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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 黎旸之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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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逍遥王小睡了一个半时辰,等他醒来,睁开眼睛想看看那个毒发身亡的叛徒,可他从大厅众人的眼睛里面看到了不一样的神色。

    大厅的那个人蜷缩成一团,看不出是死是活,他一拂袖,脚尖一点,人就已来到玖号身边。

    现在的玖号神智错乱,满脸血污,七窍流血而不死,真是奇迹。

    他全身的骨头都松散开了,肌肉也失去了活力,他离死就只剩一丝。

    大厅的人都没有了开始的漠然和幸灾乐祸,只有震惊和倾佩。

    如果在玖号之前,有谁跟他们说一个人能够坚持一个时辰肝肠寸断之毒,他们是不会相信的。

    逍遥楼建派到现在能够坚持住一个时辰的屈指可数,可他硬是生生忍受了一个半时辰,也就是近三个小时的折磨,这样的人意志力之强大,已经可以说是非人。

    逍遥王睡着的这段时间对于站在下方的众人来说,也跟受了刑法一样,看着玖号承受毒发的痛苦,他的哀嚎声,磨牙声,甚至肌肉痉挛的声音都能听到,任他们都是铁石心肠之辈也都为之动容。

    好几次有几人都想出手了结了他,让他解脱,可是他们没有一人敢违抗逍遥王的命令。

    谷惊鸿把深深的怨恨隐藏起来,看到玖号的模样,她想到了自己,那年她在地牢中咬牙挺住了一个时辰,这账迟早要算的,她努力的克制住情绪的表达,因为一个小动作,一个神念都可能引起逍遥王的注意,现在她还很弱小,不能冲动。

    逍遥王看着这个气若游丝的人,出手点住他身上的几处穴道,右手运起真气,拍他后背,沿着背脊朝头部一提,半昏迷状态的玖号嘴巴里冒出来一股绿色烟雾,他用真气包裹住那绿烟,手掌一握,那烟就被凝成一颗碧绿的丹药。

    “这个人不错,意志力很惊人,是圣胎的理想人选。我的精神力和功力太过于强大,一般人根本无法全部容纳,此子应该可以。等找机会让他修炼炼体术,好好打磨这个躯体,等功成之时正好我可以扔掉这副皮囊,利用元神转换之术夺取过来,那就可再活百年。”逍遥王心思转动,暗自计较得失,想到无意中得到一具圣胎人选,面露喜色。

    看到众人还在盯着他动作,他慢慢走到座位,重新侧躺着,用头枕着一位女子的大腿,淡淡的开口:“看来这个南诏郡玖号也是一个意志力坚定之辈,我之前说过,若他能够坚持一个时辰而不死,就饶过他,来人,把这个人拉出去好好静养,他对于小琉璃看来用情极深,我很感动,决定收他作为我的弟子,你们看如何?”

    厅上众人看到他出手替玖号解毒,松了一口气,又听楼主说要饶他性命,还要收为弟子,有高兴的也有妒忌的,大家齐齐跪下恭声道:“楼主宽宏大量,我等定当誓死效忠,楼主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口号喊完逍遥王高兴的放声大笑,心情顺畅,没有再管如一摊烂泥的玖号。

    一会进来两个逍遥楼弟子,他们把玖号拖出去的时候,逍遥王拿了两瓶丹药出来,交代他们一定要按时按量的给玖号服下,这丹药乃名贵药材炼制,固本培元能够加速身体恢复,它还有一个药效,能够上瘾。

    真正恐怖的毒药就是能够令人上瘾,戒不掉,在极度舒畅和极度痛苦之中,令人感受到喜悦、兴奋的毒。

    逍遥王做完这一切,脸上的饿鬼面具愈发显得诡异狰狞。

    彰云州隆县,张破晓目送尉迟凌飞远去,直到那浩浩荡荡的船队消失在河的尽头。

    朝河起始自西域郡最高处的德古拉山脉各拉丹冬雪山,这山是当世最高的山,各山雪水融化汇聚成河,奔腾而出,一泻千里,流经西域郡,南诏郡中阙郡三郡,直奔东溟郡,注入东海。

    源远流长,汪洋浩瀚,汹涌澎湃,一往无前,伟大而美丽。

    她是天都的两大母亲河之一,她养育了无数代的炎黄族子孙,天都的文明都是沿着河流发展起来的。

    水路在天都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水道比路更加快速和安全。

    夜朝的玄魔族都是马背上的民族,他们有出色的骑兵,入主天都以后,船队更多的就是当做一个运送货物的工具,没有像样的水军,而天罗殿的青元州紧靠朝河,他们上千年的发展中,船队的作用十分重视。

    所以天都势力中,除了海王岛以外,天罗殿有最强大的水军,这个我们后面会说。

    张破晓硬凑了几条渔船作战略显寒酸,可了胜于无,渔船也是船对吧,至少对于黎旸来说,这密密麻麻的船队就给了他们一个惊吓。

    站在黎旸城的哨兵,远远看到几乎看不到河面的船队,差点吓尿了裤子,尖声嘶喊:“敌袭!敌袭!”

    旁边的士兵也慌忙点起烽火,鸣钟敲锣,通知城内守军,敌人来了。

    城主府中肥头大耳的城主正在喝着茶,他刚刚纳了一房小妾,心情很不错,听到城外喧闹,他不满的站了起来,吼道:“干什么?慌什么?来人啊,出去看看怎么了。”

    跑出去的仆人出去一会,然后满头大汗的跑了回来,上气不接下气的回报说:“不好了,老爷,有敌人来了。”

    “啥?敌人?”城主吓得崩了起来,惊慌失措的说:“敌人在哪里?”

    “不知道,老爷整个城里都乱了,有人说朝河来了数不清的敌人。”

    “赶紧给我取战甲过来,快,快!”

    胖城主生平第一次动作敏捷,快速的穿上盔甲。

    各位抱歉,以下章节先略过,今天晚上回来家,没有办法码字,等我到地方再把字补齐,请见谅。

    三尊宝鉴之盗机阁

    深夜,一个身着西装的人,提着酒瓶子,踉踉跄跄的往家里走去。突然,他停住了。“我没有家了。我的房子已经卖了。”他抬头看了看天,天色昏暗,月亮被乌云遮挡住了。

    “没想到啊,前几天还只是开玩笑说要露宿街头了,竟然成真了。”他身子不稳,一晃一晃的改向桥洞走去,手中已经喝光的啤酒瓶子扔在了地上,碎成一堆玻璃。

    “那个该死的女人,毁了我的一生!”他无力的向空中打出一拳,整个身子都顺着手臂的力向前扑去。木陌隐倒在了地上,再爬起来时,衣服已经破了。

    木陌隐看着自己价值上万的西服,摇了摇头,穿过了马路。一辆车从他前方几乎擦面而过,刺耳的鸣笛声和咒骂声仿佛还在耳边,木陌隐愣了一会,又向前走去。

    他在桥边蹲了下来,幸亏是夏天,虽然是夜晚,但也不算冷。

    灯光照过这里,而他感受不到一点温度,连灯光都是那么的冷漠。城市的霓虹灯依旧在亮着,却已远离这里了。

    他就这么蜷缩着身子,抬头,目光穿过两座桥之前的空隙,望向星空,慢慢回忆自己的一切,也开始为未来做打算。

    他本是一个大公司的股东。他刚入商行的时候,因为学识丰富,在经营管理上颇有才能,在一家小公司做经理。后来,小公司的待遇已经不能满足他了,虽然他向往田园生活,但他不得不先要攒下来钱才行。他跳槽到了一个大公司,混的风生水起,很快就崛起起来,然后又以抟扶摇直上般的速度成为了这个公司的股东,也算是走上了人生巅峰。

    木陌隐也满足了,工作很忙,平时没有什么空闲时间,唯一消愁的方式就是喝酒,喝红酒。

    他打算攒够钱,再干十年,就去过田园生活,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他的快速崛起,带来的不仅仅是“能力出众”的评价和优待,还有经验不足和竞争公司的重视。

    一切从一本书开始,他闲得无聊写的书,和一个他以前在公司聚会上认识的人。他没想过那人是谁,他不在乎,他一心想着追求自己的理想,但她在乎。

    她知道,只要木陌隐在,她的公司就始终有一个强劲的对手,于是他打听消息,得知他在写一本书。

    于是她装成一个书迷,不时砸上百元打赏,果然,很快引起了他的注意。这时,她也没有隐瞒,说出了自己曾经见过他,说她是被他在宴会上所弹的钢琴曲被吸引的,然后有很喜欢他的书。她骗来了他的信任。

    下一步的计划,就是利用美国的一个包装公司,将木陌隐公司中的资金全部掏空。

    这个计划更为隐秘,她一边保持和他的关系,一边用了一年半的时间策划了整个计划。

    他果然上当了。

    虽然美国方面因为违约而赔偿了一些资金使木陌隐的公司不至于倒闭,但木陌隐输光了一切。

    为了赔债,他低价卖了价值上千万的房子和自己的车。最后,当他终于一无所有时,手里还剩下5000块钱和一部没人会出钱买的手机作为通讯工具。

    那么,以后要干什么呢?

    木陌隐沉思了一会。

    现在真的有机会了去过田园生活了。没有公司会要他了吧?像自己这样遭到封杀的人,谁用都会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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