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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七章 凤血炼金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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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尽虚空

    茫茫星海,星空中一片茫然,到处都是太阳的光辉,根本就看不到远处星球的光耀。

    太阳星距离地球多远?

    若非九只金乌搭载了顺风车,还未必能这么快靠近太阳外层范围,即便如此结成大阵的十只金乌还飞了将近二十年才勘堪触及太阳星的大气层。

    话说太阳星那么热,怎么会有大气层?

    当十只金乌触及到太阳星的大气层,即将着陆于太阳星时,地球上的张百仁猛然惊觉,一个人赶回小院子里盘膝做好,瞬间勾连冥冥之中的十只金乌。

    太阳星表面是液态的,全都是喷涌的岩浆,比之核聚变厉害了不知多少倍。

    面对着煌煌天威,十只乌鸦并不畏惧。

    经过二十年的飞行,感召太阳星意志加持,十只乌鸦已然开始不断蜕变。

    从最初的羽毛、翅膀、到金色的眼睛、嘴巴,甚至于腹部开始微微隆起,似乎有什么想要挤出来一般。

    瞧着下方狂暴的能量,即便是十只火鸦此时也犹若狂风暴雨中的海燕,不断摇摇欲坠。

    好在十只金乌结成阵法,抱成一团,化作了一个圆球形,猛然扎入了岩浆中。

    有恐惧,但更多的是来自于血脉深处的渴望。

    太阳星表面是液体的岩浆,而下层乃是地表、地心,不知其恐怖温度又该有多少。

    极其强大的热力,才能淬炼金乌血脉,使得火鸦发生蜕变。都是岩浆,但地球上的岩浆却远远比不得太阳星。

    “痛!”

    钻心剧痛,疼的张百仁猛然转醒,满头大汗。

    “这样下去可不行,太阳星内的力量太强大,只怕火鸦坚持不得多长时间”张百仁面色阴沉不定,自己于冥冥之中与那十只火焰有感应,他能感应到冥冥中的痛苦、挣扎、恐惧。

    “凤血!”张百仁手掌一伸,三滴凤血缓缓悬浮于掌心。

    他自己吞噬了一滴凤血,张丽华吞噬了一滴凤血,还有四滴凤血。

    他可舍不得将四滴凤血全都用了,收起一滴凤血之后,只见张百仁冥神观想,下一刻手中金简神光迸射,与体内的四道神胎交相呼应。

    体内黑色真气流转,居然化为了金黄色,仿佛是熊熊燃烧的火焰,太阳残片散射出无尽火焰。

    三滴凤血透过层层扭曲虚空,直接落在张百仁丹田内的小太阳上,自那小太阳上有十只金乌抱成一团,正在艰难的抵抗着太阳的力量。

    “这还仅仅只是最外层”张百仁叹了一口,三滴凤血落入大阵内,瞬间被金乌虚影吸收。

    吸纳了三滴凤血,这十只火鸦波动逐渐平缓,慢慢陷入了沉睡中,体内血脉不断淬炼,一丝丝极为纯正的金黄色血脉在其体内慢慢衍生而出。

    “稳住了!”张百仁心神澎湃,最为关键的一步达成,接下来只要不是自己脑残乱搞,或者不遭受太阳星上的天灾,这十只金乌孕育妥妥的。

    十只金乌啊!

    持之可以横行天下!就算上古大神复生,也挡不住自己。

    “怎么了?”见到张百仁睁开眼,张丽华凑了过来。

    张百仁心中狂喜难耐,瞧着近在咫尺如梦似幻般的面孔,忍不住站起身将张丽华抱在怀中,然后对准红唇亲了下去。

    “唔……”张丽华下意识一阵挣扎,将张百仁推开,嗔怒的瞪着张百仁。张百仁哈哈大笑,眼中满是狂喜之色。

    “可是有什么好事?”张丽华脸上红潮逐渐退去,恢复了激动的心境,温声问了一句。

    “当然是好事,大大的好事”张百仁心中舒畅:“今日需弄一坛好酒,炒几个小菜庆贺一番。”

    杨丽华媚眼如丝,起身去外面吩咐。

    吃过晚饭,在张丽华的服侍下张百仁脱了衣衫进入床榻,一边的张丽华看着张百仁,面色绯红,白腻的脖颈犹若胭脂,看起来令人忍不住去亲吻一口。

    略作犹豫,张丽华熄灭了灯光,身子颤抖着钻入软塌之内。

    美腻的身子靠过来,张百仁身子一僵,呼吸不由得急促、浑浊了几分,不由自主将张丽华抱住。

    张丽华身子一僵,二人就这般一动不动。

    过了一会,才听张百仁苦笑一声:“丽华,我如今距离至道阳神触手可及,可不能在这个时候荒废了道功,不然之前几十年的苦都白受了!”

    张丽华噗嗤一笑,身子扭了扭,顿时叫张百仁心中火起:“妾身知道了,赶紧睡觉吧!”

    “闭关了十五年,从未真正睡过一次觉,这种感觉真好”张百仁轻轻一叹,脑袋扎入了张丽华的秀发间,平稳的呼吸传来,居然真的睡着了。

    看着熟睡的张百仁,张丽华轻轻一笑,缩在张百仁怀中,缓缓睡去。

    第二日天刚亮,雄鸡鸣叫声传来。

    习惯性的张开眼,张丽华一双乌黑水润的眸子正在盯着自己,二人瞬间对视一眼,张丽华做贼心虚般转过目光,穿着肚兜缓缓坐起身。

    透过粉红色的肚兜,能看到那两团挺翘的软腻。

    不由自主,张百仁右手伸出攥住了一团,只听得张丽华一阵惊呼,面色殷红的盯着张百仁,眼睛似乎能滴出水来。

    “嗖!”张百仁赶紧松开手,生怕惹得张丽华火起,将自己给烧了。

    “哼”露出一个算你识相的表情,张丽华缓缓站起身,开始穿好衣衫。

    张百仁伸了个懒腰缓缓站起身,穿戴好衣衫后与张母吃过早饭,向着洛阳城而去。

    一路走来,张百仁感应到了一些不寻常的气氛,似乎有一股诡异的气机笼罩大地。

    兰若寺!

    忽然张百仁脚步顿住,看着破烂依旧的兰若寺,站在兰若寺大门前,许久不语。

    兰若寺依旧荒废,一股股妖气冲天而起。

    “果真是藏污纳垢自所在,杀了一波还有一波”站在兰若寺的大门前,张百仁想了许多,想到自己初次离开涿郡发生的一切。那个时候开始,张百仁终于熟悉、适应了这个时代,明悟了这世道的险恶。那个美艳的女子,就这般一头撞在死在自己的身前,殷红色血液仿佛近在眼前。一切都仿佛如昨日般,清晰可见。

    “吼~~~”

    一阵阴风卷起,猛然自兰若寺向着张百仁吹来。

    “若没有遇见也就罢了,如今既然遇到我,顺手除之也算功德!算你等倒霉!”说完后张百仁手掌一翻,人种袋子被其拿在手中,口中念咒顺手一抛,只见人种袋子迎风便长,化作了篮球大小,悬浮于兰若寺上方,只听得一阵鬼哭狼嚎,旋风席卷了整个兰若寺,大小鬼怪连根拔起,被人种袋子收入其中。

    “小道士,你敢坏爷爷好事!”一道黑影居然挣脱人种袋束缚,手中黑色刀芒似乎吞噬虚空般,向着张百仁当头斩来。

    “鬼神?居然是敦煌里逃出来的鬼神。尔等既然逃命,不好生寻一个山野之地苟且也就罢了,居然敢光天化日之下出来害人,今日遇见贫道,合该是你死期!”张百仁眼中目光阴冷。

    鬼神,乃是可以抗衡阳神境界的存在。不过张百仁闭关十五年,可不是枯坐,对于阳神强者或许有几分忌惮,但对于鬼神却信手拈来。

    剑气煌煌,惊天动地。

    “剑修!”感受着浩荡的剑气,那鬼神一声惊叫便要退开,却见此时张百仁手中屠龙剑出鞘,浩荡诛仙剑意似乎能凝结时空,那鬼神仿佛被凝固的琥珀。

    剑气划过空气,劈开了鬼神。

    “砰!”

    毫无反抗,瞬间化作灰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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