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分卷阅读104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为了千万粉 作者:爱吃闲鱼的猫

    分卷阅读104

    为了千万粉 作者:爱吃闲鱼的猫

    分卷阅读104

    西装裤,外套一件黑色长风衣,特别显身材。

    白烨明见着他非常高兴,主动走过去打招呼。

    许墨涵上下打量起了白烨明的着装,似乎对其颇为不满的样子。

    “白色绒线衫,收太紧了。”他直接动起手了,把白烨明收进牛仔裤里的白色上衣拉出来了一点点,松松垮垮地笼起一圈,毛茸茸的看着更温暖了。

    然后他又挑剔道:“这裤子尺寸不适合你啊,瘦了?”

    白烨明一愣,这条裤子是一年前买的了,这一年他确实瘦了不少,早上穿的时候腰身明显松了,但系上腰带也没那么明显吧?

    “去年你也穿过这条吧?”

    我勒个去,这你也记得?

    要不是面前是许墨涵,白烨明都怀疑对方是不是暗恋自己!

    “我知道一家店,结束了带你去。”

    等等,陈述句?

    白烨明似乎认识了一个不一样的许墨涵。

    两人这番对话完全不避讳他人,身边立马传来了嗤笑声。

    回头,发现是星光的人,他们依然是那么整齐划一、星光闪闪,不过就是从十个人变成了三个人。

    也是挺惨烈的。

    李亚杰是最后一个姗姗来迟的,华音的那个小男生并没有和他一起,看来是没有通过第二轮试镜了。

    他朝白烨明点头致意了一下后,自己找了个空位坐下来。

    对啊!还有李亚杰在啊!有他在谁能和他竞争啊!

    人家可是专业的歌手啊!自己开过演唱会的啊!

    白烨明真不知道自己到这里来是干什么的。

    他昨天接到通知后惶恐了一天,要找能唱的歌啊!找了半天发现只有几首最简单的儿歌,他可以不走音地唱出来。嗯,还是他自己感觉“不走音”。

    这考题也是奇怪,并没有说让他们自己准备歌啊,如果是即兴让他们演唱?或者是现场指定一首歌?那不是糟了!

    白烨明一个人在家里翻来覆去唱了几首儿歌后,终于决定放弃,然后点开了一醉千尘的主页,听起了尘哥以前的作品。

    一醉千尘的音乐基本上都是轻音乐,偶尔有人声的,也只是低低的吟唱,这种直击心灵的声音,至少白烨明干不到,他也不会去尝试。那简直就是对尘哥的侮辱!

    他翻着一醉千尘的主页,忽然看到了某一期尘哥接受fm2.0采访的一篇文章。

    那应该是四年前吧,是一醉千尘最活跃的那段时期,还上了周榜!于是fm2.0就对他进行了一次采访。采访不长,大概总字数也就一千来字,问的都是创作上的一些问题,也有问到尘哥的个人问题,但都被他很巧妙的回避了。所以这个人的真实身份到现在为止还是个谜。

    记者:音乐对你来说是什么?

    尘哥:避风港。

    记者:这个回答很特别,是有什么经历让你这样觉得?

    尘哥:是有一些经历,不过已经被我封印了。

    记者:你很少唱歌,但你的歌声很不错,是为什么?

    尘哥:乐器本身很美好,人声只是其中的一种,如果需要,会加进去,如果多余,那就没必要加。

    记者:你有没有想要踏入这个行业?

    尘哥:顺其自然吧。有人喜欢就好了,我挺喜欢你们平台的。

    记者:谢谢。

    记者:你有没有想要为谁做一首歌?

    尘哥:有。

    记者:写过吗?

    尘哥:写过。

    记者:是哪首歌?

    尘哥:你们自己去找。

    记者:那给个线索,是你的什么人?

    尘哥:一个很重要的人,也可以说是我的恩人。

    记者:你在乎粉丝吗?

    尘哥:那总是会在乎的。因为粉丝是喜欢你的音乐的人,换言之就是和你有共鸣的人。一个人总是孤独的,乐器需要共鸣,人也是一样。不过,我不会被他们牵绊住,毕竟,音乐是我自己的,即使只有我一个人,我也会好好爱它们。

    记者:我看很多评论称呼你为“天才”,你自己是怎么看待的呢?

    尘哥:“天才”只是比平常人更多一份天赋罢了。而天赋这个东西完全可以靠后期努力来弥补。不是都说“天才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吗?音乐神童莫扎特还抱怨过“你们都看到了我的天分,却看不到我的勤恳”,就是这样。无论什么东西,都是可以用勤奋换来,如果你失败了,那只是因为你还缺了那一点点坚持。

    记者:这么说你每天都会花很多的功夫在作曲上?

    尘哥:我现在正在系统地学习音乐。而和音乐的相处,已经有十多年了,我们形影不离。

    记者:我们这样假设,如果有一天,你不得不放弃音乐,你觉得会是怎样一种情况?

    尘哥:我死的那天吧。

    记者:看来你是真的很喜欢音乐。

    尘哥:嗯,它是我的生命、我的血液、我的呼吸。

    如果说尘哥的音乐是白烨明喜欢上他的契机,那么这篇访谈一定是让他沦为迷弟最关键的因素。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深深撞击着白烨明的心灵,他从未对一个人的语言有如此感触。他喜欢这个人,包括这个人的音乐、这个人的个性、这个人的思想,尽管他们从未谋面,他甚至不知道对方长的什么样子,住在哪里,过着怎样的生活。

    “跟我走。”

    第三轮试镜的九个人被带到了小剧场中,在观众席上坐成了一排。

    还是第二轮时的那个主持人,上台宣布第三轮的考题。

    舞台表演,场景设定是莫羽人生中最后一场演唱会,绽放如夏日之花,艳丽夺目、烂漫绚丽。

    需要九人演绎的,是最后那一首歌。

    “我们这边有样带,等下会先放给你们听一下。你们有半小时的准备时间。半小时后,我们开始表演。”

    很快,音乐响了起来。

    白烨明松了口气,不是要真唱啊……那就好……

    声音有点熟。

    众人的目光纷纷看向了李亚杰。

    这特么是周兴宇唱的好嘛!

    要让李亚杰在台上假唱周兴宇的歌?!

    还有比这更残忍、更没面子的事情嘛!

    李亚杰的脸色果然很不好,仿佛覆了一层黑云。不过他很努力克制住自己,控制住表情,众人没有见到自己期待的表情,都收回了目光。

    星光有人幸灾乐祸了,大声问道:“请问,电影里也会用周兴宇的歌吗?”

    主持人微笑道:“八九不离十。”

    “不能自己唱吗?”

    主持人把目光投向了姜涛。

    姜涛从评委席转身,看向那个提问的人:“如果我们的作曲家认可你的实力,完全可以,求之不得。”

    在座九人同时在想,这首歌的作曲不知道是谁

    分卷阅读104

    -

    分卷阅读104

    - 肉肉屋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