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五星二十五等
听完吴颜的分析,赵天有些麻爪。
看来事情远比他想的要复杂的多。
如果纯作为捐赠之类的,可能不会有这么多的问题,但他现在做的,偏偏是打算在公司的体制内,建立一定的分房标准,然后进行发放。
诚如吴颜提出来的,如果只针对于一线的基层员工,将会有很大的可能引起一些中高层的激烈反感。
那到时候,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虽然公司卖命打拼的,最主要的是靠一线员工,但管理层方面,也是不可或缺的。
赵天有些庆幸,幸亏这事儿找人参谋了一番,要是按照他自己当初的想法一意孤行,怕是结果难以预料。
只不过,虽然客观的问题存在,但既然公司现在有了给员工分房的经济实力,做是肯定要做的,最多把分房的标准更加细化一些,让真正有需求的人得到更多的实惠。
鉴于此,吴颜提出一直以来都有的想法,先将宇宙集团的所有员工进行划分级别,并进行人事登记在册。
而划分的方式,将分为两种标准,第一是通过员工入职公司的年限,划分为五星二十五等。
入职一年之内的新员工,将佩戴银色一颗星胸牌,两年为两颗,直至第五年换为金色一颗星。
如此类推,先将员工的入职年限标准定下,随即根据星级进行一定的福利奖励。
另外同时进行的亦有职业职级和社会技能标准划分。
无论是一线工人群体中的专业既能证书或者是国家教育系统认同的专业技能证书,进行白、绿、蓝、红、紫五色划分,每种颜色将享受不同程度的福利待遇。
而将这些划分好,便是为了给分房提供更好的机制体系。
凡所有员工中,两颗银色星以下者,只享受申请公司的无差别对待员工宿舍。
三颗银色星至一颗金星的员工,可根据婚娶、安排家庭人员等,进行申请公司所提供的套房住所。
一加一颗星以上,则可正式享受向公司申请完全属于个人财产的房所。
这样的划分,基本把分房的标准,定在了六年的标准,但对于一部分三年以上的老员工,亦是有了合理的分配。
同时根据员工颜色属性的不同,在进行分配时,将会考虑优先的秩序,这也是为了鼓励宇宙集团的所有员工,在工作之余,能进行更多的个人素养提升。
虽说这种个人素养的提升,对于宇宙集团本身产生可视效益不是那么的立竿见影,但凡事经过量的累加后,终会有质的提升。
不过在后续的问题处理上,吴颜也提出,虽然六年以上的老员工能够分的住所,但不保证,有小部分的人,在一线的工作岗位混上一些年份,等拿到房屋后另做打算。便附加上一些稳妥的协约,达到分房标准获取到的房屋的员工,十五年之内如无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不允许无故辞职,否则宇宙集团将有权利强制收回房屋;另外在三十年之内,员工所分到手的房屋不允许进行自由买卖,来以此获利,否则宇宙集团将有权强制收回房屋。
同时为了减少一些人的迷惑,怕有些人会发出‘既然给了为什么不让卖,公司是不是有更深的阴谋’等等之类的言论,吴颜更是加上解释:从所分住房产权人变更为员工个人时起,所分出的房屋,将不再属于宇宙公司的财产,无论公司出现负债、破产、资金周转困难等情况发生,都与所分出的房屋无任何法律上的关联。
并备注上正式声明:房子是用来住的。
这一系列的措施下来,也的确是为了让所有员工有房子居住,而不仅仅是当成了可收益的财产。
其中的十五年不允许辞职的条例,虽说看似不通情理,但其实也是吴颜深思熟虑之后,采用的一个期限。
毕竟要是做一份事业的话,连十几年的时间都不愿意付出,怎样也说不过去。
如果仅仅是因为手里有了些钱财,够一时的花销,就想着逍遥图乐的过几天,那这样的人,也不配拥有这么好的福利条件。
而十五年的数字,则是根据社会上许多人积累财富的数字来分析,这么久的时间,无论是什么工作,都会让人手里有一定的积蓄,如果厌烦了一种工作环境,或者想换一种事业,那么宇宙集团则会尊重每一个人的选择,辞职之后,房屋也可以继续使用。
至于三十年才允许私自进行销售等活动,则是真正将分出房屋的所有权力,赋予给了个人。况且三十年的时间,房屋被居住的使命基本完成,就爱咋咋地吧。
另有其他一些相关的细节,吴颜也不多赘言,只是告知他到时候会做出一份详细的方案,以便赵天参阅。
这些分房的条件提出,赵天为之暗暗称奇,忍不住为吴颜的缜密心思称赞不已。
当将这些分房的条件放出去的话,也基本上是告诉宇宙集团所有的人,房子分出去后,是用来居住的,是给有住房需求的人提供的。
当然了,对于一些有经济能力购买房屋的管理层来说,只要达到条件也可以申请,只不过申请后,就要老老实实的去居住,如果改为他用的话,在规则上就完全不被允许。
这样也解决了‘不患不均而患不公’的尴尬。
不过分房虽然是好事,但是有些问题还是要处理的。
当赵天已经开始打算让人事部统计需求的时候,吴颜又提出,如果分房规划准备实施的话,那么同时要进行的,还将要成立一家物业部门或者公司,毕竟像宇宙集团这种特殊性质的分房,如果外聘物业公司的话,肯定没有几家物业公司能够达到要求。
况且从市面上去看,现在社会上的物业服务行业,简直已经烂到不能再烂,它们中的大多数,完全不知道服务为何物,完全不知道法律中的人权在哪里,说白了,很多物业公司就是一群只想着怎么赚钱的智障玩意,碰到业务内的问题时,能推诿的便尽量推诿。
并且在从属关系上,一旦发生了比较严重的事件时,将会有很大的责任担所属问题,就是出了问题找谁到时候都不知道。
很多物业公司在面对问题时,都会一口咬定,自己只不过是一家第三方委托方,而再去找开发商的时候,人家也会说的很明白,房屋出售之后,除了与房产有关的问题外,其他的一切将概不负责。
出了问题的时候,怕是许多单位连条狗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