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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肴记 作者:恕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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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肴记 作者:恕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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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帐内,几位副将都坐在两侧的椅子上,而云霆霄则是坐在正中央的书案后面。

    自从那个香香来了以后,他就搬家了,把那个石头官署让了出去,反而住起了这种帐篷,平时他都是在这里办公,休息。

    “说说当前的情况!我们倒马关,只有一万两千人,对面的鞑子,却足足有五万人之多。”云霆霄轻叹一声,人数比例五比一,相差有些悬殊。

    “少将军不必多虑,我听说,鞑子这五万兵马,只有二万人是蒙古人,其他的三万兵马则是由吐蕃和回鹤部族组成的!蒙古人的实力确实不俗,论骑射,武艺,样样出挑。但是吐蕃一族已经落没了,末将以为,他们不足为惧。”

    云霆霄没有说话,转而看其他人怎么说。

    另一位年纪比较大的副将想了想,才抱拳道:“少将军,末将以为,吐蕃人虽然已经没有往昔那般强大了,但是仍旧不可小觑!咱们倒马关人手不足,不宜出城应战,还是应当以守城为主。”此人姓马,原本是这倒马关的守将,云霆霄来了以后,就给云霆霄当副手了。

    这个人脾气是不错的,有当兵的血性,又不会玩阴谋诡计那一套,性子直爽,颇有些才干。

    只是云霆霄知道,能被王柏青派过来镇守倒马关的人,就算不是他的心腹,也是他信得过的人。所以在决定之前,方方面面的事情都得考虑了。

    “马参领所言不无道理!”

    众人附和着。

    云霆霄本来也是这个意思,他虽然是主将,但是年纪轻,又是勋贵出身,有时候办事,还得讲究方法。

    “既是如此,那咱们就把具体的守城计划定一下。”云霆霄指了指身后挂着的布防图,“倒马关就这么大,只有东西两个门。南侧是群山峻岭,易守难攻,我想敌方就是傻子,也不可能带人从这里进攻!”

    众人都不知不觉的跟着点头。相处一段时日后,他们对云霆霄的印象改观了不少,这位世子爷,不是那些不能吃苦的纨绔,来边关守城更不是镀金的。

    他们看得出来,他有带兵的天赋,是真的想为边关百姓做事。

    “北面是一片乱石堆,地势虽然不如南面那么陡峭,但是行进也会十分困难。会拖慢他们的攻城速度!所以我认为,北面只留有少部分人马镇守即可,安排几个不易察觉的暗哨进行夹击。南面这边,留有我们安排的陷阱,只派人在城墙警戒就好!”

    云霆霄的一番话,深得在座各副将的心思,大家都点头表示赞同。

    “东面,是敌军进攻的不二位置,也是我们重点防守的位置。各位有什么御敌良策,不如畅所欲言。”

    “少将军,末将认为,可在北面埋伏一支队伍,两三千人即可,待敌军攻城与我军激战时,可出奇不易的从侧面包抄过来!”他上前,在地图上比量了一下,大家都是带兵的,很容易就能看清楚他的意图。

    此人姓何名钦,三十出头的年纪,是云霆霄从汴京带出来的。

    云霆霄带来的那一万兵马,是朝廷拨给他的。这个何钦和另一位参将贺锋,都是他的副手。

    他们二人都是跟云霆霄一起剿过匪的,算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

    云霆霄对他们的态度,是既有信任,又有防范。而他身边,只有几十个近卫,是从云家军里挑出来的,都是以一抵十的好汉。

    关键时刻,这些人可以起到力挽狂澜的作用。

    “何参将的想法不错,你们觉得呢!”

    “是不错!”

    “我也同意!”

    云霆霄点了点头,“众位参将觉得,这二三千人由谁指挥比较合适?”

    蛇无头而不行!

    侧面包抄的这个主意,只是一个中规中矩的点子,但若是掌握好时机,便可起到奇效。

    掌握时机的人,无疑就是领兵之人。

    因而谁来当这个蛇头,是至关重要的。

    何钦看了看贺锋,又看了看周围的几个参将,道:“少将军,不如让贺锋带人去吧!”

    云霆霄没说话,沉默了大概几秒钟的时间,才道:“我记得,贺参将箭法卓绝,在军中是出了名的一箭定乾坤的人物。”

    提起这个,贺锋难免有点小得意。

    自己的箭法是名师传授,他年轻的时候,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在胳膊上吊着青砖,不把胳膊练肿了,都不会休息的。

    “末将这点微末本事,竟也能入少将军的眼,实属荣幸!”

    云霆霄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又道:“鞑子攻城,难免会架梯,投石。你跟我留在城楼上,杀个痛快可好?”

    军中的阶级观念是非常强的!不管你年纪多大,资历怎么样,必须得听从上级的安排。

    贺锋就是有啥想法,也不会公然跟云霆霄对抗。

    “是,末将遵命!”

    云霆霄点了点头,表示满意。

    何钦和贺锋比起来,确实有些头脑,也更不安分。不过没关系,日子还长着呢!

    “马参将,这次包抄的事情,由你领头!我给你点三千兵马,你给我瞅准时机,杀他一个措手不及。”

    “我?”马加没想到,这事儿能轮到自己头上。

    说实话,云霆霄来的时候,他确实不大服气。

    以为他只是个纨绔。

    可是相处一段时间以后,他发现自己的想法很有可能是错的,新来的这位少将军,可不是什么绣花枕头。甚至有一次,两个人还切磋了一下,结果不用问,当然是云霆霄赢了。

    正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马加是十几岁就出来当兵了,在军中这么多年,什么人没见过?云霆霄的功夫,他是服气的。

    这个时候听到云霆霄让他带兵,他自己是高兴的。

    这证明,少将军并不是排除异己,只想扶持自己势力的那种小人。

    “怎么,没有信心?”

    马加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不,不是。我老马干别的不行,打仗没的说。”

    云霆霄点头,算是同意他这个说法了。

    马加虽是粗人一个,没学过什么兵法,但是有天赋,是个能打仗的好苗子。

    “你是倒马关的守将,在这儿守了三年时间。对这一带的地势,地形都很了解。你跟蒙古人交过手,自然知道一些他们的路数,没有人比你合适。”

    几句话,就算是交待了他让马加去的原因。

    其实这种感觉还挺憋屈的,手下的人年纪都比他大,对他了解不多,也不服气,若不是他还有大事要办,犯不着跟这些人较劲,他肯定要换一种带兵方式的。

    “何钦,你负责南门警戒,给你三百人,在南城墙一带布防,若有异动,立刻放信号。”

    何钦很不满。

    南门地势险要,傻子才走南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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