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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逢春 作者:大江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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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是中文系系刊的名字,他记得差不多每个月十号之前孩子就会主动给他一本,并且会逐一说明哪篇文好,哪个版面是他帮忙排版编辑的之类,可这次到了现在还没动静。原本叶逢春想带在身边,如果开会无聊就拿出来看看的。

    “诶……那个,这期不好看所以没拿……”孩子嗫嚅着,脸却可疑地红了。叶逢春看在眼里没有多说,只是“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第二天叶逢春在学校图书馆里找到了当月的中文系系刊,翻遍全书终于在本科生七律习作选中看到一个题为《廿一感怀有寄》的豆腐块,署名“拙人”,一看全文不用认也知道是出自谁的手笔。

    “薤露方曦小早孤,当年幸赖识哀雏。宽仁自古皆君子,怜我如何不丈夫?岂独今生多畏惧,分明后世两模糊。殷勤寄语堂前燕,指点芳春认旧途。”

    看了一下,栏目编辑老师的点评是:“作七律似觉不稳,入词更妥。然尾联真痴语也。”

    当时叶逢春差点在图书馆里笑出声来——怪不得那孩子扭扭捏捏地不让他看,这么酸文假醋的,敢情是打算连来世都要把自己定下了。开始男人只是觉得这诗稚嫩好笑,可是越读越觉得他的孩子竟然是如此细腻敏感哀乐过人,小小的诗篇虽然不华丽不深刻,却透着对他如诉如泣的真挚和深情。

    说起来,去年大一时候孩子还在编辑部打杂,这学期刚开始不久就在系刊上发表了东西,不得不说是个巨大的进步。叶逢春知道自己并没有看错,他的孩子虽然不是绝顶聪明,却很有学习的毅力。他说以后要进报社或者编辑部的事,一直都是认真的。

    ******

    没过几天就是中秋,又正好是叶逢春四十一岁的生日,全家人在老宅聚会之后,叶攸同照例带着微醺的父亲回房休息——因为叶傲冬尚未成婚,出于对大哥的尊重,目前主卧仍旧属于叶逢春。

    拉着孩子躺在那张神秘的大床上,叶逢春像只八爪鱼似的紧紧抱着儿子不放,笑得神经兮兮的,弄得叶攸同有些莫名其妙。

    “怎么笑得这么恶心。”已经长成青年的叶攸同捏了捏父亲高挺的鼻,倒像是在宠爱一个孩子,“有什么好事瞒着我吗?”

    “嗯,下辈子同同再做爸爸的孩子,好不好?”叶逢春亲亲他的脸,在儿子耳边低语,“今天爸爸就把你定下了。”

    “什么嘛……”他怎么突然说这些没头没脑的话,半是羞赧半是激动,叶攸同略微挣扎了一下,“你再这样乱来,下辈子做我儿子还差不多。”爸爸真是的,越老越没正经了。

    “哈哈,也可以啊。”将孩子贴在胸口上,叶逢春闭着眼睛轻笑,“这样你就不必拜托燕子蝴蝶什么的带我去找你了,爸爸也……”

    “叶逢春你给我闭嘴!!”

    男孩听到这里已经臊得浑身发热,他大吼一声推开父亲想爬起来,却被男人用力拉住。两人搏斗了好一阵子,叶逢春才将已经快炸毛的孩子制服,死死压在身下。两人四目相投,粗重的呼吸混合在一起,“宝贝的力气越来越大了呢……这样很伤爸爸的自尊啊。”

    “你、你这老混蛋!可恶!”实在太过难堪,叶攸同扭开头不去看他。自从古代汉语老师推荐他发表那首诗之后他就一直在后悔,那种恶心吧啦的东西如果被爸爸看到了他一定会无地自容。谁知道叶逢春不但看了,还当面拿来调侃,男孩简直就要气疯,头一次这么不文明地痛骂他向来奉若神明的父亲。

    本以为爸爸会生气,谁知道他却丝毫不以为忤,甚至还笑呵呵地摸摸他的脸。

    “好了好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同同为我写诗,爸爸可是感动得要死呢。”男人低头吻上孩子裸|露在外的修长颈项,“你转过头来看看,爸爸给你的这是什么?”

    “我不要!”还处于无法自拔的羞恼之中,叶攸同想也不想地拒绝。

    “你要的,快起来,帮爸爸戴上。”叶逢春起身将一方锦盒塞进他的手中,“爸爸的下辈子就在你手里,这也不要吗?”

    叶攸同听他说得煞有介事,这才将信将疑地红着脸起身,悻悻地打开手中的盒子,看到一双设计简洁大方的铂金男式对戒,不由得一呆,“爸爸,这……”

    对孩子展开一个迷人的微笑,叶逢春伸出左手送到他面前。男孩看着眼神清明的父亲,知道他根本没有喝醉,或许只是要假借喝酒来掩饰一下羞涩而已。这样的爸爸,真的好可爱……

    突然感觉心中对这个男人的爱意就要决堤,男孩轻颤着双手取出其中一个尺寸稍微大一些的戒指,十分虔诚地套上了父亲左手修长的无名指。

    “同同年纪还小,爸爸给你戴在脖子上。”叶逢春将小一些的那只戒指串上铂金链子给儿子戴好,然后将左手上的指环和孩子脖子上链子拉起来放在一起,稀世的金属在灯光下熠熠生辉,“这样就不能反悔了啊。”

    “爸爸!”

    男孩带着哽咽叫了一声,随即紧紧地抱住了父亲。男人也满足地闭上双眼,伸手温柔地拍打着孩子因为激动而微微抽搐的脊背。

    第四十六章

    “叶攸同,你等一下。”

    训练完毕,男孩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转头一望。

    “袁大哥,什么事?”

    去年接受邀请加入篮球队,叶攸同被这样一位强势又严肃的学长督促着,进步很快。一开始他很拘谨,一直叫袁嘉礼学长,后来被不耐烦地否决了,“你就跟蔻蔻一样叫我大哥吧。”袁嘉礼在家是长房长孙,底下的小辈都归他管着,自然养成了一副不容抗拒的老大气概。

    “我有些事情想找你商量商量,关于篮球队的。”将近一年的相处,袁嘉礼冷眼旁观,发现眼前这个白净内向的学弟身上好像藏着很多秘密——表面看似好脾气,其实却像只孤傲的白鹤,对谁都是若即若离,反倒是跟他那个不靠谱的堂妹关系不浅,可两个人又迟迟未曾发展成为一对,再加上若干奇怪的迹象,一切都让袁嘉礼不得不对他感到十分在意。

    “哦,好的。”叶攸同有些意外,平时这位学长不苟言笑,很少对谁假以辞色,和当年的叶逢春的确有那么一两分神似——不过他远不如爸爸那么冷静从容,有时候还是会显示出属于年轻人的急躁和冲动。在男孩心中,爸爸永远是最出色的。

    “我们到餐厅去谈吧,顺便再吃点东西。”学校的餐厅这时候应该还开着,袁嘉礼不由分说拉着叶攸同就往体育馆外面走。除了父亲之外男孩不喜欢跟人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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