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洱海平复
“柴帅,咱们不如分兵吧?你带主力人马去通海都督府,我带人偷袭大厘城如何?”李阳和柴嘉率领大军朝着通海都督府路上,李阳和柴嘉商议分兵的事情。
“你的意思我们在攻打通海都督府的同时给郑买嗣来一记黑虎掏心?彻底打乱他在洱海地区的防御体系?”柴嘉点点头,对于李阳的心思他是心知肚明,薛洋急匆匆的将吐蕃人击败,应该是打算在对方后续军队到来之前整合好洱海地区的所有天策军势力,为决战做好准备。
“柴帅说的是,陈帅在那边已经拿下利润城,下一步应该是打算横扫整个南诏国南方,那么能够腾出手来和吐蕃人决战的就剩下咱们这七万大军和徐帅手中的三万人马,如果加上大帅那边的五万人合计十五万人。”李阳点了点头道:“如果除了地方维持治安和追击隆逊那么咱们和吐蕃人的部队可能就不足十万人了,大帅这应该是让我们早点结束洱海地区的战争了。”
柴嘉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咱们立即分兵吧,前面左边的路就是通往大厘城,右面的路就是通海都督府的路,咱们就此分开吧。”
柴嘉带着五万大军迅速朝着通海都督府开拔,一路上大张旗鼓吸引郑买嗣的注意力掩护李阳的行踪,此时此刻洱海地区集中了郑买嗣绝大部分嫡系部队,尤其以通海都督府所在的地区最多,如果不是换装了新式武器柴嘉面临的恐怕是一场硬仗,不过薛洋在弄栋城那边的战果来看,这种新式的火枪能够适应各种战场。
柴嘉这边通过急行军迅速赶到通海都督府城下,陈兵在城外准备发起进攻,而李阳那边却在昼伏夜行甚至部分时间还化整为零乔装而行,但是即使是这样在这个南诏国最繁华的地区还是很快就被发现了,如果不是柴嘉那边及时展开了攻击,从而吸引了郑买嗣的注意力,只怕李阳这边要提前开战了。饶是如此李阳还是在大厘城东面的云南和品澹被堵住了,郑买嗣收编的南诏国常备军两万人击中在这两个地方防备天策军。
被堵住的李阳明白想要直接偷袭大厘城的计划是实现不了了,所以索性改变计划直接陈兵攻击云南县,这样一来云南县的炮声差点将郑买嗣吓得半死,云南县和大厘城仅仅隔了几十里本来就是大厘城南部和东部的门户所在地,这个地方的炮声让郑买嗣开始抓紧时间准备自己的后路,几乎是一边打仗一边将大厘城高官的家眷和资产全部往西转移,第一步准备转移到龙口等西部重镇,第二步则准备道最西部的丽水和永昌府等地,在那里郑买嗣有着自己的影响力加上前期的布置可以说比起南诏国的老都城羊苴咩城的基础还要牢靠。
南诏国内的局势变化在一份又一份的情报和战情汇总呈递长安大本营,所以总参那边对于前线的变化还是了解的比较及时的。徐天翔这些天几乎每天都会在天策府大楼内一呆就是一整天,将总参内部的所有作战参谋全部调集过来进行各种兵棋推演。
“我说天翔啊,你这是未雨绸缪?”这几天杨天成和王厚纯也忙完了部队缩编和换装的事情,一大早来到天策府大楼就见到徐天翔这样忍不住笑道。
“皇上说让总参在西征之前务必完善好参谋制度,而且要求各编制部队的参谋长及其重要参谋人员必须在军事学院学习半年时间以上。”徐天翔笑道:“你没见刘毅他们几个参谋长全部都去军事学院去做讲习了吗?这是打算在大战之前将之前的经验教训全部传授给那些后辈。这不我也打算在总参内部提前培训他们嘛。”
徐天翔说完这些忽然发现这两人都站在沙盘旁边煞有介事的看着这些年轻的参谋不断移动标杆和箭头,顿时摇摇头笑道:“你们两个还有这个闲心啊,走吧,有什么事咱们去长庆殿去说吧?”
几人来到长庆殿的时候发现陈凡居然已经在那里了,顿时奇道:“陈凡你不是在草原吗?怎么悄无声息的就来了?而且还直接来找皇上,不去看我们几个,不够意思。”
“好了,你们三个也来了,正好陈凡有件事准备说,正好一起听听吧?”李玄清见到他们三人来了顿时拍了拍手笑道。
“我的意思是在西征的同时可以考虑走第二条路,从草原进军。”陈凡一开口就让杨天成比较诧异,打断他的话道:“陈凡你怎么去了一趟草原就转了性子,开始崇尚进攻了?”
“草原的路径其实比起走丝绸之路要好走一点,缺点就是路途太过于遥远,而且沿途要面临的敌人也过于强大。”陈凡道:“不过有一点好处就是我们能够在西征的时候彻底解决掉北方的大敌——黠戛斯人。”
陈凡的话让在座的几人顿时沉默了,这两年黠戛斯人没有南下,但是其在北方却一直在缓慢的恢复力量,黠戛斯控制着从漠北到安西北部广漠的草原地带,可以说其地域差不多比现在的大唐帝国的国土还要大,在西部和回鹘人的争锋中虽然这些年没有太大的起色,但是在东部被天策军打败之后其实却在客观上让他们收缩兵力集中应对西部局势,结果反而逐渐扳回了劣势。
“皇上,我觉得如果长金线不能如期完工的话陈凡的计划有可行性,不过前提是咱们必须要对黠戛斯人有详细的了解。”徐天翔点了点头,对于陈凡的计划他是比较赞成的。
“我已经让小四安排草原玄影卫分部去搜集黠戛斯人的消息了,这件事就等他们的结果吧,不过相应的准备还是需要做的。总参立即传讯将直属营和亲卫营两个营调到丰州以北的草原地带集结,等待命令吧。”李玄清其实不看好陈凡的计划,但是有一点他比较赞同的是大唐帝国要想摆脱以前那种精力都放在了防御北方游牧民族的境况上面,那么北部的草原地带就不允许存在一个强大而统一的政权,黠戛斯人即使历史上和大唐王朝关系紧密,但是时过境迁此时已经不能用老眼光去看待他们了。
这件事就等玄影卫的消息了,几人在长安也没多少事,王厚纯闲不住过了几天之后就跑到河西去找万毅去了,杨天成这几天则鬼鬼祟祟的在长安附近到处乱转,能够真正静下心来在长安待着的也就只有陈凡和徐天翔了。
“我说天翔,南诏那边打的如火如荼你就真不担心?”天策府大楼内其他几个部门都是忙个不停,总参这边反倒是清闲下来了,陈凡见到徐天翔居然有心思在办公室品茶,顿时摇头道。
徐天翔将他拉着坐了下来笑道:“来来来,尝尝这是我专门从湖南那边搞来的碧螺春,味道好极了。”说罢给陈凡也泡了一杯笑道:“南诏那边有薛洋在能有什么问题,再说老大不是还在南线吗?你还别说这一年里老大的进步可是不小,打仗开始会动心思了,不像以前只知道猛打猛冲。”说完之后将南诏那边的情报和战报递给陈凡笑道:“你自己看看就是了,有三份还是今天早上收到的,还没来得及去皇上那边汇报呢。”
陈凡一份一分的看着,脸色也变得好古怪,最后几份情报看完之后摇摇头道:“我看啊你是存心看不起吐蕃人,觉得他们打不过薛洋的部队?”
“我看啊,你是指挥惯了骑兵部队,所以对于步兵的战斗力估计不足,在西南地区步兵可是比骑兵的战斗力强多了,那地方根本就没有骑兵发挥的余地,很多地方根本没有路,人都过不去,就不要说马了。”徐天翔对于这家伙谨慎的态度见怪不怪,解释道:“而且步枪普及之后步兵的战斗力和应对骑兵的冲击力方面已经有了极大的提升,可以说在未来骑兵有可能会被淘汰的。”徐天翔是所有将领中和李玄清相处时间最多的人自然也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后世的理念,对于步兵有着一种天然的优待。
此时身处战场中心的天策军前线将领自然不知道他们的最高层在讨论的问题,但是即使知道也会毫不犹豫的支持徐天翔,李阳这两天在攻打云南县的过程中是第一次感受到大兵团作战的时候步枪的威力所在,在大炮的支援下,李阳的部队迅速攻入城内展开巷战,往常最难打的巷战在步枪普及之后居然直接压住了占据了地理优势的南诏国军队。天启二年五月二十,李阳正式拿下云南县,将郑买嗣手中第一悍将南叔云的部队全部撵出了云南县。
而李阳在拿下了云南县之后不管不顾直接率军冲向大厘城,彻底将郑买嗣的部署全部打乱,逼迫他收缩所有的兵力固守大厘城。而此时柴嘉在通海都督府的战役也正式打响,五万大军炮火连天,通海都督府的南诏守军根本挡不住这如潮一般的攻势,在李阳拿下云南县的第二天,通海都督府这座洱海地区兵力最多的重镇被天策军炮火淹没,激战了一天一夜之后终于告破,五万大军在歼灭了三万守军之后开始正式入主城内。
柴嘉在拿下通海都督府之后开始分兵西进开始支援李阳,将郑买嗣从其他地方调集的部队拦截住,让李阳可以从容的攻击大厘城。不过此时郑买嗣虽然在洱海地区已经彻底落入下风,但是他的退路却已经布置完毕,甚至还搞到了隆逊已经被胡敬璋抛弃的消息,所以在李阳正式攻打大厘城的时候他已经带着自己的亲信部队从大厘城撤退进入龙口地区。不过这家伙虽然撤退了,但是在大厘城却留下了南叔云,让他负责拖住天策军主力部队。
不过此时身处剑川前线的薛洋却已经率部队抵达羊苴咩城,此时的徐英已经身处城内将隆逊俘虏了。在薛洋在弄栋城和吐蕃人激战的时候徐英已经悄然率军来到羊苴咩城外,原本他计划在羊苴咩城应该有一场恶战的,但是没有料到的是胡敬璋走的这么彻底和及时,甚至就连原本属于隆逊的部队都被带走不少。徐英一到隆逊非常光棍的直接投降了。
“兄长的意思是胡敬璋已经率部朝着丽水而去了?”薛洋率部入城之后徐英将自己打探到的关于胡敬璋的情报递给薛洋道:“而且秦空那边得到的消息说只怕郑买嗣那边也在着手经营丽水城那边,作为自己的退路。”
“那也不对啊,咱们已经拿下了羊苴咩城,郑买嗣怎么走都不可能绕过羊苴咩城,他打算飞过去不成?其他地方可没有路啊。”薛洋和徐英对视一眼,都发现了对方眼中的疑问。
“难道说郑买嗣没有发现咱们已经拿下羊苴咩城了?”薛洋忽然眼睛一亮笑道:“事不宜迟兄长,我马上率军连夜出城,在羊苴咩城以北埋伏,到时候如果郑买嗣率军抵达城下咱们直接拿下他们。如果他们不来我军也能封锁他们前往建昌府的道路,从而彻底堵住他们西进的道路。”
两人商议完毕之后薛洋急忙率军趁着夜色出城埋伏,玄影卫负责清除羊苴咩城内部所有郑买嗣的探子,防止消息泄露给郑买嗣。
薛洋在羊苴咩城外给郑买嗣设立口袋的时候,李阳也率军打破大厘城的城防,失去了郑买嗣的大厘城等于失去了灵魂,南叔云在激战之中被打伤了腿被俘虏,大厘城守军一万多人大部直接被俘虏。而在李阳打破大厘城的时候柴嘉也收复了洱海地区的其他几大门户。
天启二年五月二十七,柴嘉和李阳双双飞报长安大本营,洱海地区光复,南诏国作为一个独立政权从此消失在历史当中。而此时的长安,李玄清也开始带着巧兮前往丰州,准备实地查看工业集团的二次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