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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仙这么多年 作者:落月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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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仙这么多年 作者:落月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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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狐疑地看着他。
他说的应该不是我吧?
纪凤来和谢容差不多,十分喜欢睁着眼睛说瞎话,而且面不改色心不跳。区别就是前者我很想揍,后者我很想亲。这是一个本质的区别。
他这样说了,岂非我现在身处四百年前。谁这么大能耐还能回光溯流。一时我不知道是该信他,还是不该信他。
幸得根本没有时间给我纠结,很快我就知道他所言非虚。
眼前的木屋不但是新砌,更是有人住的。而且那扇门已经被人推了开来。更令我想不到的是,里头出来的人,是我熟悉的人。
我忍不住瞟了纪凤来一眼。
他淡定道:“不必怀疑,是我。”
除却体型壮实一些,那人从嘴角到眉梢,容貌与纪凤来有七分相似。如此说来他岂非是活了四百年……的老妖怪?
大概我眼神写得太明白,纪凤来翘起嘴角:“这便惊讶了。往后可如何?”
往后?
我自以为是道:“哦……你是说现在?”
纪凤来轻轻哼了一声,却不答,只顾专注看眼前。
“凤来。”
一道十分熟悉的声音令我的脑袋顺着声音转了过去。
然后下巴掉到了地上。自己拾吧拾吧捡起来。
那人偷偷走到神似纪凤来的男人身后,一下子就跳了上去,硬生生把人扑倒在了地上。天权向来很重,我是知道的,也亲身经历过。但此时此刻见到故友的心情,可不怎么样。
竟然会是天权?
“天权!”
我大声叫他。他却理也不理。
纪凤来淡淡道:“都说是四百年前。他看不见你的。”
“……”
我神情复杂地又打量了一遍天权。他脱去了一身儒衫,换了寻常布衣,梳着简单的发髻。就差手里拿把锄头,就和下田劳作的人并无二样。如此快乐的神情,我当他同僚这么多年,已许久不曾见到。
如此说来,他身边那人岂不是……
我不住地往纪凤来身上瞄。艰难地吐出了三个字。
“弟媳妇?”
正欲讥讽我的纪凤来:“……”
天权在下界与人有过情缘,且只有一个,那人已消散天地间。此刻与他神情如此亲密的人就是纪凤来,那约等一下,纪凤来岂非就是他在人间的情缘?
我的。
弟媳妇。
毕竟我向来当天权是弟弟。
纪凤来神色扭曲了一下:“住口。”
住口?
我偏不。
我扇子一打,遮了半张脸,挡不住发自内心的戏谑:“怎么,说中了?恼羞成怒了?哎呀呀,我是真没想到啊。早知道纪先生是我们家天权的良配,当初怎么也不该刀剑相向。太伤自家人和气了。”
纪凤来抿紧了嘴,不笑的时候神情高深莫测,对我言语上的调侃并不动声色。
“他若好端端站在你面前,你再和他占嘴上的得意。看在娘家人的份上,我有这个度量容你一次。”
我的笑声顿时熄了火。
“他哪里不好!”
“他哪里好?”纪凤来的眼神比天河的水还要凉,“你们这些人,向来是能拆一双,就不会多留一对。天权在凡间如何,文少爷岂非瞧得比谁都清楚。”
……
我收了笑。原本我不过与他开玩笑。
“竟当真是你。”
纪凤来桀骜地抬起头:“是我又如何。”
但这不对啊。我皱起眉头,不动声色地想,那个人应当化为乌有,消失于尘世之中,散了个干干净净,连轮回都没有的。
“你是不是在想,我早该死了。”纪凤来悠悠说。
我在心里拼命点头。
“呵。”他只冷笑了一声,宽袖一挥,我与他周围的景致便换了一个模样。“你们那破本子做得了什么数。倒不如亲眼瞧瞧,当年你们是如何对他的。对待你们的同僚。”
作者有话要说:
前几天有事没有摸到电脑。今天才摸到。小公主们七夕提前快乐啊。爱你们!
努力与小公主们准时见面!
文昌(笑眯眯):弟媳妇。
纪凤来(冷笑):呵。小人嘴脸。
第47章 星宿列张(七)
让我回忆这四百年的大概,其中两百年不明所以,后一百年在人世徘徊,最初那一百年,如今推演起来不过几个瞬间。我这不大好用的脑子倒是让纪凤来给修好了,借着他的手,将那段我不曾参与的岁月瞧了个大概。
世人总对我们有误解,以为属武职的就凶神恶煞,文质彬彬之流就一定是爱好抚琴弄鹤如高天之月。其实不然,不管他们所司何职,凶残起来一样打的你怀疑人生。若要以司职论武力,这天庭怕早就被魔界灭了千八百年。一个个仙风道骨的瞧着能打吗?
……我不能。
真是抱歉。
天权属于能打的那类,当年武曲领兵,按捺不住打头阵的却是他。嗖地一下就冲了出去,影子都寻不着。我还记得身侧的曲木大仙骑着头白狼瞧得目瞪口呆,连狼毛毛都焉了不少。
“这是哪位将领。如此生猛。”他这样问我。
我委婉提:“上回你经过天权宫前,说那里传出琴声美妙,乃天上佳音。”
“确实如此。”
曲木不大明白这两件事有什么联系。我看他还是没能听出我话中提示,只能再明白一点那么告诉他:“弹琴的就是这个人。”
“……”
彼时武曲已跟了进去,两人正打得十分痛快,飞出来的魔界小兵从天将头上飞过,令他都不由得瑟缩了一下。这种先令自家人胆寒的气势,也是可以的。
战场中浴血的身影和风清明月重叠起来,仙音变成了杀音,曲木理解了一下,顿时肃然起敬,冲我拱手:“紫薇君座下果然奇才辈出。佩服,佩服。”
我干巴巴笑:“好说,好说。”
所以天权领命去镇压魔气,我是毫不意外的。甚至觉得这事儿就该他干,天帝老头子没挑错人。要不然他这无穷无尽的精力,该花到哪个地方去。
我看着眼前天权追踪魔气,四下寻觅,一路踏云而来,而后落在宋城,化作书生模样,贩卖起了字画。字画乃他所长,他分出一丝灵力附于其中,借着买画的人,将自己的感知布在了整座城中。
“他当时找的是你?”
纪凤来道:“不错。”
“他向来灵敏,既已追到此处,知你藏身城中,你居然还能不让他发现。”这句话我发自肺腑,“他很聪明,你也很……”
就在这时,一个撑着伞的男人买了天权的画,天权眼睛顿时一亮,收拾摊子就起身追了上去。
……
我将那个“强”字硬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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