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一盘菜
“这个玉米能够送给我吗?”
狄仁杰看着那个绑着红绳子挂在屋檐下的玉米,虽然他对于李逍所说的玉米介绍并不相信,但他也不是完全不信。
他是一个比较相信事实的人,李逍既然说的这么神,那么直接弄点种子种一下不就能知道是不是真的吗?
李逍看了看这个年轻人,又瞧了瞧他那个玉米。
“不行。”
“我可以给你钱。”狄仁杰道。他是一个做事认真的人,既然听了李逍的故事,就打算验证一下真伪。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这个玉米摘的早了点,还没完全成熟,你看,玉米粒还是一包水呢,这样的玉米做不成种子的,晒一下就会瘪掉,种到地里也不会发芽。”
狄仁杰仔细瞧了瞧那颗玉米,似乎确实有点嫩啊。
“你就这一个吗?”
“嗯,就这一个。”
“哪里还有?”狄仁杰问。
“就我所知,现在整个长安,不,是整个关中,整个大唐,也就我手里有一个玉米,大唐如今仅此一个玉米而已,除此之外,别处再也找不到了。”
狄仁杰大奇,“怎么可能。”有一就有二,这玉米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如果是外来的,那么也不可能只带来一颗。而这玉米明显是刚摘下来的,那就说明这是种在大唐的,甚至就种在李家庄的。
“你骗不了我,这是一个新鲜的玉米,你也说是刚摘下来的,那么有玉米就有玉米苗。他的苗呢,总不可能只结了这一根玉米,也不可能就只有一棵玉米苗吧?”
“你很聪明。”李逍赞扬了狄仁杰一句,但也很不客气的说道,“但是我也没骗你,如今整个大唐确实只有这一颗提前采摘的玉米,至于其它的玉米苗有没有,我也没必要告诉你,但你确实再找不出第二个玉米了。”
说完,李逍把那根玉米拿了下来,看样子这个玉米确实是做不了种子的,既然如此,那也没必要再挂在这里晾着,趁着新鲜煮了吃了算了。
新鲜玉米怎么吃?
弄点玉米粒下来,可以加上松仁或者虾仁一起炒,也可以加上火腿丁、腊肉丁炒。
当然,新鲜的嫩玉米拿来炖汤其实更好,玉米炖排骨,这可谓是绝配,国民菜式。
另外烤玉米也行,煮玉米也挺好吃。
可惜玉米就这么一根,不过几两。
“对了,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李逍扭头问狄仁杰。
狄仁杰拱拱手,“就是在长安听闻三郎之名,觉得很了得,心生仰慕,故而前来一睹真容,也想看一看三郎组建的合作社与公约堂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你这个,挺好奇啊。”李逍对于他所说的倒也没有什么怀疑的。毕竟如今李逍的名声还是挺大的,长安离的也近,长安城里有人知道他的事情也不奇怪。
对此他也无所谓,反正也不是什么坏事。合作社与乡约堂,也有柳县令背书,不怕别人说什么。
李逍还是很喜欢交朋友的,这个狄怀英说话挺客气,倒是不嫌弃厌恶。
“中午就在这里吃饭,正好拿这个玉米做几道菜招待下你。”
“真要吃掉这个玉米?”狄仁杰惊讶,按李逍说的,这可是全天下唯一的一根玉米了,而如果真如李逍说的这么神奇,那这玉米可是国宝啊,怎么能吃掉呢。
“不吃掉留着也是没用,反正还没熟,是作不了种子的,总不能让他老掉,老掉就不好吃了,还是吃新鲜的好吃,我跟你说,新鲜玉米做菜可是很不错的,能够做出好多道菜来。”
狄仁杰觉得李逍也太随便了一些,就算不能做种子,这样重要的东西也不能随便就吃掉啊。
用来仔细研究研究也好啊。
“听兄台口音,似乎是河东并州人?现居长安吗?是游学呢,还是为官?”
“做个刀笔小吏尔。”狄仁杰道。
李逍挺怀念玉米的味道,提着玉米就要往厨房走。
这下狄仁杰不淡定了,真要被李逍吃掉了,那刚才李逍所说的岂不是就死无对证了。
哪怕李逍说的事情有万分之一是真的,那也是不得了的事情啊。
“李兄,这玉米送给在下可好?”
李逍瞧了瞧狄仁杰,“送礼也没送这个的道理啊,何况我这玉米还已经抠掉了几粒呢,不好看。”
“买,我买。多少钱,你开个价。”狄仁杰不管不顾了。
“我说了,这东西还没成熟,你买了也种不了种子。”
“三郎就算成人之美,我拿回去好好研究研究,想知道下这种神奇之物。”
“你要真想买呢,倒也不是不行,但这样的你买回去也研究不出啥来。不如等过些天,我再送你一点成熟的种子,到时你就可以拿回去直接种了。一百天后,你就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了。”
“你不是说仅此一个吗?”
“现在是仅此一个啊,但以后还会有的。”李逍笑笑,“走吧,来者是客,既然来了,那就是我李逍的朋友,我肯定得好好招待的。今天,咱们就吃这玉米,你也算是有口福了。”
狄仁杰被李逍弄的有点疑神疑鬼,搞不清他究竟是在开玩笑呢,还是在说真话。
但是他仔细想来想去,这玉米的模样和名字,他确实是从未听过的。
李逍的手艺还是非常不错的。
就那么一个玉米,他还真给弄出来了四五个菜。
一个松仁玉米,一个虾仁玉米,又来了个玉米胡萝卜炖排骨,最后还蒸了小半截。
因为就那么一个玉米,所以每个菜里的玉米份量不多。
但做好后端上来,却份外的好看。
乡下人也没有豪门大户那么多规矩,李逍直接在厅里摆了一桌,妻子婉娘和妹妹李贞也一样上桌吃饭,赵先生、杨夫子两个也被叫来一起吃。
他们对于今天的菜式也很意外,这一粒粒金黄的是啥啊?
“这是玉米,一道海外传回的新作物,成熟了可做主粮,鲜嫩时可做菜,今天弄了一个新鲜的,做了几道菜,大家尝尝鲜。”
狄仁杰做在那里,看着这一道道玉米做成的菜,心里有点复杂,最后还是伸出了筷子。
先夹了一筷子松仁玉米,他没夹松仁,特意夹的玉米粒。
轻轻的咀嚼,能够感觉到玉米粒确实非常的新鲜水嫩,还带着一股甜味,很美味。
出人意料的好吃。
而这玉米与松仁的搭配,也似乎并不是随意乱搭,玉米的鲜甜,配下松仁的香脆,出人意料的合搭,组合出一种极佳的味觉。
婉娘她们并不知道这玉米是一种相当宝贵的新作物,还以为只是如黄瓜、茄子一样从西域传来的普通作物而已。
伸筷子夹起来也很轻松,吃起来很愉快。
一个个吃了都大声说好。
“这玉米味道很好啊,鲜甜可口,以后咱们家要多种一点。”
‘嗯,嫂子,我觉得这玉米炖排骨特别好吃,尤其是这加了玉米后的汤,味道更鲜美了呢,不再油腻了。”
赵大夫也惊叹着道,“这玉米直接蒸熟,什么也没添加,可味道一样的清甜呢。吃起来还糯糯的,好吃。”
狄仁杰觉得自己越来越相信李逍关于玉米的话了,但是他又奇怪,为何李逍的家人们,也一样是第一次听说玉米的事情呢。
而且李逍说过段时间会有玉米种子,那他的玉米种子又是哪来的?
极大的可能,李逍手里肯定有玉米树,也许是他之前从胡商那里得到的种子,然后自己栽培,这个玉米只是摘的第一个。
这究竟只是一种菜,还是真的能当粮食呢?
当他也吃了一小块蒸玉米后,狄仁杰心里已经相信玉米确实是能当主食的。蒸的玉米比起炒的或炖的,明显要糯一些,也更粉一些。如果这玉米长的更熟一些,按李逍所说的晒干后,再碾磨后,就能磨成玉米粉,到时就跟糜子粉、面粉或米粉一样,能够做成各种食物,也易保存。
一种主食,需要几个关键的条件,一是得易生长,还得可能大面积种植。再一个就是得有产量,然后能长期保存,当然最重要的是能吃,有营养。
而现在看来,这玉米似乎已经都具备了这些条件。
他心头火热起来。
产量高、还耐旱,南北适宜,易储存,口感好,有营养,这样的新作物,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啊。
可惜了这个玉米啊,狄仁杰每吃一口,就觉得自己在吃金嚼玉。
一颗玉米粒若是播种下去,那就能长成一棵苗啊,能结出更多的玉米棒,收获更多的玉米粒啊。
“哥,这玉米现在种还来的及不?”李贞问。
现在已经是三月中了,玉米这个时种有点晚。但要种也行,一般情况下,玉米可以春种也可以夏种,所谓春种夏收,夏种秋收。种玉米基本上是种一季,但可以早种或晚种。
“来的及,不过现在种子还没好,还要再过些天。”
“那等有了种子多种点。”李贞道,她念念想着玉米做的菜好吃。
狄仁杰忍不住道,“三郎,如此宝物,当献先朝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