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还都3
国家即组织,组织是人与人的有机组合,而非人与人的简单堆砌。郡县是组织、封建是组织、宗族是组织、宗教是组织、兄弟会(黑社会)是组织、部落是组织……
组织形式多种多样,其本质决定于组织理论。组织理论是组织的圭臬,在郡县是法律,在封建是契约,在宗族是宗法,在宗教是教义,在兄弟会是义气,在部落则是习俗。
依照组织理论,组织里会有名称不同但本职相同的人,是他们支撑着整个组织良好有序的运行。郡县依靠官吏,封建依靠贵族,宗族依靠家长、宗教依靠教士、兄弟会依靠大哥,部落则依靠巫觋以及武士。
官吏渎职那就不要官吏——自刖双足的陈壁说过‘奸民之治、弱民之政’,熊荆后来深究过,他说的就是法家的治国之术。何谓奸民?按照法家的定义就是不作而食(不劳动就有饭吃)、不战而荣(不打战就有荣誉)、无爵而尊(没有爵位就受人尊敬)、无禄而富(没有俸禄就能富裕)、无官而长(不当官就能有权力)。
以右史的解释,奸民并不是熊荆想象中的黑社会,黑社会有组织,奸民无组织。乱在外是奸,乱在内是宄。奸民实则是被宗族、乡土组摒弃在外的带路党。法家重告奸,告奸有赏赐。有组织的人不会告奸本组织,无组织的人则可以不顾血缘、伦理、道德,通过告奸立功获赏。
组织与组织之间有些情况下相容,有些情况下互斥,然而任何组织都与郡县组织不相容。官吏与贵族、与家长、与教士、与大哥、与巫觋、与武士天生就是死敌,唯有消灭这些其他组织的骨干,方能拆解这些组织,最终将善民纳入郡县。这就是所谓的‘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
两千多年法家能有这样的认识,熊荆当真佩服的五体投地,太他喵的绝了!只是他没办法在楚国复制这一套东西,也没办法把楚国所有的非郡县组织全部消灭。这有楚国所面临严峻国际形势的问题,更有楚国本身的问题(我大楚自有国情在此.jpg),还有时间的问题——来不及鸟,也许这边在告奸杀人,那边秦军就杀过来鸟。
他只能反其道行之,把郡县组织全部消灭,而后建立以公族、誉士为骨干的封建\宗族\灵教\兄弟会组织。当然,以法家的观点,这是强民治国,强民治国会使‘民亲其亲,民不亲制’,结果就是‘民强则兵弱,兵弱则国弱’。
这是可能出现的结果,但不是一定会出现这种结果。法家之所以会得出这个结论,前提是人性本恶,以及君王和善民不可相容。事实并非如此,先不说人性善恶交加,即便人性全是恶的,也存在同舟共济这种可能。
秦国是郡县组织,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郡县组织决不容许其治下有其他组织存在,即便是小小五口之家,也要求‘民有二男分异’,不然就要‘备其赋’。虽然这点因为楚人的反抗,在旧郢实施的并不彻底,但公族、誉士这种有武装、有信仰的组织骨干,势必要被消灭。
建立公族、誉士为核心的组织,通过外朝制度调和、分配各方面的利益,解决彼此的纠纷,再以大司马府管理、统筹、指挥一切力量——组织理论之外,组织技术也是决定战斗力的一大原因。大司马本身是超越这个时代的机构,军校亦然。除了组织技术,军事技术、新式战术也是战斗力倍增的利器。
照实而论,在军事技术、组织技术相同的情况下,初期的郡县组织完爆其他一切组织,但郡县组织很快就会衰败,且速度超乎人类想象。因此,即便有组织技术的加成,又有诸多黑科技的倍增,熊荆也没有想过要打垮秦国。秦国不用打,只要熬到秦始皇死,秦国自动会垮。到时候只要吹一口气,秦国就会灰飞烟灭。
但在此之前,楚国自身的组织要构建好、经营好。这不是一场人与人、国与国的战争,这是一场组织与组织的战争。
——正寝燕朝,面对质疑的昭黍,沉默的淖狡,熊荆又一次反思检查自己的行动逻辑,发现无懈可击。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切合楚国的实际以及天下的局势。
“臣以为,可行也。”淖狡终于开口,完全赞成熊荆的决定。“如此,无官吏之县邑旬月即可听命于朝堂,粮秣赋税可发至郢都。即便不从,亦是少数。臣只忧心两事:其一,誉士可封于闾,将帅、将之肱骨何封?其二,公族之县邑何封?以誉士代公族否?”
“誉士自然不可取代公族。”熊荆毫不迟疑的回答。“不佞只愿各县邑的公族能像弋菟那样获封成公侯,只可惜他们没有战功和勇武。”
熊荆这样的态度让淖狡和昭黍同时松了一口大气,他们就怕熊荆把公族累世管辖的那些县邑也一闾一誉士给拆了。
“至于军中将帅、肱骨之人……”誉士可以封闾,那将帅、肱骨,乃至后勤军官,这些不上前线拼杀之人就显得有些吃亏了。这不是几个人,这是全体高级军官。“前线肉搏拼命、后方斗智竞术,两者必要不同。将帅、肱骨可以加爵、加禄、封食邑禄三世,但绝不能封地。”
“然也。”昭黍眼睛眨了眨,他是文官,不上战场看来是不能封地了。
“然若将帅其人能证明其勇,自然可成誉士,自然可以封地。”熊荆又做了一个补充。“简而言之,唯勇者可得地。”
“然也。”淖狡也答应了。“誉士入县邑,敢问大王官吏如何?有禄否,无禄必成害。”
“有禄无禄都成害。”熊荆观点和他截然相反。能成官吏必是奸民,他们既然可以给楚国大王带路,那也可以给秦国大王带路,关键是有官可做。
“大王之意……”淖狡感觉到了一种东西,那是杀气。
“杀!”熊荆缓缓地从牙缝里挤出这个字,面色不变。
“这、这怎可杀之?”昭黍再惊,整个人抖了起来。“若是清官、若其未涉此事……”
“清官蛊惑民心,更要杀!”熊荆面无表情。“未涉此事之官吏亦是官吏,是官吏就是奸民,有族者例外。并非涉事者杀,而是奸民者杀。不如此,誉士如何立足?此乃……”
昭黍迂腐,无罪杀人他无法接受,但历史证明不杀不行。后世围剿苏区,就是通过收买基础官吏渗透蚕食;抗战后大裁军,退伍人员挤占了基层官员的位置,使得他们在之后的战争中迅速反正;还有熊荆熟悉的那支海军,陆军嫡系桂永清出任海军司令后,一夜之间某省官兵全反,某司令不受锁渤海之军令,声称‘不打内战’而率舰南下。
组织和组织的斗争极为残酷,容不下半点心慈手软。唯一的好处就是这种杀戮是定向的、小规模的,不涉及普通平民,不会伏尸百万,尤其杀的是郡县组织的骨干官吏。如果反过来,要铲除其他组织而推行郡县组织,那杀戮的规模将是杀戮官吏的数倍、十数倍,这正是法家要夷三族、秦后灭九族的原因。
没有对错,只有选择。如果将组织比喻成系统,那么系统冗余必须删除,不然系统无法运行。
“大王明也!”熊荆举不出后世他熟知的例子,因为相隔两千多年,淖狡却懂这个道理。“不杀县吏,秦军他日攻来,彼等必然投于秦人。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既有誉士,当诛县吏。”
“统治必有代价,权力源于杀戮。”熊荆看向昭黍,“不想杀人、不付代价,如何治国?”
“虽然,”昭黍还是反对。“臣敢问大王,封誉士于闾,各国如何复国?”
“谁说一定就要复国?”熊荆笑道。“现在不过是编撰了史书而已。再说两者并不矛盾,封誉士于闾,乃封本地出身之誉士,若他是鲁人,鲁国如何不能复国?”
昭黍因为反对杀官吏反对到了誉士制度上,熊荆说罢不由叹息了一句。
有太多人以为不用付出血的代价就能得到用血换来的好处、以为打别人几拳别人就会怕他而不敢把人真的杀死。这种一厢情愿出现在后世小布尔乔亚身上极为自然,因为他们生下来就读童话、少年时看读者知音,长大了喝心灵鸡汤,老了去逼呼感动别人或者被别人感动。他们宽裕的生活让他们接触不到系统真正的恶,他们的层次和阅历又让他们够不着也看不到系统的整个运行,于是只能通过想象把世界想象的一片美好。
昭黍是贵族,他已经被蜜一样的生活融化,又或者因为信奉儒家的仁义、墨家的兼爱,从而早早忘记了血的味道,这让熊荆很失望。
“此事不需再议。”他最后决断道。“转回正题,你等身为令尹,还有何事要报于不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