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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说坟(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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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余倩听我这么一说,柳眉微蹙,好似不太愿意,支吾好几句,最后在看到我脸色不对,就说:“那行,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我嗯了一声,疑惑道:“什么事?”

    她白了我一眼,“记住,你不是雨伞,别硬撑,实在不行,别管这事了。”

    我哦了一声,也没再说话,立马起身,正准备下地,也不晓得是身体太虚,还是咋回事,还没下地,就发现双腿好像有点不停使唤,抖得厉害。

    那余倩一见这情况,一把扶住我,说:“听瑾儿说,你身体得休养几天才能恢复。”

    她一边说着,一边扶着我下了床,又责备了几句,大致意思是,自己都快死了,还要去找什么人。

    对于她的话,我选择无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事情都这样了,总不能撒手不管吧!更为关键的一点,那林叔所说的说坟,我隐约觉得这可能是个大事。

    很快,我们俩人走出房间,正好碰到迎面走过来的颜瑾,一见我,那颜瑾微微蹙眉,也没说话,倒是余倩说了一句,“瑾儿呐,我送这家伙去殡仪馆,你要不要跟去?”

    那颜瑾想了想,最终点头,说:“行!”

    就这样的,我们一行三人朝幸福大酒店赶了过去。

    当我们出现在幸福大酒店时,时间是晚上的10点,酒店内已经没啥人,令我诧异的是,那林叔好似知道我要来一般,站在前台的位置等我。

    一见我,他立马凑了过来,先是在我身上打量了一眼,后是一脸喜色,紧紧地握住我手臂,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救星,你总算来了,再不来,我们当年飙风小队的那些人,都得死了。”

    我疑惑地瞥了他一眼,就说:“什么意思?”

    他笑了笑,“这不是说话的地方,你看这样成不,去我家详谈?”

    我没有直接同意,而是问了一句,“瑜儿呢?”

    “你放心,我已经让巧儿将她送到我家去了。”他说。

    “她没事吧?”我问了一句。

    “没啥大问题,休息一会儿就好了,对了,颜家那个保姆也来了,有些事情,也是时候解决了。”他说。

    我一听,立马明白过来,他这是打算说颜君山的事,甚至连颜君山的死也会扯到。

    当下,我朝颜瑾看了过去,问她:“你意思怎样?”

    她嗯了一声。

    见此,我对林叔说,“那行,希望你别让我失望。”

    随后,我们一行几人直奔林叔家,他家离幸福大酒店没多远,大概一两里的样子,按照我的想法是开车过去,也不晓得那林叔想到什么,说是开车不方便,走过去就行了。

    他都这样说了,我们这些做客的能说什么呢,只好按照他的意思走路。

    由于我腿脚有些不便利,由余倩跟颜瑾扶着,这让林叔眯着眼睛笑道:“陈九,艳福不浅呐!”

    听着这话,我特么想死的都有,一个是我表姐,另一个女人仅仅属于认识的关系,何来的艳福?

    我也没说话,闷着头朝前走。

    大概走了一小时的样子,那林叔忽然说了一句,“转个弯就到了。”

    我抬头瞥了一眼,眼前是一条不宽的马路,他说的转弯处,那位置有个老式电话亭,令我不可思议的是,仅仅是转个弯,另一边的地方却是一片平房,只有三四层楼高,与对面的高楼大厦相比,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

    难道林叔就住在平房里?

    不对啊,我记得他说过,当年飙风小队的人,人人都发了财,以他的钱财,不至于住这种地方啊。

    我把这个疑惑跟他说了出来。

    他的一句话令我明白什么叫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了。

    他说:“艾!当年赚了点钱,把钱全部投在房产上面了,那些平房全是我的,现在跟在跟开放商谈价。”

    我一听,差点没懵,饶是颜瑾跟余倩也是吃惊地盯着林叔。

    那余倩说:“天呐,这要是拆了,你得多有钱呐!”

    那林叔笑了笑,“也没多少,跟老李家比起来,还不及九牛一毛。”

    我醉了,醉的一塌糊涂,大致上数了一下,那一片平房估计有二十栋左右,这特么要是卖出去,其价钱,我甚至不敢想象。

    不过,另一个问题来了,这么有钱的他,怎么还会在幸福大酒店上班?这不符合逻辑啊!

    我把这话一问,他瞥了我一眼,淡声道:“人啊,活着不能盯着钱看,总得有点自己的兴趣爱好,我这辈子已经习惯跟死人打交道了,在幸福大酒店上班,也仅仅是打发时间罢了。”

    “那林中天跟林巧儿呢?”我问了一句,若说林叔是因为兴趣,他一对子女总不能也是因为兴趣吧?

    我特么就不信了,现在年轻人还有爱好干这个的。

    他一笑,“他俩啊,我逼着的,二十五岁之前必须在幸福大酒店上班,让他们知道人死后是什么样子,唯有这样,他们才能懂得珍惜生命,才能明白生命的意义,也唯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多行善事。”

    我想了想,的确如林叔说的那般,一个人若是长期跟死者打交道,对人生的感悟的确颇深,就拿我来说,自从干了抬棺匠以后,就经常幻想自己死后会怎样,也会幻想着人活着的意义,久而久之,对生命看的特重。

    说话间,林叔在一栋平房边上停了下来,我看了看平房,跟我们乡下那种红砖房子差不多,外墙弄的挺好看,内墙就连白灰都没弄,只有光秃秃的红砖,室内的一些摆设也是极其普通。

    若不是林叔先前说所有平房都是他的,我绝对会以为林叔家境不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哪个有钱人会住这种地方?

    不过,就如一些老话说的那样,越有钱的人越抠门,而林叔估计可以作为这种人的代表了。

    “来,大家进去坐坐,家里环境不好,还望诸位莫在意!”林叔朝我们做了一个请的动作,率先走了进去,我们也跟着走了进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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