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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乡多宝玉 作者:英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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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乡多宝玉 作者:英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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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拉他起来,听沈砚说:“你不必跪,这事儿我管定了。不为着你,就为了……反正我会管的。我下午去了趟大理寺,已经拜托卫岚跟刑部争案子了。天牢里的人我也都打点了,苦是肯定要吃的,这个也没办法,但总不会让他有性命之忧就是了。你先回去耐心等两天,别自己先累垮了,那就更没人救他了。对了,你千万别去探监,省得沾惹麻烦,再把自己搭进去。你也别急,有了进展本将军派人通知你。”
话到此处,便是送客的意思了。
刘思文惶惶然站起身,走出两步,转过身顿一顿,又走出两步,低声道:“多谢将军了。”说毕,踉踉跄跄地去了。
萧索送走他回来,坐到榻边问半躺着的人:“你是不是有话没说完?”
沈砚将人搂在怀里,摸着他头顶一通乱揉,笑道:“越来越会猜了,你就是我肚子里的小蛔虫。”
“头发……疼。”萧索狼狈地爬起身,整理着一丛乱发问:“是不是言大人真的坏事了?”
“是,也不是。”沈砚抱着垮着脸、撅着嘴的人说:“鸟尽弓藏,此事皇上的态度就是个清晰的信号,言浚这把弓,到了该收起来的时候了。”
萧索不以为然:“可是皇上并没有处置言大人啊?”
沈砚拨开他脸上的乱发,亲亲他脸蛋说:“皇上对言浚是有旧情的,我说的是君臣之情,你可别瞎想。”
“我为什么要瞎想?”萧索忽然发觉自己似乎窥探到了宫禁秘辛。
“哦对,你不知道。”沈砚有事不瞒他,“皇上和言浚一直有关系,那种关系,你知道吧?”
这一节萧索听说过,京城中的谣传不少,单是王铁嘴的茶馆里便讲过多个版本。
他点了点头,又听沈砚道:“皇上倒不至于多喜欢他,但多年相处,也不可能一点儿感情没有。甭管什么情罢,反正是有。但是如今朝局形势一片大好,言浚是没用的了。皇上该打发了他,但又有这层旧情在,看他近日的态度,应该是很犹豫的。”
“皇上为何非要打发了言大人,留着他为朝廷效力,岂不好?”萧索说话时,两颗梨涡在幼嫩的颊边隐隐闪现,十分招人怜爱。
沈砚不由得捏他侧脸,逗小童子一样戏谑的动作。“那你说,打鸟的弓又做错了什么?没用了,就丢掉,这没什么道理可讲。再说,言浚为皇上办事,没少得罪人,现在事情办完了,为了稳定人心,也得拿他开刀。就像你戴着手套拔草,杂草是没了,手套必然也脏了。”
“我知道了。”萧索闷闷道,“就像唐朝时,女皇武氏任用周兴、来俊臣等一干酷吏铲除异己,但目的达到后,又杀了他们安抚人心。”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就是那么回事儿。”沈砚淡淡道,“连皇上自己都时日无多了,别人死不死的,他哪里还会在乎。”
“言浚以前常说,桓晔是桓晔,皇上是皇上。这话我以前总是不能真正明白,现在才切身体会到其中的奥妙。
“桓晔的所思所想在‘皇帝’这层身份面前,都要让步。他也许深情,但帝王不能深情,那他的情就只能压着。他也许有喜好,但帝王不能有偏好,那他的喜好便要抛却。
“若他是个昏君,那他可以为所欲为,但他偏偏是个严于律己的圣主明君。他能在言浚的事上犹豫,已算是难得了。再说一朝天子一朝臣,将来新帝登基,先皇用过的臣子,岂会放心再用。所以言浚,势必是留不长的。我只怕你我也……再看罢。”
萧索叹了一声,贴着他心口说:“言大人不在乎,他上次都说了,若我能寻到千尾萝救活皇帝,他宁愿辞官求去,让出官位来给我。可见他对皇上,是真心的。”
“先为名利后为情吧。”沈砚感慨道,“七分实三分虚,说不上真假了。他当年入朝,也是担着一身重负的,因为急于登顶,才和皇上有了纠缠。可人算不如天算,终究不是石头做的人,心是肉长的,很难没有感情。”
“那你呢?”萧索扁着嘴戳他肋骨,“你的心也是肉做的,以前天天和那些人在一处,就没有真感情?”
沈砚摇着他“吃吃”笑道:“我们独宝学会吃醋了?”
“我没有。”萧索垂下脑袋,颇有些不好意思。
“还嘴硬。”沈砚轻轻掐住他唇边薄薄一层肉皮,抖了两下,柔软从心底泛上来:“真可爱。”
萧索埋进他颈窝里,食指在他喉结上抠了抠。沈砚被撩拨得浑身一颤,按住他不安分的小手,接道:“我跟你说,张云简来者不善,我看他是早有预谋。他这个时机选得太好了,皇上正犹豫着,他这一招等于是逼皇帝做了决定。言浚这次真是……这事儿全看皇上的心意了。”
“而且前线在打仗,正是多事之秋,最怕这时候出事了。”萧索补充道,“皇上若用言大人献祭,安抚朝堂人心,一举两得。”
沈砚一下下顺着他长发,道:“说到一举两得,皇上一举两得,张云简未必就不是了。他的目的,绝对不止对付一个言浚那么简单。说到底,他最恨的,可不是言浚。”
他最恨的,自然是萧索与沈砚。
“怎么了,还怕?”沈砚能明显感觉到他的情绪,“张云简这个老东西,我迟早杀了他。你别怕,有我在,不会让他再欺负你的。以前……绝不会再有下回了。”
“你要做什么?”萧索捧着他透出三分寒意的脸,“千万别杀人,别惹事。”
沈砚知道他胆小,一向怕听这些打打杀杀之事,收紧臂弯拍着他背安慰道:“独宝不怕,沈将军保护你。我心里有数,那些事你都不要管,怎么开心怎么来。好了,不说这个,咱们说点儿高兴的事。”
“哪有什么高兴事?”萧索实在想不出什么,脑海中只有一件烦心的小事:“我那天去安乐县,被蚊子叮了两个包,好痒。秋天的蚊子,比夏天还厉害。”
“可不,死前最后一顿上路饭,那还不得使劲儿吸。”沈砚捉起他手臂,卷起袖子在灯下细看,“叮哪儿了?没有啊,在身上吗?”
萧索拉开袍子,翘起脚给他看:“在脚踝上,你看,连着两个包。”
沈砚提起他放在自己膝上,又将他小腿折在胸前,细白脚踝上凸出一块踝骨,形状清晰而优美,旁边嫣红两点,小巧可爱。
“蚊子为什么总叮我?”萧索甚委屈,“以前在家时,我最不喜欢夏天了。冬天虽然买不起柴,但多盖些被子也就是了。夏天却浑身都是蚊子叮的包。我娘说是因为我太瘦了,没有肉只有血,蚊子下嘴容易些。”
沈砚抓着他脚踝,凑到唇边,意味深长地舔了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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