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1章 火烧大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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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日之后,李自成留在后方的数名亲兵,终于赶至卡当城,每个人的马背上,除了少量的干粮清水,还有两个显眼的麻袋。
进入城内,这几名亲兵不管不顾,直接来到大营,面见李自成,“属下叩见大都督!”
“都起身吧!”李自成含笑,让他们自己斟了热茶,方道:“怎么样,事情办成了?”
“成了,成了,”亲兵们将身后的麻袋放到李自成面前,“大都督,西宁、兰州所有的玻璃镜都在这儿,足有八百余面!”
“好家伙,有这么多?”李自成也是感叹工业的创造力,不过一个小小的生产工厂,就能制造出这么多的玻璃镜,不过,幸好没有运输至京师、江南出售,“怎么样,你们试过了吗?”
“试过了,的确像大都督所说的,”一名亲兵露出惊叹的目光,“如果每人举一面玻璃镜,将阳光集中起来,可以让碗口粗的圆木燃烧……”
“奥?”李自成大喜,他只是听过这种传说,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没想到竟然成功了。
这次林丹汗突袭卡当城,的确将他吓了一跳,前面几次对付巴雅尔、麦力干这些蒙古余孽,已是费尽了心机,而林丹汗是全蒙古人的大汗,虽然实力受损,不复当年蒙古帝国的勇力,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林丹汗的实力、骑兵的数量,绝不是巴雅尔、麦力干这些游牧民族的二等残废所等比拟的。
情急之下,李自成被迫另辟蹊径,这才想到了阿基米德的故事。
亲兵小旗官唯恐李自成不信,忙道:“大都督,我们试验了数次,结果都是一样!”这次如果能打败蒙古人,他们的这份军功,应该是跑不掉了,也许大都督的亲兵扩编,他能升上总旗官也说不定!
李自成如何不明白他的心思?做为亲兵,平日虽然跑得辛苦,但上战场的机会却是不多,这样的军功,难怪亲兵们充满期待,“哈哈,如果玻璃镜能协助我军重创蒙古人,自然少不了你们的军功!”
“属下多谢大都督!”
“不用谢我,你们要感谢蒙古人,”李自成见亲兵们瞪着双目,一个个迷糊的样子,遂笑道:“若不是蒙古人袭击卡当城,你们如何有这样的立功机会?”
“啊?”亲兵们顿时一呆,大批蒙古人来袭,卡当城危在旦夕,到了大都督这儿,却是自己等人立功的机会,还要感激蒙古人……大都督的这份轻松……他们实在佩服得五体投地了,“是要感谢蒙古人,如果有机会,属下会割下他们的脑袋,然后,然后一把火烧了,再好好安葬他们的尸骨!”
在心中,亲兵们已经将蒙古人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一遍,但不敢当着李自成的面爆粗口,这是他们能想出的最文雅的词语了。
“好了,你们先下去休息吧,暂时不要泄密!”李自成让亲兵们将玻璃镜留下,他必须亲自试验效果,玻璃镜虽然能聚光,将热量集中起来,但距离也很重要,反射的光点在一米之内,和百米之内,效果绝对不一样。
蒙古人在西城外,要试验只能往东城去了,但八百多面玻璃镜,需要大量的人手,即便每人手拿两面玻璃镜,也是需要四百多人。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保密,玻璃镜乃是民用的商品,将来的民间,一定会聚集很多,如果做为秘密武器的事泄密了,难保不生出事端。
左思右想,李自成决定,让李过部的士兵参与实验,这倒不是他特别信任李过,而是只有李过部能集中这么多的士兵。
周宾部虽有五个百户的战兵,但他们要守护卡当城,现在保卫卡当城的重任,主要就落在他们身上了。
而城内的宋文部,这次伤亡惨重,一个千户的辅兵,光死亡就接近六成,而七个百户的战兵,死亡也是过半,活着的枪手,连同宋文的亲兵,几乎人人带伤,即便得到救治,伤残的比例也不会太小。
想到这儿,李自成不禁在心中大骂林丹汗,一定要让他赔偿天命军的损失,不过,首先要打败林丹汗才成。
李自成回到现实中,立即让亲兵去传令,让李过带着四个百户的士兵,立即赶到东城头。
当李过赶至东城的时候,李自成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原先驻守东城的士兵,也被李自成遣走了。
李自成将玻璃镜的使用方法,亲口传授了士兵们,然后开始分发玻璃镜,一共八百二十二面玻璃镜,需要四百一十一名士兵。
此时已是辰时末,阳光十分充分,李自成让这些士兵立在城头,然后将镜面反射的阳光,集中在城下五十步外的一颗枯树上。
起初,枯树并没有什么变化,但当所有镜面反射的阳光慢慢集中至同一点后,枯树上瞬间就冒出白烟,比用火折子烧烤快多了。
白烟越来越浓,不过半泡尿的时间,枯树上隐隐出现火苗,再下一刻,火苗窜起,肉眼都可以见到,直至将枯树的中部烧成黑炭……
李自成心中大喜,果然如亲兵所说,看来这件秘密武器,真能在战场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
为了试验最佳效果,李自成不断寻找新的目标,将镜面反射的光点向远处推移,太阳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像普通的枪械,使用一点就会少一点!
当镜面反射的光点远在五百步之外,还能将地面上的青草烧得冒烟,李自成觉得可以了,这个距离上,如果照射至蒙古人的双目……
李过却是被惊呆了,没想到女人用来梳妆打扮的玻璃镜,到了大都督手中,竟然成了攻击敌人的致命武器!这个大都督……他忽然觉得,自己这个二叔,似乎越来越陌生了!
好在他还是自己的二叔,还是自己的大都督!
李过这几日虽然没有参与卡当城保卫战,但一直在担心,随时准备与攻上城头的蒙古人肉搏,周宾部只有五个百户的枪手到达卡当城,如果后续的援军不能早日赶过来,迟早会出现险情。
今日之事……李过还是担心,只是,他担心的是他自己。
如果蒙古人被全歼在卡当城下,他还如何立功?好不容易得到单独出战的机会,他还准备与刘云水比试一番,如今看来,恐怕要失望了。
不过,与立功相比,李过还是更看重天命军的胜利,天命军的敌人太多,又极为强大,只有不断战胜这些强大的敌人,天命军才能生存下来,并迎来各种机会,最终得到发展。
大都督的玻璃镜,就是一个迎来胜利的机会,这是一个谁也想象不出的机会,除了大都督本人!
李过向李自成凑过去,低声道:“大都督,现在已近午时,阳光正是充足,要不我们去西城头试试?让这些天杀的蒙古人知道,天命军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
“这样也好,”李自成也想看看玻璃镜的效果,如果玻璃镜反射的阳光能大量杀死蒙古人,那以后的战争史,岂不是要大大改写了?“不过,西城头还在战斗吧?如果我们大量涌入城头,恐怕会成为蒙古人箭矢的目标!”
“大都督,西城头的战斗已经结束,蒙古人撤军了,现在零星的枪声,乃是枪手们在射杀城下的蒙古伤兵……”
“既然如此,那我们快去城头看看!”李自成心道,蒙古人撤军了,城下断不会留下后续的兵力,不过,去实地看看也好,或许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说不定,在交代士兵们严格保密之后,遂带着士兵们赶至西城头。
此时已经是午时,正是一日中阳光最为毒辣的时辰,虽然已近初秋,但午时的阳光,还是令人恐怖的。
城头上,天命军只留下少许士兵在垛口监视着蒙古人,绝大部分士兵都去城下午饭了,还有一些士兵,将刚刚安装在女儿墙上的巨大盾牌翻折起来,躲在盾牌下避暑。
远处的林丹汗的大帐,在烈日的暴晒下,几乎冒出油来。
蒙古士兵大半都是躲进大帐内休息,只有数名士兵懒洋洋地歪靠在树荫下,不知是避暑还是哨兵,他们都是待在大帐门口的滚帘附近,说他们是看门狗倒是更为确切,不过他们的嗅觉,显然没能达到城头,李自成率部来到西城头,他们并不知晓。
李自成的目光落在蒙古人奶白色的大帐上,心中不觉一动。
蒙古人的大帐都是用羊油牛油浸泡过,既防雨露,又能防晒,但凡事有利必有弊,能防水的,最忌遭受火侵,李自成手中的玻璃镜,恰好能生出“天火”,只是不知道这个距离上,是否能产生足够高的温度。
李自成将守城的士兵遣走,开始在城头上布置,他选中西南侧上风口的一座大帐,让士兵们用镜面将所有的光点反射至一点。
士兵们的目光,也是集中于这一点,如果目光能生火,这一顶帐篷早就着火了。
李自成也是盯着这一个亮点,如果能将蒙古人的营帐烧毁了,即便不能折损多少士兵,至少也能烧毁一些财物,打击蒙古人的士气。
不过半袋烟的时间,亮点处似乎冒出白烟,淡淡的、隐隐约约的,但在强光的反衬下,还是能觅得一些踪迹。
有戏!
李自成大喜,他告诉士兵们,一旦这顶帐篷着火,火借风势,必定向下风口蔓延,那时再间隔两顶帐篷,继续引燃。
白烟越来越浓,随后转成灰黑色,在众人急切的期盼中,终于等到一丝火苗,被风一吹,急速蔓延……
当营帐内的蒙古士兵发现着火时,火势已经雄起,瞬息之间,就吞没了整个营帐。
“着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