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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乃敌军之将 作者:宫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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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乃敌军之将 作者:宫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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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营里一副模样,外头却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幅模样。

    能打胜仗又长得好看,仲修远的风光无限,让不光仲修远所在的袁国的姑娘钟情于他,就连他们大宁都有不少人动心,把他奉为神明。

    这也让大宁军营里一群姑娘手都没摸过的大老爷们酸透了心酸掉了牙,提起他的时候更是唾弃得厉害。

    但这也就是他们大宁的军营,据说在袁国军营里,这是禁句。

    仲修远最恨别人拿他的长相说事情,拿这说事的,都死了。

    他在他们军营中是出了名的严厉冷漠,不喜与人交往,难以亲近,加上战场上对外的狠戾与毒辣,让所有跟在他身边的人都战战兢兢无时无刻不小心翼翼。

    仲修远是傲气的,他也确实有那个资本傲气,可他狂傲却从不娇造。

    他在军营中从来不特殊,领兵作战在草垛子一窝就是两三天从没一句抱怨,战场也从来都冲在第一,这和他们大宁那些从来都是军营帐篷里头说天下的将军队长截然不同。

    但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第4章 妻乃敌军之将

    贴满了大红囍字的新房,提前几天就拆下来洗过的已经泛白的床幔,摆满了花生野果廉价喜糖的桌子,大红的喜袍,四目相对的两人。

    李牧微微瞪着眼看着面前床上躺着的人,血液滞留全身发寒的他嘴角抿起一抹冰冷的幅度,这人不应该在这里,他实在想不通为什么现在会是这个状况?

    他以前见过仲修远,那是他还在军营的时候,一共见过两次,两次都记忆犹新。

    仲修远这样的人,可以说是让他们整个大宁军营的人都记忆犹新,没一个能轻易忘得掉的。

    他第一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在四年前的一次埋伏作战中。

    军队的人发现了仲修远的行踪,所以大将军亲自带队埋伏在了一片林地间,准备迂回包围擒贼先擒王。去时所有人都壮志雄心,结果却被反迂回包围打了个屁滚尿流。

    那一次的行动是仲修远故意透露了自己的行踪,以自己作为诱饵,故意引诱他们上当的作战。

    当时李牧他们大队是那一次行动的先头兵,打起来的时候他远远地看过他一眼。

    其实原本那一场仗他们是不应该输的那么惨的,当时他们人数是对方的两倍,就算是硬拼也不至于输得太惨,可是仲修远硬是凭借着三万多的兵力,把他们将近五、六万人打折了一半。

    当初他们先头部队埋伏在前面林间,大将军却领着一众军师在后头三里开外,探子到前面探了路再回将军那儿报信,然后再给他们发信号,来回最快都得一炷香时间。

    先头部队的人遭到攻击发现被埋伏,队长带着他们突围而出的时候,原本应该上前支援的大将军大部队却已经退到了四里开外去了。

    那样的情况下,士气早已经在大将军下令逃走的时候就溃散了。

    后来不用说,他们五、六万人的部队硬是被三万人追着打。

    第二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他带着十万大兵兵临城下的时候,那时候的他一身戎装一匹白马,势在必得,气势如虹。

    那一次,他们大队所有人退了几十里,丢了一座城池。

    因为这两件事情,他记住了仲修远那张脸,但也仅此而已。离开了军营中,仲修远与他不过就是个陌生人。

    可如今这战况仲修远为什么不在袁国,却在离战线有将近一两个月路程的大宁?

    李牧把秤杆上的喜帕往旁边放去,他借着这动作收起了眼中的惊讶,然后仿若没事人般走到一旁桌前放下了秤杆。

    躺在床上的仲修远,原本满眼的戒备与杀气在看清楚李牧的那张脸后,黑眸中却有惊讶浮现出。

    放好了秤杆的李牧回头的瞬间捕捉到他眼中的惊讶,心中微惊,却未表现在脸上。

    惊讶?仲修远他惊讶什么?

    他认出仲修远那是因为仲修远是敌国大将,而他不过是袁国几十万大兵中的一员,仲修远不应该认识他才对。

    “你要起来吃点东西吗?”李牧装作并未发现床上之人的异常,也没发现他的身份。

    床上的仲修远没有收起眼中的惊讶,他的视线一直追随着李牧移动,像是在确认李牧就是李牧,眼神惊讶而复杂。

    “你怎么了?”李牧装作才发现他的异常,他在仲修远的注视下走到了床边,然后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试探着伸手推了推他,“你……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靠近后,仲修远身上那无法掩藏的凛冽气势便越发的清晰起来,这样的他即使是一动不动穿着一身女式的大红喜袍也绝不娘气,明眼人无论怎么看也不会把他当作个女人。

    拿了村里头各家各户筹出来的钱说是给他说亲,结果却给他弄了个男人回来,这倒张舒兰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不过他现在倒是有些好奇,张舒兰到底是怎么把仲修远给弄到这里来的?

    张舒兰不过是一介村妇,年纪也不小了,虽然有些虚荣有些泼辣,但是凭她一个妇道人家是绝对奈何不了仲修远的。

    床上,仲修远尝试着动了动手指,他大概是中了什么毒,这会儿浑身都软趴趴的毫无力气,就连说话都说不出来,只能任由李牧摆弄。

    “你受伤了?”靠近床边之后,李牧敏锐的发现仲修远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在军营当中呆了五年的李牧对血腥味十分熟悉,几乎才靠近,李牧就嗅了出来,他顺着血腥味找去,很快就在仲修远的腿上找到了伤口。

    李牧在床边站了一会儿,他本来琢磨着找个剪刀,但在屋子中望了一圈也没看到个刀后,他索性弯下腰去直接拽着仲修远的裤腿用力撕扯,‘撕啦’一声后,大红的喜袍裤子被撕开。

    仲修远常年在战场上拼搏,身材修长的他肌肉匀称紧实而有力,双/腿细长笔直,但因为常年不见阳光的原因颇为白皙。

    大红的凌乱的喜袍,笔直的白皙的长/腿,俊美的衣衫半/果的男人。这原本应该是赏心悦目的一幕,却因为仲修远的大/腿上有一条几乎快划过整条大/腿的伤口,而显得有些狰狞恐怖。

    伤口已经处理过了,用粗陋的麻布包扎着,包扎得十分简陋。血从伤口渗出来染红了麻布,包扎已经有段时间了,伤口是愈合又裂开,干枯和新鲜的血都有。

    李牧解开了伤口上的麻布,看着那狰狞可怖的伤口,他眼中有兴奋的光芒一闪而过。

    见惯了尸体残骸,在间隔了一个多月后的现在,熟悉而又陌生的状况让他精神为之一振。

    几年的军营生活,让他最是熟悉处理应对各种各样的伤口。

    察觉到李牧的动作,床上的人有了动静,仲修远试图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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