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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契约 作者:冰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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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契约 作者:冰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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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了,双手不老实地扯零的衣服裤子,道:“我也要做!”
零扯住自己的裤子,恼怒地拍开狼爪:“做什么!”
“叶……”
“我是零。”零冷冷地瞪着他。
“零……你怪我?你不原谅我?”白皇幽怨地看着他。
零绝缘,道:“滚开!”
白皇开始撒泼,越是不让就偏要,死死地扯着零的裤子。于是两人开始拉锯战。
零已经恼到了极点,大半夜的惹来疯子,火大!
零扬起一脚狠狠地把白皇踹下了床。
“斐诺?亚那!”零冷冷地叫着他的名字。
白皇软下来,哀伤地垂着头:“我只是想留在你身边,为什么你这样都……我爱你!”
月光洒在他的身上,他的整个人笼罩在月色之中,显得很哀伤。零从来没有在白皇的脸上看到这样的表情,哀伤、失望、无穷无尽的幽怨……
一时间,他竟说不出来更冷漠的话来。
“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他道,声音很轻,却很坚定。接着他消失在房间里,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第72章
帝都,角斗场,这里能容纳上万人。三百二十队佣兵队伍,五千多人统统都集合在这里。吵吵嚷嚷的,比菜市场都要热闹。
今天是开题的日子,几乎全国所有的佣兵都集中在了这里。
正午时分,由八名圣骑士开路,主持佣兵大会的公爵大人随后出席。与其通行的还又一名祀神官,祀神官的出现让原本很混乱的场面更加混乱了。
众人原本只是猜测的世界局势,更加得到了证实。
吸血鬼的壮大,果然让教会都开始紧张了。
上座之上,祀神官走在公爵大人的前面,证明了教会的地位高于贵族之上,但,祀神官落座的是旁席,公爵坐在主席,虽然公爵主持大会,但也是政权已落入白皇手中的证明。
祀神官的脸色不是很好,相反的,公爵却是春风得意,派头十足。
八名圣骑士身穿金色铠甲,骑着清一色全黑的高大马匹,威风凛凛,趾高气扬,维护着全场的秩序。众人看着圣骑士的眼神无不充满了敬畏之情,与羡慕之色。
八名圣骑士经过赛姆斯身边的时候,领头的停了一下,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居高临下瞄了赛姆斯一眼。
相对与人家的黄金铠甲,黑色骏马,赛姆斯弱势很多,他穿着红褐色的麻衣,披着软皮铠甲。虽然如此,赛姆斯的气势却丝毫不逊色。他双手勾在铠甲上,痞痞地笑着:“许久不见,奥兹。”
马上的人轻蔑地笑了一下:“是很久不见了,赛姆斯。”马上的人在赛姆斯的队伍中瞄了瞄,然后笑得更加讥讽了:“这就是你的队伍?小孩?女人?赛姆斯你带领这队人还真是辛苦啊!”
“哪里。”赛姆斯抠抠耳朵,丝毫不在意,马上的人觉得受到了侮辱,脸色很不好。
“哼,女人小孩也比你们这群养尊处优的伪骑士来的好,圣骑士阁下,请问你腰间的剑多久没出鞘了,不知道有没有生锈!”埃兰娜嗤笑道。
“你说什么!”马上的圣骑士呛的一声拔出了剑。脸上已经露出盛怒的红晕。
他拔剑的时候,睿一把将埃兰娜拉到了身后,护住。
“嗯?埃兰娜你说错了哦,道歉吧,人家的剑没有生锈。”赛姆斯套套另一只耳朵,笑道。
埃兰娜也嬉笑一声:“是错了呢,剑没有生锈。爸爸,幸好你已经不是圣骑士了,不然又够丢脸的——竟然有这样的同伴。骑士八大美德,谦卑、诚实、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精神,原来只是笑话。寡妇和孤儿的保护人,也是谎言。圣骑士竟然要对一个女人、小孩出手,真是有够丢人的!”
埃兰娜连珠炮一样说完,那名骑士脸上青一阵红一阵,最后还是收回了剑。赛姆斯则笑得很骄傲。
圣骑士压低了声音吼道:“赛姆斯,你这个杂种、无赖、土匪,靠女人养的伪男人,你根本就不配做圣骑士。你简直是侮辱了圣骑士之名,你让我们敬爱、尊贵的皇后遭到了指责,变成了荡妇,你让皇的颜面受损,你这个无赖!”
圣骑士骂完骑着马趾高气扬地离开了。
赛姆斯一脸不为所动的一样子,仿佛对方说的所有的罪名都与他无关。
勾引皇后?零心下疑惑,那就是白皇那家伙的妻子?斐诺?亚那那家伙竟然放过了赛姆斯。那天白皇也没有在他面前露出夺妻之恨的表情,哼,肯定是白皇自己搞得鬼。
主席台上,公爵大人的场面话已经讲了一大罗。终于进入主题,这次比赛的题目是七怪。一、无眼蛇之毒液;二、龙之齿;三、死亡沼泽鳄鱼之泪;四、沙漠蜘蛛之血;五、海怪之角;六、狼王之齿。最后一样,也是最危险的一样是克雷斯古城吸血鬼伯爵之血。
题目一出,角斗场里一片哗然。
公爵大人继续道:“最先拿到这七样东西的人,将被授予圣骑士的称谓,成为十二圣骑士之首。”
全场沸腾,惊呼声响起一片。
公爵继续:“获胜之人的队伍将得到第一佣兵团的称谓,同时获赠金山一座。”
话到这里,角斗场里的欢呼声,达到了今天的最高潮。所有的人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胜利者,战士的最高荣誉、金钱、地位,全部会一举拿到,这可是人们梦寐以求的事情。
接下来是发放地图,但不是所有的地图,每队人手中都有七个怪物中其中一个怪物的地图,要想集起七怪身上的东西,就要从其他团的人手中夺到地图。
所以地图一发下来就有人开始抢夺,也有团队选择结盟。另外,公爵的话很明确,最先拿到七样东西的人!也就是说一个团队中只有一个人能得到荣誉和地位,这说明同队也要展开竞争。
上位者的这种举动,明显已经超越了往年比赛的性质。
“爸爸,我们的地图是哪个怪物的?”埃兰娜刚从一个小团队那里打劫到一张地图,是无眼蛇的所在地地图。
“狼王之齿。”赛姆斯答道。无眼蛇在黑木森林的东面,而狼王在黑木森林的西边,可以说到同一个地方就可以拿到两个怪物身上的东西。这是好消息,坏消息就是杀狼王的难度不亚于在吸血鬼伯爵的身上取血,其危险程度可以说是九死一生。
可能是在赛姆斯的身边待久了,所有的人都学了他的盲目自大,赛姆斯团队的人竟然没有一个人担心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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