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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门江湖 作者:fool

    分卷阅读8

    入门江湖 作者:fool

    分卷阅读8

    在中间,被我夹走后碗便见了底,露出垫在下面的荷叶,浸着酱油,又被鸡的热气熏过,我想怎么说都能称得上“枯荷”吧?

    “哦,我明白了……”由冰一脸茅塞顿开之态,对我投以炽热的目光,“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雨荷剑法,对不对?”

    9

    雨荷剑法?虾米?不认识。我只晓得师父的“熟人”当中有一位叫雨荷的,和师父每次见面活象鸡见了鸭,黄鼠狼见了狗,冷嘲热讽,拳打脚踢,看得我次次打瞌睡——没办法,两个人半大不小了,只会斗拳脚与口角,半点儿新意也没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两个怀的是瑜亮之隙,争的是“天下第一(美)”的名头,偏他俩不腻,观众乏。

    由冰感动地握住我的手,口口声声“大用啊,想不到你如此的深藏不露,居然是雨荷剑的传人,愚兄真是太失敬了”,很让我伤脑筋。白眼狼显然对“雨荷剑法”颇有忌惮,相思装着低头喝茶,其实目光聚焦在我身上,要可以的话,我连想都不用想立刻就认了这“雨荷传人”——可师父怎么办?以后回去见到他老人家,不消他老亲自动手,一声令下,六位师兄一人十剑,我铁定被乱剑砍死,比桌上的鸡丁更象鸡丁。

    我不动声色地抽出被由冰握得生痛的手,风轻云淡地笑:“伍兄过奖了,只是……我是谁的传人和我是谁,这两者之间……有关系吗?”

    由冰大大一震,随即虎目蕴泪,泪花闪闪——不会吧,这么小气?我只不过发表一下不同意见,就把他给气哭了?“大用!”惨,手又被由冰抓住了,这次力道更大,痛得我呲牙咧嘴,幸好没人看见。“大用!”由冰汪汪的眼让我想起旺财小时候讨食吃的模样,“我好感动!兄弟你这么有志气,真是愧煞大哥了!”

    经由由冰的话,我再次认证了一个事实:江湖人自有他们的一套逻辑与思维,不管听起来多无稽、看起来多荒谬,一入江湖,你就只能见怪不怪,入乡随俗——这个得用大红笔圈上。

    我用另一只空出的手拍拍由冰,好不容易把自己从他激动的魔爪下拯救出来,抬眸对上白眼狼,笑:“君先生,这下该你了——我切的这碗共三百六十五块鸡丁,不过适才被我吃了一块,那就算三百六十四块,君先生请数数……”尽管茶难以下咽,但为了制造气氛,我端起来一口一口又一口。以前觉得师父面对强敌时端茶送客的动作超级帅,现在由我做起来似乎更有青出于蓝胜于蓝之势。白眼狼半晌没动静,不用看也知道,有本事他就先一块一块地数鸡丁啊,那未免太没气量;不数嘛又怕亏——万一我把实数虚报十倍那可乍办?不动手嘛自然他输,面子上过不去;动手嘛,嘿嘿,他的剑法再好,要只挥挥剑就把鸡斩成三百六十四块,难。算来算去,占下风的从哪个角度看都不是我,我乐得摆出稳如泰山之态,以彰本高人泱泱之风。

    “哈哈哈哈哈……”白眼狼眼神数变,猛地仰天长笑,反吓我一跳。下一步白眼狼说停就停,敛笑肃容朝我一拱手:“君某何其有幸,今日得亲见传说中三百年前一剑纵横江湖路、唯愿迷花不事君的雨荷剑复出江湖,实乃吾辈习剑之人一大快事,君某……惭愧,甘败下风!”

    老狐狸,没有必胜的把握打败我,为免输得难看,把自己的示弱全推在武林传说的高强武功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我先润了润喉,才耐心引导他:“君先生,在下记得提出文比之法时,可是订下了胜负之约的。”

    “大用你何必……君前辈他……得饶人处且饶人啊!”由冰前来打圆场,我最恨听到那句“得饶人处且饶人”。在无心谷时我因一念之差在师父师兄手下吃了多少苦?大敌当前党同不伐异,这种人不是我兄弟!

    我不理由冰猛扯我衣袖的手,白眼狼似乎早有对策,还笑得出来:“少侠可是也要君某从此立誓,退隐江湖?”

    “非也。”我微微摇头,“彼此游戏,君先生何必较真?在下承先生相让,侥幸占了上风,只想赢个彩头而已,其他别无奢求。”感到由冰明显地松了一口气,放开了扯我袖子的手。白眼狼狼眼掠过一抹诧然——情节发展不在他计划当中令他这么疑惑?我笑得一团和气:“在下只想请先生忍痛,割爱不鸣。”

    相思有个好毛病:开打时从不大叫“看招”或“找死”之类的,想打就出手,效率奇高——有个前提,开打的对象千万不要是我就更十全十美。

    象现在,白眼狼听到我的话后全身一震,左肩微微一耸,一条长长的白色丝带已从相思水袖中逸出,无声无息直袭白眼狼双腕。

    还有什么可说的?白眼狼只有——躲。

    躲躲躲,追追追。

    躲的百变不穷,衣袂破空,吴袖当风;追的姿态妙曼,长带如练,翩翩若仙。他们两人令我想起小时看过的鹤蚌对舞,当然美人比鹤蚌好看得多。

    所以我坐得稳当当地,一口接一口挟鸡吃,在由冰责怪的目光下时不时抿上一口茶,看戏。我不了解由冰气些什么,上酒楼本就为了填肚子,既然白眼狼都承认他输了为什么我还不能吃?如果说到朋友要有难同当的话……嗬,相思才不会那么好心替我挡灾呢,我分明看到他听了“不鸣”的名儿后眼儿贼亮贼亮,接着动手开抢——这种人,我替他担什么心?

    而我,做渔翁,尚不到时候。

    我吃啊吃啊吃,不一会儿碗便见尽了底。酱油鸡吃多了口渴,我那碗茶早底朝天了,理所当然地主意打到白眼狼那堆酒坛子上。踮手踮脚溜过去,好在,打架的人没空理到我,不打架的人没胆妨碍我,我顺顺利利地到达目的地心急火燎地捧起一坛仰头就倒——

    ?

    换一坛,再试。

    一样。

    再换一坛——

    还是一样!

    我再也忍不住纵声大笑:“哈哈哈哈哈,君先生,在下多有得罪,现自罚三坛,向先生陪罪,望先生息怒则个,哈哈哈哈哈……”

    我气吞山河,双手举坛(单手举不动啦),一鼓作气咕嘟嘟鲸吞牛饮入肚。我研究过,一口一口一小盅一小盅喝的,那种才是真饮士,确保滴滴入腹,绝无浪费;象那种所谓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就不行了,一斤少说有一半沿着下巴流下地,每次看他们糟蹋我酿的酒我就恨不得端盆花放在他们下巴下——要不草也行。万物皆有所用,与其空流入泥地不如让我种花种草种菜再用这花这草这菜来喂鸭说不准可培养出一窝醉鸭。

    话又说回来,不实在的喝法自有其无可比拟的男子气概。

    现在谁提议比赛大喊三句“老子二十年后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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