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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七章 龙城,欢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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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二十七章

    孙义夫是道上的前辈,香江道上,无论大小,都尊称一声三叔。

    今天是他六十大寿,香江道上的人物在大富豪济济一堂,足有上百位。

    假如,今天在大富豪放一颗炸弹,明天香江道上就处于真空状态。

    叶欢手里提着一个礼盒,挽着宫春春的手,向大富豪走去。

    越往前走,宫春春心里越害怕,她道:“你为什么一定要我跟着你去?”

    “因为……”叶欢略顿了顿道:“我不认路。”

    宫春春一怔,然后崩溃:“可是很多人都认识我,他们会认出来我的。”

    叶欢望了宫春春一眼,宫春春穿着宽大风衣,戴着一副墨镜,脸上还罩着口罩。

    叶欢提了提她的口罩,道:“不怕,你别说话,一时半会儿没人认出来的。”

    说着,已经走到大富豪门口,宫春春不敢再开口,却是把头低了下去。叶欢却表情自然,大步向门口走去。

    门口有两个招待客人的小弟,看到叶欢的模样时,愣了愣道:“你是……”

    “龙城,欢爷。”叶欢口中咬着牙签,大大咧咧道。

    “欢爷,什么欢爷?”这马仔迷迷糊糊,听不太清楚叶欢口中的话。

    叶欢笑着,把他手中笔拿了过来,在礼单上边写边道:“欢是寻欢的欢,我是你爷爷的爷,所以我就是你欢爷……”

    笔走龙蛇,力透纸背。这马仔呆了呆,再抬起头来,叶欢已经大摇大摆走进了宴会厅。

    此刻,宴会厅内的人虽然多,足有上百位,但认识叶欢的人还真的不多。

    林九虽然派了上百小弟去杀叶欢,可是他也没有见过叶欢的面,而至于他那些小弟,今天也没有资格进入吃饭的大厅。

    而宫春春虽然认识的人不少,但是她现在全身上下捂得严严实实,却是也没有人注意他。

    叶欢和宫春春找个桌子坐了,对着桌上的佳肴大吃特吃。

    宫春春脸上讪讪,掐了掐叶欢的腿道:“你没吃过东西么,这么丢人。”

    叶欢打了个饱嗝,道:“你也不想想这三天你做的饭有多难吃。再说了,我现在不补充点体力,等待会儿打起来怎么办。”

    宫春春无语,把头垂了下去。

    “放心,兄弟,今天打不起来。”一个声音忽然响起,紧跟着一支大手向叶欢肩上拍来。

    几乎是下意识的,叶欢伸出筷子,夹住他的手腕,将对方的手摁在桌子上。

    这人一怔,手被叶欢摁着,努力向外挣扎,却是死死不得动弹。

    叶欢扭过头来,见伸手的是坐在自己旁边的一人。这人五短身材,是个小胖子,眼睛眨啊眨,却又十分精神。

    叶欢笑笑,把筷子丢在桌上,重新换了一双,道:“说话就说话,别乱动手。大哥怎么称呼啊?”

    这人也敲着叶欢,叶欢脸上扣着一副黑色墨镜,也看不清具体长什么模样,只是一张脸笑得格外灿烂。

    “我是李大力,大家都叫我大力哥。”这小胖子道:“你看着面生些,兄弟是从哪里来的啊?”

    “我是从龙城来的,大家都叫我欢爷。”叶欢笑道。

    “欢爷……”小胖子愣了愣,没有继续喊。

    叶欢道:“大力哥,你刚才说这里打不起来,这是为什么呀?”

    李大力十分健谈,叶欢一问,他的话匣子便打开了。

    “你也不想想这是什么地方,三叔六十大寿,那个人敢在这里闹事!”

    “就真的没有人嘛?”

    “从来没有!”李大力道:“以前没有,现在没有,未来也不会有。”

    叶欢不置可否,笑了笑,又夹起一块儿笋片放在口中,缓缓咀嚼着,目光若有若无的,却是望向餐厅的主座。

    主座上坐着孙义夫,林九,以及王大虎等几个人。

    林九没有见过叶欢,叶欢又何尝见过他。

    这一刻,叶欢才看见,林九身材高大,模样就像外国的明星尼斯拉夫凯奇一般,还真有一股中年人的气魄。

    林九久居上位,一举一动自有一副威仪在,倒也不是泛泛庸碌之辈。

    林九端起一杯酒,道:“我敬三叔,祝三叔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孙义夫今年已经六十,可是除了头发有些花白外,脸上竟然没有半点衰老的迹象。

    他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道:“年纪大了,小九这一杯我喝一点,其他人可不许灌我这老人家。”

    林九面有得色,孙义夫是道上的前辈,他不喝别人的酒,单单喝自己一杯,就给足了自己面子。

    孙义夫将酒杯放下,望着林九笑道:“小九,我怎么听说,你最近惹上了一点麻烦?”

    林九面不改色,开口笑道:“算不上麻烦,只是有个不长眼的小子,想要上位,不算什么的。”

    “九爷说的可是那个叫叶欢的……”王大虎在一旁道。

    “他叫叶欢嘛?”林九呵呵笑了一声:“我怎么不知道,呵呵,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事实上,林九过后当然要打听叶欢的来历,虽然没掌握多少,但叶欢的名字他却是打听出来了。可是,只有自己装作不知道,才显得自己根本没把他当回事。

    同样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但是老虎和林九并不对付,互相生意上也有很多竞争。

    他睁大眼睛,装出诧异的模样:“可是九爷,我听说他把你的场子都砸了,还抢走了嫂子……九爷,你的脸怎么有点难看,九爷,出这么大事,您怎么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林九的脸不是有些难看,而是相当难看。当面揭自己的伤疤,这是相当于直接打自己脸了。

    他目光望向孙义夫,其实是有几分求助的意味在。却见孙义夫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却好像没有听见王大虎的这番话一般。

    这个老狐狸!

    林九心中暗暗骂了一声,他开口笑道:“不过一个叶欢而已,呵呵,若不是老虎说到这个名字,我心里还真就没搁这个人。这几天确实也是在四处找他,但真是不知道这小子躲在那里去了。呵呵,香江这么大,想要找一个人也不容易,唉,找不到他呐……”

    孙义夫这个时候轻咳一声,才缓缓笑道:“小九做事,肯定是万无一失。这件事我倒也是略有耳闻。小九,用不用我让手下人发动,帮你找找他。”

    “这倒是不用。”林九笑道:“我已经让手下人找了,少则一两天,快则四五天,一定能找到他。到时候,这小子就知道我的厉害,就算他给我磕头下跪,我也不会饶了他。不过现在呢,却也有个难处。”

    “什么难处?”老虎开口问道。

    “我就是不知道找到这小子后,是该把他沉海喂鱼呢,还是浇水泥柱,哈哈……”

    “哈哈……”

    “哈哈……”

    林义夫以及王大虎等人,皆是哄堂大笑,笑得满面红光,格外开心。

    吱吱呀呀……

    就在这个时候,众人耳边响起一阵凳子摩擦地面的声音。

    “小九,来给我让个地方。”

    林九回过头来,就见到一个年轻人站在自己身后。一身黑色风衣,精赤短发,脸上罩了一副墨镜,看上去就像电视上走出来的小马哥一样。

    这人怎么这幅打扮,这一套已经不流行了,他怎么这么老土啊!

    然后,林九就看到这年轻人冲孙义夫点了点头,面带微笑。

    孙义夫也不知道这年轻人是谁,但是见他对林九的称呼这么随便,又一副大大咧咧的模样,心中一动,心道此人怕是林九的朋友,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倒是不好发作。

    所以,孙义夫也笑笑,冲着年轻人点了点头。

    林九看到这一幕,心中一动,此人应该是三叔的朋友,听口音是从北边来的。他如此大大咧咧,不讲礼数,肯定是有身份,有背景。倒是不好得罪。

    所以,林九微微挪了挪地方,给这年轻人腾出空间。

    这年轻人坐下来后,冲谁也没说话。左手拿着筷子,右手喝着酒,嘴里发出啪叽啪叽的声音。

    众人十几个人都是面面相觑,互相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困惑的眼神。

    “三叔,这是你的朋友,怎么不介绍介绍啊?”

    “小九,这是你的朋友,怎么不介绍介绍啊?”

    林九和孙义夫同时开口,说罢皆是一楞。林九看着这个狼吞虎咽的年轻人,皱起眉头道:“这位兄弟看着面生,不知道是哪里吃饭的?”

    “喔,把那盘鱼递给我,我爱吃鱼。”这人夹了一块鱼肉,咽进肚子以后才道:“你问我呐,我是从龙城来的,哪里的人都叫我欢爷。”

    “欢爷?”林九心里一激灵,这场论资排辈,都要尊称孙义夫一声三叔。便是自己这‘九爷’到现在也就是小九了,在孙义夫面前,没人敢唤自己一声九爷。

    可是这年轻人年纪不大,怎么如此狂妄,竟然开口称爷道祖,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林九咬了咬牙,开口道:“欢爷,那个欢爷?”

    “还有那个!”叶欢将脸上的墨镜摘下来,开心的笑道:“叶欢,欢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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