,把林绍轩白嫩嫩的小手抓了过去,揉捏。
呕……受不了了,老子要吐!一向调戏妇女与美男的林二公子猛地抽回自己的小爪子,跑去门外恶心了。
是哪个王八蛋说老子喜欢男人的?回头看看门内的伪娘和壮汉,林绍轩连小表弟都没叫就自己跑路了。
原本已经打算接受自己是个基佬的事实,谁知到头来发现自己对男人也没兴趣。怎么办?难道我还真的非瑾瑜不可?
林绍轩吩咐关上院门谁都不见,就一头扎在床上,躺那儿不动了。
入画、歆雅、瑾瑜、小宋、众妓子、众小倌,林绍轩把这些个人在脑子里仔细过了几个来回,最后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只对瑾瑜有感觉。
怎么办?我是干脆直接放弃以后的性福,专心赚钱享乐,还是想法子去追瑾瑜?
想起瑾瑜,林绍轩的心突然一阵钝痛。陌生的感觉,一心赚钱的他好多年没体验过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前世的他只一心扑在公司,忽略了所有的感情?对父母,他只知给钱,对老公,他还是给钱,对身边所有的人,他表达感情的方式都只剩下了钱……
瑾瑜,瑾瑜……爱你的到底是我身体的记忆,还是我的灵魂?
林绍轩闷在自己的院子里,除了几个大丫环,其他一个人都不见。
入画现在掌管着他院子里的大小事情,见他这样,自己不敢来烦他,也约束着其他人看紧门户,不许别人来打扰。她也听说了二公子的事,再想想自己那天的遭遇,终于相信,公子确实是那方面不行了。
“二爷,有人送拜帖来。”不许别人打扰主子的入画这天却自己推开门,兴冲冲地跑进了主子的房间。
“不见。”林绍轩以为又是小宋那一伙儿。这几天收到好几张名帖,有想拜访的,有约他去游玩的,都是把他当成个小欢了。真是气死人!
“可是,送帖子的是江公子的书童,二爷您真不见?”入画捧着个拜匣,站那儿不肯走。现在杭州城里还有谁不知道,咱家二公子追江家玉郎都追到知府衙门去了。
“什么?!你说是谁?”原本还蔫头耷脑的林绍轩突然从卧榻上跳了下来,鞋都来不及穿,赶紧就跑过去一把抢过拜帖。
白色纸笺很普通,字迹隽逸潇洒,只写着江瑾瑜拜上,其他没一句废话。
“瑾瑜在哪里?怎么不请进来?”林绍轩一边跑回去穿鞋,一边赶紧问入画。
“二公子,来送拜帖的是江公子的书童,人家是要约你呢,你回个话就行。”
入画捂嘴偷笑。还从没见过公子这样手忙脚乱的样子呢,看来传言是真的了。
唉,这样也好,虽然不能做偏房,但自己现在已经是二公子院里的管事,有权力有地位,听琴那小蹄子已经被她打压得连二公子身边都走不到了,真是解气。二公子不爱美人,自己就是他身边权力最大的女人,这样的生活入画很满意。
入画这一瞬间转过的念头林绍轩可不知道,他一边穿鞋,一边已经一叠声地吩咐把送信的书童请进来。
瑾瑜怎么会给我送拜帖?他不是不想见我吗?这里面难道说有什么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