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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心夺魄[剑三] 作者:春日柔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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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心夺魄[剑三] 作者:春日柔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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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再说一遍。”

    “虽然白家已经将我除族,可是我爱白姓,以白姓为荣,这辈子绝对不会改姓其他。”白霜明无比纯良的说。

    “那就好。”孟绰松开了白霜明,“这几日,我会在再迎镇居住,别忘了晨昏定省。”

    说着就要转身离去。

    白霜明:“娘,你不随我们住吗?”

    这笨蛋儿子呦,孟绰已经不知道叹了多少声了,婆媳住在一起,他这小破院不到一天就得被拆。

    深深陷入儿子有了媳妇就忘了娘的悲伤中的孟绰挥了挥手:“我给你带了些衣服,别忘了勤换。”

    说着潇洒地离开了。

    奇光顿时恨恨地摔了扫把,衣服,又是衣服!

    累死他算了!

    终于把镯子套到戚承手上的李唐:“……”

    青春期的孩子,脾气还真是反复无常啊!

    “千万注意奇光的心情啊。”李唐忧心忡忡地说,“快到中二病病发期了。”这要是奇光受戚承的不良影响,张罗着要毁灭世界,那真是要了命了!

    一个中二病就够世人受苦受难了!

    第91章

    如果说谁是兄弟们中的运气王的话, 那么这个镯无疑是3106号玉镯了。

    造价十两银子的玉镯, 和造价千百两的玉镯, 除了材质质量工艺不同以外, 境遇也是不同的。

    十两镯往往会出现在街边,再普通不过的摊子或者是小店中, 被一个或是攒了许久银子的普通人买走, 或者是被地主稍微富裕一点的人家买走。

    如果是前者的话, 那么它没准会被郑重地放在首饰盒中, 时不时被带出去炫耀一番。

    如果是后者的话, 那么材质不突出工艺不突出, 哪都不突出的镯们, 只会是别的饰品的陪衬。

    总之, 它们是进不了大户人家的, 就算进了,也只会是大户人家仆人们的首饰。

    高贵的主人家才不会这么掉价的。

    像它们这种新鲜出炉, 没有历史的沉淀的镯,最不值钱了。本来3106号镯会像它同一匠人手下出来的兄弟姐妹们一样, 被人买走后过着平凡无奇的镯生。

    可是就在它和它的兄弟姐妹们堆在琉璃厂, 等待着被挑选之时, 一个女人的出现, 彻底改变了它的镯生。

    和它一起撞大运的,还有3107号, 可是它的传奇性, 还是及不上3106号的, 因为只有3106,才是被武林知名败类唐沉星,郑重其事地套在魔门教主戚承手腕上。

    而它3106,则是见证这两个传奇人物的镯。

    这在以后,让它身价倍增,直接一跃成为镯界新贵,被无数镯们羡慕嫉妒恨。

    而它的历任主人们,虽然不懂唐沉星为什么要给戚承,套这么个娘里娘气的玩意儿。

    总之,看在这东西纪念意义非凡的份上,人们还是乖乖掏了腰包,争相竞拍。

    传奇开始的地点,是岐山再迎镇,而改变了3106号命运的女人,名为孟绰。

    话说来到再迎镇之后,在挠了自己的儿子一顿之后,心情大好的白夫人见儿子撩了,也暂时放过了自己儿子,溜溜达达着直奔琉璃厂,准备给她的表侄戚承买点见面礼。

    至于为什么见面礼不是白家的珍宝,白夫人笑而不语。

    戚正信的儿子,她就算再喜欢,也不会送贵的东西。

    琉璃厂逛了一圈之后,只有看起来比较能唬人的玉镯们,能入了白夫人的法眼。

    她自己本身不懂玉,昂贵的和便宜的完全分不出什么区别的白夫人,便以为所有人都和她一样,所以白夫人挑挑选选了几个之后,拎着它们兄弟十个去结了帐。

    末了还不忘磨着老板要了几个盒子,面子工程是必须做全的。

    打定了主意将它们当作见面礼之后,最开始的说法是白家的传家宝之一,留着给戚承未来的媳妇。

    毕竟儿子表弟,现在成了儿子上司,她这个当娘和当表姑母的,于情于理都该对表侄表示一下。

    虽然戚承这小子不学好了点,可是起码能看住自家小兔崽子,仅凭这一点,孟绰就决定将戚承和戚正信区别对待。

    可是在见到自己儿子羞羞答答地,看着唐沉星和戚承之后,孟绰就改了主意,于是新的说辞就这么很扯的说了出来。

    当然,之所以配合白霜明,而不是将他吊起来抽,纯粹是因为她想稳住这小兔崽子,别跟那个大兔崽子一样,直接没了影儿,找都找不到的。

    现在,小兔崽子稳住了,孟绰缓缓露出一抹狰狞的微笑,夫君那里,应该逮到大兔崽子了吧?

    她要把他抽的娘都认不出来……

    本质上是学剑的,但是近期隐隐有向鞭子转移的白夫人,今天依旧是优雅而又美丽呢。

    3106号镯的传奇一声,就这么开始了。

    当然传奇人物,经历点坎坷那是再正常不过的,所以出世后没多久,3106号就差点面临玉碎镯亡的险境。

    手镯套上之后,戚承:“……”

    眼见撸下来,看样子是有点费劲了,戚承看着被箍的死死地手腕,干脆直接砸墙上救手吧!

    “你要做什么?”李唐雀容失色,“戚承,你太过分了。”说着戏瘾上身的他,抱着正装在盒中的3107,一脸悲戚。

    戚承:“……”

    “有了红豆。”戚承配合地扯出红豆项链来,“其他玉饰,在我眼中都没有它珍贵。”

    “其实,我不介意你左拥右抱的。”李唐说。

    他是不缺玉星人,随便从成衣或者是发饰上,抠点下来送给戚承,也是可以的。

    “唐沉星,你说什么?本座没有听清?”戚承的面色顿时危险起来。

    李唐顿时乖乖闭上了嘴:“其实这镯子挺好看的。”说着,伸手手指,小心翼翼地碰了下戚承手上的玉镯,“你听听这声,还挺清脆的。”

    “奇光……”戚承喊道。

    “来了。”正在艰难地重塑三观的奇光连忙跑了进来,“教主有何吩咐。”

    “拿油来!”又在美人计上吃了一亏的戚承命令道。

    黄澄澄的油被端上来后,闻着这熟悉的味道,李唐赞道,“好油!”非转基因的,吃着放心。

    劈叉夹好下摆后,戚承撸好了袖子,直接浇了一碗油。

    堂堂魔门教主,就这么苦哈哈地任由手臂流满豆油,末了还得保持稳重,艰难地撸下玉镯。

    “公子……”奇光转脸问李唐,“你是怎么把它戴上去的?”

    好神奇!

    李唐:“这个问题,就跟问那些含着灯泡去求医的人,到底是怎么把灯泡吃进去的一样,无解的。”

    起码文科生李唐,解释不了。

    自从升入了高中后,他就再也看不懂物理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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