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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乃敌军之将 作者:宫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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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乃敌军之将 作者:宫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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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野生放养了。

    霜气才散去,山里头水汽依旧重。

    走了没多久,李牧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衣服都湿透了。

    进了山后,李牧找了个相对平缓的地方把那群鸭子放下,让它们自己四处觅食,自己则是跟着鸿叔往更深处走去。

    他们要去采的笋和普通的大笋不同,并不是那种比拳头还要大的一个个的大笋,而是大概手指粗细一节手臂长短的细毛笋。

    他们山里头这种笋多,大的那种也有,不过那种笋味道带着几分苦,吃的人也有就是少。

    这玩意儿到了时节,长得飞快,一夜的时间就能拔出半尺长的尖。

    采笋也有技巧,鸿叔是个老手,简单的总结了下经验教给李牧之后,两人放下背篓就开始往林子里钻。

    李牧趁着进林的机会,还折腾了几个简单的陷阱,山里都是宝,李牧可馋得紧。

    什么野猪、野鸭、野鸡或者野兔的,但凡是带个野字的,他都想吃。说的夸张点,他将近五、六年的时间没正经碰过什么荤腥了,好多时候看着天上飞的鸟他都流哈喇子。

    快到晌午时分那会儿,李牧从林子里头钻出来的时候,鸿叔已经坐在他放鸭子的地方休息。

    那群小鸭子被他抓进篮子里面,蹲在篮子里头被太阳晒得懒洋洋的,打着瞌睡。

    “采了这么多。”鸿叔看着李牧背篓里面满满的一大背篓竹笋,他拍了拍手,准备起身。

    “我还要再去一趟。”李牧道,“去看看之前的几个陷阱。”

    鸿叔闻言,这才又坐下继续等待。

    片刻后,李牧从林子当中再次钻了出来,再出来的时候他手中有个正蹬着腿的东西,看着那有灰色皮毛的东西,鸿叔瞬间亮了眼。

    “这可是个好东西!”鸿叔显然也有些嘴馋,“你小子运气倒是不错,这么大的兔子,整个山里怕是都没几只吧。”

    李牧手里抓着只兔子,棕色灰色掺杂的皮毛,足有只小土狗大小。

    这东西他们山里头有,精得很,想要逮着可不容易,鸿叔在山里几年都没抓住一只,没想到这次倒是让李牧给抓住了。

    其实李牧自己也挺惊讶的,他原本做几个陷阱就只是想要碰碰运气,还真没想到能有猎物。

    李牧从旁边找了草藤把兔子腿全部捆了起来,又提了鸭子背了背篓,两人一起往村里走去。

    提着只大肥兔子进村,在村口的地方,就有人好奇地凑了过来,等他们回家的时候,李牧抓了只兔子的事情几乎已经是人尽皆知。

    进了篱笆院,李牧把背篓放下,鸭子放到一旁,便抓了兔子往厨房走,准备找个东西先给关着,免得跑了。

    允儿早已经听到了声音,跑出来一看,见李牧手中拿着个东西便好奇地凑了过来。

    “兔子。”李牧拉了他的手,让他摸兔子的毛。

    允儿虽然知道这东西,但他还从未见过,这下摸着那兔子的毛就不愿意走了。

    李牧由着他在那里玩,自己去了院子中。

    这次他和鸿叔两人一人搬了一大背篓的竹笋回来,竹笋弄回来一次性肯定吃不完,所以除了一部分要吃的,另外的还需要先剥了壳,再把竹笋拿去煮了,晒干储存,这样到来一年的冬天前就都有的吃。

    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不容易,光是剥壳就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简单的吃完了午饭后,李牧把竹笋整理了一堆出来,直接连同盆子一起放到了瞪着眼神情呆滞的仲修远怀里。

    他自己则是把鸭子放在院子当中让它们自己活动后,准备再去一趟山里,采点野蒜和花椒。

    野兔子李牧小时候吃过好多,那会儿他也住在村里,家里的人都爱吃也舍得吃,所以没少吃这些东西,现在回忆起来那滋味都叫李牧流口水。

    这玩意儿,味儿好坏得靠佐料衬。

    撇去兔肉本身的性凉味甘,质地细嫩味道鲜美不说,若是没有恰当的佐料佐味那这种就算是毁了,糟蹋了,但若是佐料齐全,麻辣鲜香入了味,那这东西就可以说是回味无穷了。

    第17章 一脸嘚瑟!

    野山兔本来就比家养的肉兔要来的好吃,肉更有嚼劲也更甘甜,所以李牧做兔子不准备大费周章折腾,就选了最常见也最好吃的做法,爆炒香辣兔!

    处理完的兔肉洗净切块,然后倒入拌好的豆瓣酱食盐等佐料搅拌均匀腌制入味,又弄了些大红的野山椒和青椒大蒜准备好,就做完了所有准备。

    点了火,锅烧热后,倒油烧热,直接上野葱小火煸香,出了味就把腌制好的兔肉倒进去大火翻炒。

    兔肉快熟的时候再放入花椒、大红野山椒、大蒜进去爆炒。

    这做法有几分粗鲁简陋,一是没条件,二则是这最简单粗暴的家常菜做法味道绝对不会差!

    就李牧的经验来看,这简单的做法做出来的东西,甚至是比好多一口下去满嘴佐料的大厨之作,更加令人回味无穷。

    一番折腾下来,起锅的时候说不上香传千里,反正是把李牧馋的厉害。

    又炒了白菜和仲修远剥的新鲜竹笋后,李牧就张罗着开饭了。

    鸿叔从门外头进来的时候,李牧正把手里头的兔肉放在桌上。

    “来得正好,我正准备去叫您。”李牧道,仲修远还有允儿两个人都已经坐在了桌子旁边,嗅着空气中那香味,两人是早已经频频咽起了口水。

    鸿叔进屋之后四处张望,问道:“你那兔子呢?”

    回头去厨房拿碗筷的李牧停下脚步。

    鸿叔脸色微微有些发红,带着几分兴奋,“我刚刚去村里头给你问了,你那兔子弄到山下去卖,少说也得卖个七、八百文钱。”

    说起这事,鸿叔脸上都放着光。

    山里头攒点钱不容易,又是这样战火不断的年头,半两银子可不少了。

    换作平日里这兔子大概也卖不到这么贵,但如今战火连天少开荤腥,稍微有点钱的人那日子过的可就难受了,有钱都吃不到好东西。

    要是给抬抬价,说不定还能卖贵点。

    “卖?”李牧黑眸转动,看向桌上冒着烟的盆子。

    “在哪儿?我下午就给你拿下山去卖,买家我都打听好了。”鸿叔倒是一门心思的对李牧好。

    李牧抬手,指向桌上冒着烟的盆子,“鸿叔,您吃吗?”

    鸿叔一愣,随即大跨步来到桌前,看见盆子中那香辣兔,先是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随即一张脸瞬间涨红!

    “哎哟!你、你……”鸿叔回头指着李牧,你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我记得您还有点酒?”李牧也跟着咽了咽口水。

    既然要开荤,那就吃个舒坦。

    鸿叔情不自禁又咽了咽口水,但面上还是绷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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