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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二章:战兵、正兵、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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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名思义,这所谓的战守辅三级兵士制度,便是从乡镇级别的地方开始一级一级向上,直到县城、州城和永平府城,每个地方都用崭新的战兵、正兵、辅兵来替代原本陈旧的卫所兵和军户。
    卫所制度已是多年积弊,这在永平府的先行改革,便是崇祯皇帝想要用这个制度代替卫所军户制度的一步试水。
    这场试水也不是说来就来,崇祯早有了相应的准备,
    早在崇祯十七年,崇祯皇帝就已经下旨废除了延续近三百年的军户屯守制度,并且将罪己诏下发到军中、民间,提高兵士和百姓对此事的认知。
    卫所不可能直接全部废除掉,必须找到一个可以替代的东西,所以这种改革就像吃饭一样,需要一口一口来,不能急于求成。
    那次废除军户屯田以后,别处还没管,京畿一带是已经开始一场重编军户的行动,如今还在编内的军丁该是只管打仗,屯田的事全都交由他们家人来做。
    现如今的军户,不再是世袭制度,只要你家有人是在编的官兵,本家老小就可以入籍,享受相应的屯田制度福利。
    原本那些世袭的军户,若想从事其它行业,朝廷上也免除其全族的军户籍,只留一些在官军中当兵的本家为军户籍。
    废除屯田制度,不仅仅是屯田二字,那是对方面杂项的统一废除和整改。
    比如这卫所制度最基本的构成之一,便是沿袭了伪元的军户制度。
    明初,朝廷军队由“从征”﹑“归附”﹑“谪发”﹑“垛集”四部分构成。
    洪武二十一年,在元代旧籍册的基础上,由兵部改置军籍勘合,详细开列了军户从军来历,并依次调补卫所年月、在营丁口之数﹐从而建立起新的,较为完备的军户制度。
    起初,朱元璋规定,非后世大明历朝皇帝特许,任何人都不得自行改籍,后来从嘉靖朝开始,逐渐改为兵部尚书和内阁也有权调该军籍。
    至今,军籍早已是泛滥不堪,不少官吏可以利用这两个字欺压百姓,甚至可以达到连坐全族的效果。
    户出一丁赴卫当兵,是为旗军,也称卫所兵。
    旗军或操守或屯种,崇祯皇帝首先正式废除掉的,便是旗军耕种、屯田之事,专为主操战、守御。
    崇祯皇帝连日以来,了解了许多关于这种陈旧制度的弊端,早是下定决心要将其取代、废除。
    军籍一般都是世袭的,时人常说,祖上一人赴卫当兵,如今全族都要遭受累世遭受牵连,每代都须出丁当兵,不然必会遭受连坐罪惩。
    起初兵部规定是军户每户出一余丁随正军到营,佐助正军,由营内供给军装,看起来还不错,这是已经考虑到了户无余丁的情况。
    但是到了如今,早已演变成军户户下须以一丁供给在营正军或卫所,不然就要受到花样惩处的奇葩规定。
    更有意思的是,这种奇葩规定朝廷上其实一直都无陈墨定规,往往是各地酷吏和别有用心之人挥舞鸡毛的结果。
    户下若无丁壮,按朝廷规定来说可暂免为丁之事,待有余丁再行添补,但如今各项杂乱,这也已经改为必须佥幼儿为“幼丁”。
    从小便入籍,随时征召入军,以备成丁后勾补当差,这从那个幼儿的角度来考虑,显然是有些过分。
    洪武、永乐年间,大明财政丰盈,国力雄厚,所以一般就地卫所、正营都可以给出丁军户相抵人丁的补偿和衣甲、军饷,就算不能,兵部的支援很快也会到位。
    自万历朝三大征之后,这一政策开始悄然改变。
    为使军户能自备服装盘费,减少各地卫所和兵营压力,明廷规定﹕
    “军户耕种的田地(军田)在三顷以内者可免杂役﹔三顷以上者须与民户一起承担杂役﹔随营余丁和户下供应余丁亦可免当差﹔正役仍要承担。”
    说实话,这些制度是考虑到军户不能自给自足,一户出丁受到各种苛捐杂税而所得不能相抵,继之牵连、拖累全族这种情况,是朝廷相应的措施。
    不过很可惜,万历朝这种极好的措施,在实际执行中并未贯彻到底。
    这个措施,自宰辅张居正死后便无人再提,军户的杂役负担并没有减轻,反而相应赋税越来越多。
    朝廷上,虽然想极力的为下面减少负担,但是由于财政的逐年破产,尚且无法维系填补三大征对地方造成的损耗,对于地方军户的补偿更是供不应求。
    万历一朝,由于前十几年张居正的全国性改革,为朝廷积累下了许多的财富和民心。
    这也使得万历末年虽然明军在辽左、西北一带的流寇、贼虏、蒙古方面细节上常有失败,但总体上来看,朝廷仍是不可撼动。
    到如今崇祯朝以后,对于军户出丁是根本就没了任何补偿,因为当时崇祯初年的朝廷,就连正兵和卫所的军饷、衣甲都已经不能凑齐,时常因此发生兵噪、炸营等事,更何况那些地位低下的军户。
    士人常说粗鄙武夫,但是相较于那些真正的兵,这些基础庞大却四不像的军户,甚至不够格被称为“武夫”。
    在出丁同时,社会地位上,军户亦低于一般民户和官兵。
    就连民户对军户也时常鄙夷嫌弃,就像文人和兵伍的区别,民户若与军户通婚势必连累自己的子女和全族。
    军户丁男仅许一人为生员,民户则无限制,正军户五丁以上方许充吏,民户二丁以上即可充吏。
    民户有罪,往往以充军处罚,军户则不许将子侄过房与人,防止后代因此脱免军籍,钻了军户大家庭的漏子。
    兵丁征戍远方,军装盘费数目很大,洪武、永乐时朝廷尚能充足保持军户们的军装盘费,但自万历末年以来,朝廷所给便是杯水车薪了。
    就拿万里末年的萨尔浒之战来说,朝廷调动了自三大征以来人数最多的八万多人,想要直接将有些崛起势头的建州剿灭。
    尚且不说成败等事,只说这八万多大军的组成成分,可战的精锐正兵实际上只占据了其中很少一部分。
    当时延绥镇、宁夏镇、甘肃镇、固原镇四处,发兵共约两万五千人,但是又分正兵、卫所兵和基本军户。
    这大约两万五千的四镇兵马,真正吃饱穿暖,勉强能从朝廷那边拿到补偿有些战斗力的正兵,其实只有万人不到。
    余下那些,一小部分是源自四镇各卫所调派来的卫所军,万历朝对卫所多多少少还有些补偿,算是个安慰。
    那些人数杂多,在军中往往充当劳役而非主要战力的军户,打一次仗,他们不仅得不到任何好处,军功也完全不会分摊到他们头上。
    更令人寒心的是,就连他们全部的出征盘费也是完完全全的自给自足。
    崇祯皇帝此番在永平府的试水,实际上就是想看看会遇到什么阻力,若军户制度不有所改观,再怎么搞也只是一时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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