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停留时间 救人救到底
林旭与李飞燕商量妥当后,却并没有立即行动。因为这并不算是特别要紧急迫的事,尤其现在两人已回来酒店,更不会让酒店人员随便乱进房间了。何况这些东西在酒店房间里短暂放上一两天,也还是问题不大的,只是时间长了的话,才容易出问题。
当然,两人也并不会在滨城待太长时间。如果按照李飞燕原本的计划,为防她上次碰到的那个血滴子有可能在原地守株待兔,她是打算多晾上几天,以使对方失去耐心而主动放弃的。而这个晾对方的天数,她原计划的是十天,因为距她这次师门任务截止的时间还有十来天,她只要在截止日期之前把东西偷到手就可以了。
但十天对林旭来说,却是太长了,他并不想在滨城耽搁这么长时间。他想尽快把这边的事情搞定,好尽快回去。因为他走的时候并没有告诉父母,是瞒着家里的,如果快去快回的话,就能完全瞒住,让父母根本不知道他去过滨城,出了趟很远的门儿,这样也不至让父母为自己担心一场。而现在那边还出了关落雪的事,这也更多了一条让他想要尽快赶回去的理由。
李飞燕心里对那个血滴子有些惧怕发怵,但林旭自忖武艺高强,现在的武力值已是高过李飞燕许多,再加上又有空空儿所留传下的几大绝技傍身,所以他并不怕那什么血滴子。在他想来,有他陪同李飞燕一起前去执行任务,根本就不必管那血滴子是否有守株待兔,就算有,到时候兵来将挡照打就是,何必因此而畏手畏脚。
但李飞燕还是坚持能不遇到就最好不遇到,那血滴子本身的武功倒是并不太足以为惧,可其历代相传下来的那独门兵刃“血滴子”却是十分诡异厉害。李飞燕总还是担心林旭对上后有可能会吃亏,所以若能避过就最好避过,不必去冒这种险。但林旭也坚持不愿耽搁太长时间,他还拿出了不想被父母察知出远门的理由,所以最后两人折中了下,李飞燕答应把晾血滴子的时间改为缩短到五天,并保证尽量在一周内把这边的事处理完,然后两人一起赶回去。
林旭赶到滨城的那天刚好是八月一日,而今天是八月三日,已是到了第三天。现在却也是正好,如果明天跟杨俊轩顺利谈妥入股其公司的事,正式签署了合同的话,那再隔一天,刚好是第五天。这第五天的二十四小时时间,应该已足够李飞燕明言入股实则是暗里对杨俊轩做金钱补偿的那两百万到账。到时做出了金钱上的补偿,李飞燕心里对杨俊轩也会少一些愧疚感,那到了当晚,便可以动手执行她的师门任务了。就算不是当晚,次日晚上执行也不多耽搁什么,到时得手后,也还是一周的时间内。
两人当下商量妥后,林旭便告辞开门出去,回了自己房间。两人并不急于行动,处理林旭盗来的那些赃款赃物,却是打算趁着刚到午后的时间,都各午休一场睡上会儿。
两人昨晚可都是一整夜没睡,虽然以两人远超常人的体质、精力等,一晚不睡都并不算什么,但精神上却还是难免有些疲惫。尤其李飞燕的修为又差了林旭许多,精神方面则差距更大,故此这么一天一夜不休息地坚持下来,也比林旭更觉疲惫一些。
如果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要办,她当然可以一直精神紧绷地坚持,就算是坚持个三五天也不在话下。但现在没什么要紧的事,自是可以趁机休息恢复下。处理林旭偷回来的这些赃款赃物并不算太过要紧的,睡醒了再办也是一样,不差上这一两个小时的。何况这会儿外面日头正烈,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却也正好避一避。
回到自己房间后,林旭左右无事,便也躺到了床上休息,准备睡一觉。只是躺下之后,一时却睡不着,便胡乱想些事情。
想了阵儿,他忽然想起自己昨天还雇了那个飞鹰事务调查所的私家侦探,去帮他跟踪调查郑文辉的行踪与情况。昨天他临走的时候,还跟飞鹰事务调查所的老板孙鹰说过,说他晚上会打电话过去,问问郑文辉当天的行踪与情况。结果他昨天晚上事多,又忙碌紧张于午夜的偷盗大计,却是把这事一时给忘了,并没打电话。而昨晚回来后,他后半夜也是一直忙碌,却是直到现在静下后方才想起来。
不过现在想起来,他却也不打算打这个电话了。因为他已经从电视的新闻报导里知道,郑文辉已经死了。既然已经从别的渠道知道目标已经死亡,他的那招“蜻蜓点水”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那也就没必要多此一举地还打电话过去问了。就算问了,也只是稍微多知道些细节,并没什么大用。反而打电话过去的话,还有可能被那孙鹰追讨剩余的调查费。
现在不打,并且不再联系,而他昨天也没给那孙鹰留联系方式,孙鹰也就找不到他。换言之,他剩下的尾款也就不用给了。反正郑文辉不到三天就死了,他本也就不用再付足三天的钱。而按小时计算的话,他昨天也是差不多这时候找去那个飞鹰调查事务所的,也就是这时候才二十四小时。那么,按说好的一天一千算,他已经是付足给对方调查费了,倒也不算亏了对方。
电话不用打,人则更不需要去,一天一千,已经算是两清了。
林旭想到这事时,本已睁开了眼,但想明白了之后,便又重新闭上了,打算接着睡觉。
但在随后又想到一件事时,他却是忽然又睁开了眼,并且还坐了起来,且觉着有必要再去一趟飞鹰事务调查所了。因为他想到了另一件事,需要让这飞鹰事务调查所帮忙去办。
想到这事,他也不睡了,起身下床,开门出去,乘电梯到了一楼的酒店大堂。
像这种五星级的大酒店,一般都有个商品部,里面有卖日用品、食物、地方特产、纪念品、礼品和奢侈品等物的。有的甚至还有些知名品牌的专卖店与专卖柜台,跟一个小型商场也差不多了,能让顾客不出酒店也能买到许多东西。
这个星海酒店也不例外,同样有个商品部,就在一楼大堂旁边,林旭这几天过来过去,也早注意到了。
他下到一楼后,便直趋这个商品部,从里面买了一个不大的手提箱。不得不说,这五星级酒店里卖的商品,跟酒店的住房价格一样,也当真是不便宜,基本上都比外面贵。要不是他这时不愿多跑些路地往外面跑,再加上现在身上也算是不差钱了,还真不愿意在这里买。即便如此,他买下后也是有些后悔,感觉被宰了。
不过既然已经买了,他略作后悔,也就甩开了这心情。回到22楼后,他提着手提箱,直接敲开了李飞燕的房门。
“你干吗,我都快睡着了?”李飞燕打开房门瞧见是他后,忍不住有些抱怨地道。
“我要用些钱。”林旭说着话,向她亮了下手里的手提箱,跨进门去。他之前回房时,却是还把装有财物的那个背包丢在了李飞燕房里,并没拿回自己房间去。
“你要做什么?”李飞燕在后面关上门问道。
“我想要救那个吴伟华?”林旭走到背包前蹲下拉开背包,接着打开手提箱放在旁边,从背包里掏出一捆现金往手里箱里放去,“他是因为我出手阻止才被抓的,我觉着不能不管。现在郑文辉死了,郑家也完了,应该没人会在监狱里再买通人去杀他。但他杀人未遂的牢狱之灾还是免不了的,我想帮他请个好的律师,应该能帮他把罪减到最轻,还可以帮他把他妹妹的事翻案。现在郑家完了,也不会有人再在这种事人故意为难作对。”
他说罢话,已是从背包里取出五捆现金装到了手提箱里。装罢正要作罢,但想了下后,却又继续从背包里掏现金往手提箱里装着。
他最初对郑文辉起杀念,除了是听闻吴伟华妹妹吴丽华之事后所起的义愤,再则是为了公平、公正的行侠仗义外,另外还有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救吴伟华。以免吴伟华被判刑后,郑文辉在监狱里买通某个犯人杀害了吴伟华。他杀郑文辉,是釜底抽薪的解救之策,不然只要郑文辉不死,怕是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
现在郑文辉已死,郑家也完蛋,那他再出钱帮吴伟华请个好的律师打官司,帮吴伟华尽量把罪减到最轻,也算是救人救到底。没有了郑家的故意使坏掣肘,他相信只要把郑文辉以前犯下的案子翻出来做死,那吴伟华一时冲动下去杀郑文辉也有了很好的理由。所谓法理不外人情,这就有了法外容情的余地。他相信只要请的律师够好,一定可以帮吴伟华把刑减到最轻。
“这可真不是你的错,你就算不出手阻止,他也一样会被抓。而且他那天如果真杀了郑文辉,也逃不了赔上一命的死刑。你阻止他,是救了他。”李飞燕开解林旭,顿了下,接道:“其实以现在郑家完蛋的这种情况,他多半也是会被从轻量刑的。不过你要帮他请律师,那肯定是更有帮助,这也算是救人救到底了。”
林旭又接着从背包里取出十捆现金,最终往手提箱里总共装了十五万才作罢。这十五万,他想五万的律师费应该已经足够,而剩余的十万,就可以请律师代管,等吴伟华将来出狱后,再转交给吴伟华。甚至吴伟华服刑期间,律师也可以用这笔钱帮吴伟华打点一些,让吴伟华能够在监狱里过得更好。反正都是郑家的钱,花在吴伟华身上,也算是郑家给他的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