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奢侈之风
第二天,郑胜吃早饭时,一风度翩翩、满脸惊喜的少年冲了进来,“胜小弟,你来了!”
郑胜嘴里正嚼着肉,还没来得及说话。来人嘴皮不停:“胜小弟,你昨天就到了,怎么不去找我呢?你不知道,昨天我和大家……”
王向巴拉巴拉地说着,郑胜欲哭无泪。
王向好不容易停下来,开始吃饭。
今天早起他听刘扬说郑胜已经来了,于是王向直接跑来了醉香居,连饭都没吃。
郑胜小心翼翼地看着王向进食,感慨:幸好他不是仙人,可以辟谷不吃饭,王向还是可以安静下来的,那就是在吃饭的时候。
当然,郑胜不会提醒他,待会就要赴宴了,要留着肚子吃别人家的。他不想自己耳朵受罪。
“胜小弟,你家的饭菜总是与别人不同啊。”王向吃着碗里的大块肉和手里的馒头,“此麦面蒸出的馒头配上这豚肉,吃的甚是……大气啊!”
郑胜捏着馒头,感受着他两年前兑换出的石磨磨的面粉和郑汶仿制出的石磨磨的面粉区别还是有的。
郑胜这几年在顺阳吃的是大米或小米,面食很少见。
一是小麦产自北方,在顺阳种植较少。二是之前的石磨磨出的面粉如豆浆一样,有些粗糙难食。上层人除非是花大工夫将面粉磨得更细,否则是不怎么吃面食的。
郑胜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在郑氏的脚站停留时,看到了面食的汤饼,也就是面条。
郑胜尝了尝,感觉很不好,然后他兑换了一个小的石磨,得到了新的面粉。
他又找到了现在已经发明出来的发酵酵母的工艺,做出了发面馒头,随后小粟子等厨师又做出来饺子、包子、油饼等面食。
大米、面食,这才是中国最正宗的主食啊!
郑胜怕王向开口不停地说话,所以使劲的请他吃东西。
最后撑的王向坐在椅子上直哼哼,“胜小弟,我不吃了,已经吃太多了。”
郑胜仿佛看到了对付王向的新思路。不过,王向把他的早饭吃了大半。他只能半饿着肚子赴宴了。
郑胜走进昨天来过的清美居,这里已经完全变了模样——散客不见了踪影,刘扬还真是财大气粗,竟直接包下了清美居!
刘扬是一个二十多岁的身材挺拔、相貌俊朗的青年,他看着王向和郑胜携手而来,笑得很开心,“郑世子,久仰大名。”
“刘兄你好。我也久仰大名!”郑胜拱手道。
刘扬脸色僵住了,他呵呵笑道:“请世子安坐,文宴还未开始。”
郑胜、王向在仆从的引导下,到了一处空间不小的雅堂。
郑胜环视一周,发现有十几个独立的小桌围成大半个圆圈,小桌后是垫子。
郑胜坐在柔软的锦垫上,看着自己面前的小桌上,正柔和燃烧的小火炉,一壶酒正温在上面。
郑胜记得很清楚,昨天来清美居时,他和郭主薄坐的可是椅子。现在怎么又变回席子了?这群人是觉得这种坐姿格调更高喽?
王向箕坐在他身旁的座位上,继续消化食物。
郑胜观察其他的座位,发现人已经来了不少。他们两个算是来的比较晚了。
不一会儿,有人走过来和他们说话。这人叫顾道云,是南乡人,郑胜认识。
“郑世子,我也邀你许多次了,下次可给我一个机会?”顾道云笑着打趣。
郑胜点头,“顾兄如果有意,改天我请你。”
顾道云立刻答应下来。
就在这时,又有人走过来:“你是郑胜?”
郑胜抬起头,看着这个身材高硕、面色冷峻的青年,他眨眨眼,这是谁?
“这位世兄,您有事?”郑胜问道。
“你不认识我?”青年瞪着他,“我叫唐岐。”
郑胜看着他一脸愤怒和仇恨的目光,搞不明白这是什么情况,唐岐?是谁啊?
唐岐握紧拳头,“我的名字是唐岐,你不认识?”
郑胜无辜的看着他,兄台,你别用这种眼神看我,好像你是被我抛弃的怨妇似的。
唐岐看郑胜还是认不出自己,冷哼一声,愤怒地离开。他直接往外走去。
正巧刘扬和好几个人迎面进来,刘扬看着唐岐一脸怒意,不禁讶然:“正言兄,你怎么了?”
唐岐冷哼一声:“这宴会上有我不愿意看到的人,我告辞了!”
刘扬蒙了,不愿看到的人?是谁?
他身边一个相貌俊朗的青年,开口道:“正言,这是子辉的宴席,你这样离开,不妥。”
唐岐冷静下来,对众人拱拱手,转身回了自己的座位。
然后,一波接着一波的人到刘扬身边和那青年行礼见面打招呼。
郑胜远远听着,才知道原来这位就是石梁。
王向撑得慌,郑胜懒得去,一群人逢迎了半天,才各自坐下。然后又是一通相互吹捧的废话。
郑胜感觉自己越来越饿,早知道堵住王向嘴的结果是他现在饿肚子,郑胜宁愿忍受王向的喋喋不休。
等了很久,主座上的刘扬拍拍手,一排风姿绰卓的少女端着一盘盘食物上来。
郑胜精神一震,终于开宴了!
少女在郑胜的桌子上放下一个精致小巧、闪着金光的铜碗。
郑胜看着眼前这碗绿油油不带一丝杂色的菜,刘扬兄,你是把大家当牛来喂了吗?还有这到底是什么玩意?都冬天了,竟然还有这种绿色的东西?
看着在场诸人疑惑地表情,刘扬笑呵呵的说:“此物顺阳并不常见,石公子见识广,应该认识此物吧?”
石梁微笑道:“冬天的韭蔬,生长在日夜生火、温暖如春夏的室内。是一种美味的享受。”
众人了然。郑胜也明白了,原来是温室大棚啊!
“不过,这菜我还真不认得。”石梁有些疑惑,“子辉兄,可为我等解惑?”
“这是冬生之麦芽也。我家庖丁以初冬之时洒下麦种;雪后,取麦苗最嫩之尖芽,做的这道麦芽烩。”
郑胜心里瞬间奔过无数头草泥马,这尼玛是炫耀?奢侈?这踏马是暴殄天物,掐冬小麦的麦芽炒菜?亏他刘扬想得出来!
郑胜一口也不想吃,心里堵得很。
王向兴致勃勃的吃了口,感觉清香可口,舒软美味,看了郑胜一眼,“胜小弟,你怎么不吃?”
郑胜翻着白眼,小声道:“只有牛羊牲口,才对青草、嫩芽这类的东西感兴趣。”
王向听了这句话,也放下了筷子。
菜品一道道端上来,郑胜听着刘扬的说明,什么两旬大的小豚前胸股间稚嫩的肉烩、两月大的小羊羔脊髓肉煲的汤等等。
郑胜想起了唐朝时一位曾写下悯农诗的那位,似乎是喜爱鸡的舌头做的菜。
郑胜想象不出刘扬这宴席的奢侈和李绅相比,两者谁更高一筹。
不过,看着宴席之间,众人安之若素、甚是享受的表情,郑胜感觉很悲哀。
李绅奢侈,可能只是他一个人的问题。可晋国现在是全天下人都在铺张浪费,奢侈无度啊!
王向在一旁连连咂舌,半晌他问了一句,“小弟,今早你那一顿饭花费几何?”
郑胜回神,听着四周别人在讨论着“三万钱”字眼,仔细一听,吓了一跳,这顿饭三万钱!
虽说这次宴席来人不少,这些年西晋物价也在上涨,但这顿饭花了三万钱也太夸张了!要知道,日食万钱的何大人可是顶级富豪,他刘扬只是县市级别的土豪,三万钱一顿宴席!刘扬这是在拼命地逢迎石家人啊!
“我那顿饭?”郑胜想了想,“醉香居豆浆现在是一顿十八钱随意喝,我吃的猪肉、馒头,醉香居没有这样子去卖。你也知道,大厨房都是天天这样在做,我看过蔡云的报账,价值大概有三四十钱吧!”
“三四十钱?”王向不假思索的说:“胜小弟啊,我跟着你回青竹岭吧,你那的饭菜太好了!又便宜又好吃。”
郑胜忙说:“表兄,我不回青竹岭!马上就是元旦了,我今年要在庄园里陪我母亲!”
“那我也回庄园吧!”
“……”
这时,雅堂中间的空地出现十几个身着轻纱、风姿迷人的舞女翩翩起舞。
王向扑过来,捂郑胜的眼睛,“胜小弟,你还小,不能看!非礼勿视,非礼勿视啊!”
郑胜扒开他的手,低下头,看什么看?他不看!尼玛,老子穿越来才四五岁,现在才十岁,看了又能干什么?他什么也做不了啊!
一伙文人喝着酒看着舞蹈,兴致越来越高。
王向虎视眈眈地盯着郑胜,只要郑胜往场上瞅一眼,立刻开始说教。
烦,真是烦!郑胜瞪着王向,看样子他表哥现在消食了,又有精力碎碎念了。
郑胜琢磨着继续给他灌食。
小桌上温的酒咕噜噜地响着,郑胜一边小口吃着豚肉,一边喝着暖和的水酒,还一边劝说王向继续吃东西:“表兄,刘兄这顿饭花了三万钱,你这一桌就要数千钱,不能浪费啊!”
王向脸色无比的纠结,“可我不饿啊!”
“夫子教导,做人不能浪费一粒粮食,这都是农人的血汗啊!”
“邱夫子说过这句话?我怎么不知道?”
“你跟着邱夫子才多久,我学了多久?”郑胜解释,“还有,这句话说的不对吗?”
“不,这句话是至理名言啊!”王向被这句话感化,开始默默地小口吃饭。
郑胜笑了,对付王向的新计划,进行得很顺利。
歌舞跳完,大家看得、吃喝都很尽兴。
可是宴会结束了吗?
不,这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