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凶手
那台诺基亚之中存的号码虽然不算多,但是都是父母亲戚之类的号码,这些人都是和嫌疑人拥有着重要社会关系的人物。
虽然很多年过去了,但哪怕这些人换了号码,但是只要这些手机卡曾经是实名办理的,就能查到他们的相关信息。
而哪怕有一部分号码并没有实名,但依然足够找到嫌疑人足够的信息了,警方也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李威,其父是明州一家超市的老板,李国栋,母亲是大学副教授,出生可以说是很好了,但是却做出了这样的事情。
李威当年因为那件事情,不久之后就转学了,他原本成绩是不错的,不过从那件事之后,对于学习没有任何的兴趣,开始和社会上一些混混接触。
如今的李威,黄赌毒无一不沾,就是街头的烂人一个,李威的父母也已经又生了一个女儿,对于李威,只是定期的给对方一些生活费,也完全不管了。
大号练废了,没事儿,他们已经又练了小号。
如今,李威当年的事情被揭发了出来,李威很快便被警方带了回去,开始询问了起来。
李威虽然不是个东西,不过他也知道,自己这些年能过得这么潇洒,全靠自己爹妈。
爹妈要是进去了,等自己出来,就得过穷困潦倒的日子了,不把爹妈牵连进去,等自己出狱,至少还能衣食无忧,继续和狐朋狗友们浪。
所以他并没有把自己父母供出来,而是把事儿完全揽了下来,人是自己杀的,因为看上小兰了,想要占有对方,所以动强,争执之中意外将人杀死,然后埋尸。
事情发生的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法医从尸体上得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只能够通过那台手机锁定嫌疑人。
手机上虽然有一段李威和自己父母的通话记录,不过七年多过去了,这段记录已经查不到了。
李威自己所说,是告诉父母,自己在朋友家住,晚上不回去了,警方虽然对此有所怀疑,但是七年多过去了,除了李威的口供,警方没有别的途径来获取证据了。
而且这件事情上,李威肯定是主犯没错,哪怕他的父母有责任,可能也是包庇责任,而且警方又没能力找到相关的证据,所以这个案子,基本上也就是这样了。
李威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但是因为事发之时李威年龄不满十八岁。
量刑方面,死刑是不可能的,可能是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些的话,就要法院裁决了。
小兰的事情,社会影响力还是蛮大的,失踪了那么久的女儿,竟然在校园被挖了出来,而且据说还是死者托梦给父母才找到的。
当时小兰的表姐将这个嘘头发布到了网上,引起了不小的关注。
如今凶手也找到了,竟然是死者的同班同学,很多人都是在网上留言,表示感谢当年同学的不杀之恩。
叶峰当然也看到了网上的这些信息,小兰的事情,李威是主谋,然而,李威的父母责任同样不小。
当时,李威确实打伤了小兰,但是小兰并没有死,是李威的父母将小兰掩埋了起来,才导致小兰窒息而死的,他们同样要承担责任。
然而,过去的时间真的太久了,现在警方也只能听从李威的一面之词,找不到别的证据了。
但是这事儿,却不能这么算了,在叶峰看来,李威的父母,比李威更加的可恶。
李威犯错,还可以用年轻不懂事五个字来形容,但是李威父母,就是罪大恶极了。
当时,李威父母若是采取另一种方式,将小兰送去医院抢救,小兰是有很大的几率活过来的。
到时候李威哪怕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小兰没有死,李威又未成年,估计最多判个两三年,对于李威的人生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小兰也会活的好好的。
或许,李威在监狱里呆上两年,反省到自身的错误,反而能够认真努力,而不是现在,成为了街头混混。
从这一方面讲,李威父母毁掉的,不止是小兰的人生,小兰父母的人生,还有李威的一生。
眼看着李威父母就要逃脱制裁了,叶峰怎么可能不做点什么?
叶峰找来了董小玉,并且道:“小玉,你去李威家里住上几天吧,每天给他们点小惊喜,直到他们老老实实的自首,还原当年的真相为止。”
“好的老板,这对夫妻太可恶了,我一定好好收拾他们!”董小玉咬牙切齿道。
“这几天和白松相处的怎么样?”
“挺好的啊,他已经准备出去租房子了,学校的教室宿舍太小了,不够方便,等我们在外面租了房子,以后就可以在厨房、客厅、浴室做爱做的事情了…”
“行了行了,总之你注意让他多补补,我可不想我这个同学英年早逝。”
“知道了老板。”
叶峰看着董小玉的表情,微微摇了摇头,她这哪里是知道了的样子?分明是欲求不满的模样啊。
不过话说回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白松哪怕知道这一点,可能也愿意为了董小玉而英年早逝吧。
随后,叶峰又想到了自己的女朋友秦雨浓,这些天,两人感情虽然没有质的变化,但是却在不断的提升和稳固着。
至于告诉父母秦雨浓事情,叶峰暂时还没有这个想法,他准备自己和雨浓的关系再进一步,再和父母去说。
有了对象,是件好事情,不过对于父母来讲,也是一种压力,因为有了对象,就意味着要结婚。
结婚就要车子、房子、票子,父母虽然有些积蓄,不过要拿出这些来,恐怕还要找亲戚借钱的。
所以叶峰想要缓一缓,同时自己也利用招募系统招募来的员工多赚点钱。
等到说起谈婚论嫁的事情之后,自己能够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解决这些,而不是依靠父母,让父母去到处借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