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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偏偏喜欢你?(求订阅,感谢舞姬火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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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绝大多数富豪,都喜欢住在一起。
    就爱好比美国有名的西雅图富人区‘美色岛’。
    里面不但住着世界首富比尔盖茨,甚至全美最有钱的十个人中有三个把家安在里面。
    还有伦敦的“亿万富翁一条街”肯辛顿街。
    全球各个国家的首富,都喜欢扎堆在这里。
    陈楚良上辈子看过一段话叫:选对圈子成就人生!
    当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相似的圈层会不断聚拢,智慧、财富在碰撞、交融,会让相似财富背景、生活品味的人聚居在一处,享受同一圈层中人交往的乐趣,同时创造更多强强联合的契机。
    有可能,你在外面散会儿步,几十个亿的生意就谈成了。
    这就是圈子的力量。
    富人们需要打造这种能够容纳相对阶级的圈子。
    而西山这面的地皮。
    绝对是打造汉州最富的那层人居住在汉州这片区域的乐土。
    这块地皮,现在有一半在自己手里。
    还有一半,被徐耀星卖给了东胜集团。
    不过没关系,东胜的地,迟早会还回来的!
    考虑把西山打造成真正的一流富豪居住的圈子。
    一路上,看着美景,想着未来对这一片的规划。
    时间倒也过的很快!
    不一会,就到了徐家修建在西山的别墅。
    上次来过一次。
    徐家别墅守门的保安已经记得这辆奔驰车牌了。
    在放行之后,保安就通过对讲机,对别墅里面的人说:“陈总的车到了!”
    听到保安人员报告陈楚良已经来到了,给他打了几个电话的徐欢欢,就从别墅里面走出来迎接他。
    “这家伙,都不接电话。”
    在停车场,看见陈楚良的奔驰车左前脸被撞了,徐欢欢本来是有点生气的,但是一下子气就全消了,问他:“怎么回事儿?”
    显然是以为车祸是在来的路上发生的。
    陈楚良无所谓道:“没事儿。早就被撞了,没来得及修。对了,伯母呢?”
    瞄了一眼穿了件大号T恤的徐欢欢。
    没看出来,这白富美在学校穿的保守,其实很有料嘛!
    徐欢欢笑了笑,没发现某人透视的眼光:“我妈在厨房呢。今天没有让家里的阿姨下厨。”
    徐欢欢其实想给陈楚良说声谢谢的。
    自从她爸爸徐耀星入狱之后,她们两母女一直为公司的事情多方奔走。
    如今,康华集团的动荡算是被压了下来。
    日子不管过的好不好,至少比两个月前要安静!
    听到徐欢欢说,她妈妈今晚亲自下厨,陈楚良真是受宠若惊:“我可承受不起!”
    徐欢欢对着他笑了笑:“好了,知道你嘴贫,一直都是这样。吃西瓜不?我刚刚才切的!”
    陈楚良说:“还别说,真有点渴了。”
    他都没发现,自己居然把徐家别墅当自家。
    徐欢欢说:“那还愣着干嘛,进屋啊!”
    陈楚良就随着徐欢欢一起走进了徐家别墅!
    徐欢欢在前面带路,说:“刚才接你的时候,我问过我妈了,吃饭还早,我们观景台那面坐一会儿吧。我刚才就从哪儿过来的,切好的西瓜也放在那面,不远,走几分钟就到了。”
    徐家别墅很大,陈楚良不熟悉,只好由这个从小就生活在这里的白富美徐欢欢带路了。
    七拐八绕,到了一处可以远看夕阳,近看西山的观景台。
    观景台是纯玻璃打造!
    有种堆砌在蓝天之上的艺术美!
    就像是一个玻璃屋,只有正前方被切掉了,没有任何的阻挡,能一览无遗西山的所有美景。
    看来徐家的上两代人,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也比较高!
    富人嘛,之所以区别于常人,是有花不完的钱,自然追求高品质生活了!
    徐欢欢领着陈楚良登上这里的时候,让他有种俯瞰世界的感觉。
    “天气好,我就喜欢坐在这里眺望远方。”
    徐欢欢给陈楚良搬来了一张藤椅!
    坐在藤椅上!徐欢欢已经递来一块西瓜!
    陈楚良拿过来啃着。
    看见旁边的玻璃茶几上,放的全都是关于旅行的书籍,而且全都是英文版。
    陈楚良笑着说:“衣食无忧的孩子,看来都喜欢诗和远方啊!”
    “才不是呢。”徐欢欢反驳了一句,这妞儿的皮肤和雪一样白,说重话都会脸红。
    陈楚良不和她辩解。
    贫苦人家的孩子吃不饱穿不暖,哪有心情追求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也不会想着诗和远方,反而是像抢食的鸟儿,不断的拍打翅膀,以求不被淘汰。
    只有生活优越的孩子,才会有这样那样的理想。
    西瓜是夏天解渴避暑的最好水果。
    陈楚良啃了一块,自己又拿了一块。
    看着陈楚良狼吞虎咽的吃相,徐欢欢这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他。
    在东南大学的时候徐欢欢就对陈楚良差生了好感。
    只是一直都没有机会单独相处过。
    现在倒是有这个机会,只可惜总觉得不是那么纯!
    “小艾前几天给我打电话了,还邀请我去燕京玩儿。以前503的其他人,我也给她们回了电话。前面一段时间,觉得自己真没出息,也无助到了极点,不过,现在好了,浑身轻松!”
    坐在陈楚良身边,徐欢欢看着远处的夕阳,像是和一个比较放心说心里话的人聊天。
    陈楚良也感慨道:“是啊,王小艾和万丰从高中就在一起,大学也考到了同一所学校,算是情比金坚了。这一晃,马上就是大三了,时光飞逝!真希望他们两人永远不会成为大学生毕业即分手的魔咒,到时候参加他们的婚事,我一定封一个大大的红包。”
    徐欢欢转过头来看着他:“你现在都这么有钱了。可我还是觉得,612那群人永远把你当成他们的老五。但是我们女生就不一样了。如果我给503的所有人说,我从小就住在一个连我都不知道有多大的别墅中,出门坐车是劳斯莱斯,买的衣服便宜的都上千,我估计能够和我成为朋友的人很少。”
    陈楚良啃了一口西瓜,笑喷了,这话也就现在说说就行,搁十多年后,装比味十足啊。
    “我发现了你没有朋友的原因,不是因为你家很有钱,而是因为你说话太能装比了。”陈楚良忍不住爆笑道。
    徐欢欢听不懂装比是褒义词还是贬义词。她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从小学、初中、高中,她一直都活得像个童话里的公主。
    好在,大学的时候选择了做一回自己。
    徐欢欢没有后悔她的选择。
    反倒觉得,她这一段经历,能够让她回忆一辈子。
    看着外面将要落下去的晚霞,徐欢欢颇为感慨地说:“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没想到徐欢欢还念了这么一句诗词。
    看来这妞是个感性的家伙。
    诗和远方,是她的人生目标!
    估计她说这话,应该想着以后的徐家和眼前的夕阳差不多,更接近黄昏了,才会诸多感慨。
    陈楚良继续吃瓜,女人感性的时候最美,就不打扰徐欢欢抒发情怀了。
    等了一会儿,徐欢欢看着他,眸子里面一种晶莹的光亮,似笑非笑:“听没听过一首歌?”
    陈楚良听过的歌不多:“你总要说出来,我才知道听没听过。”
    徐欢欢说:“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
    嘴角露出一丝笑容,竟是那样的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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