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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条土豪鱼[末世] 作者:秋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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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们拿来剪刀,折腾好久才将手套慢慢剥离,当看到宋净司剥离后的双手里,大伙儿都吸了口凉气。
有人忍不住道:“小宋,你这是第一次干这种活吧?”
还有人嘀咕:“这手也太嫩了吧,大家都经历过末世的,能在末世中活下来的人,哪个不是练得一身糙皮。这难道是军方大人物的儿子,跑过来历练历练?”
……
主要是宋净司那双手的手心,用血肉模糊四个字来形容毫不夸张,他也就搬了一上午而已,还带了手套。人家那些工人,搬一上午,别说手烂了,连个泡都没起。
其实这也与宋净司本身的皮肤有关系,他本身皮肤就比较脆弱,如今有这样的伤口,倒也不是太奇怪。
宋净司一直认为搬砖耗的是体力活,现在看来,他这双手,别想搬砖了。
可是还有一大堆砖在那里等着他搬,如果不把那堆搬完的话,今天一上午就白搬了。
宋净司草草处理了下手上的伤口,安抚好王之风,准备换副手套咬牙继续搬。
王之风已经止住哭,见他竟然又要去搬时,立马拉住他:“不,不搬。”
宋净司不好跟他说钱的问题,只是朝他笑了笑:“我慢慢的,你在这里乖乖等我。”
见他执意要去,王之风像是突然领悟什么了似的:“钱,是钱?”
宋净司还待要说什么,王之风就把他拉过来按在凳子,抢过他的手套:“我去。”
宋净司怎么可能让他去,他挣扎着要站起来,王之风却突然将他的手放在胸口:“受伤,这里疼。”
宋净司怔住。
片刻后,王之风嘴里又吐出两个字:“少爷……”
宋净司在他的目光里看到往日的丝丝熟悉,他心中一惊:“王之风?”
然而王之风已经很快的跑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宋净司心跳加速。
王之风,你,想起我了吗?
*
王之风的速度很快,虽然他身体的变异已经消失,已经成为一个普通人。但是他的身体素质较普通人也要强得多,至少搬一下午砖后,他的手没起一个泡,这让宋净司不由放下心来。
自那天以后,宋净司发现,王之风学习的能力愈发强,他的智力似乎比之前增长得快了,这个发现让宋净司心中越来越忐忑。
他怕王之风将以前的记忆记起,又怕他记不起,这是一种矛盾的心理。
他不想让王之风记起他曾经当作实验体被实验的痛苦,也不想他记起他被制作丧尸时的痛苦。
但他又渴望他能记起他们两人之间的相处。
所以宋净司很矛盾,这段时间连人都有点不对劲。
“司,你怎么了?”差点将杯子打碎的宋净司,转身就听到王之风的问话。
这段时间,随着王之风的智力恢复,他不再轻易傻笑,对宋净司的称呼也由‘司司’变成‘司’。
“我没事。”避开王之风的眼神,宋净司朝客厅走去。
看着宋净司的背影,王之风眼中有迷茫之色闪过。
司怎么了?为什么他看起来这么不安?
自己惹他生气了吗?
还是这段时间工作太忙,所以司累了?
不行,他得多工作,不能让司太累。
“快去洗澡。”宋净司拿来睡衣递给王之风,王之风接过,提要求,“你帮我洗。”
宋净司:“……你已经自己能洗了。”
王之风:“你之前都帮我洗的。”
宋净司:“那是你之前自己不会洗。”
王之风:“我不管,你已经好几天没给我洗了。”
两人对视,宋净司败下阵来,认命的拉着王之风进入浴室,王之风浅浅勾唇。
他喜欢宋净司给他洗澡,那双手在他身上揉着,他会觉得空落落的心充满温暖。
有的时候,他能感觉到宋净司看向他的目光有一种压抑的悲伤。那样的目光,每每让他看了心里难受的慌。
王之风知道自己遗忘了很重要的东西,每当那个时候,他就恨不得让自己把丢失的记忆回想起来。
他不想看到宋净司悲伤的目光,他想让司笑起来,笑得眉眼弯弯,那样的司,肯定是最好看的。
王之风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再努力,早一点想起他遗忘的事。早一点看到宋净司的笑。
三个月后的某天早上,宋净司睁眼,摸了摸身边,发现身旁已经空了。他看了下时间,才不到七点,往常这个时候王之风还在睡。
他猛的起床,在房间里找了一圈都没找到王之风,给王之风打电话,是无法接通。
宋净司心跳都差点停止,他套上外套,正要冲出门,却见门锁一响,王之风裹着寒风走进来,手里提着冒着热气的早餐。
一看宋净司连鞋都没有穿,光着脚心踩在冰凉的地板。
——为了省下暖气钱,宋净司没有在房间里开通地暖。
王之风拧了下眉,立刻放下早餐来到宋净司身前,微微用力就将宋净司抱起来。
“地上凉,小心感冒。”他的语气里带着担心。
王之风将宋净司放在床上,用手替宋净司将冰凉的脚暖热后,才把宋净司的脚塞进被子里。
接着又拿来早餐:“外面在下很大的雪,我已经帮你请假了,今天不去上班。”
宋净司觉得今天的王之风有点不对劲,一时又有点转不过弯来。
当他打开手中的早餐时,他忽然愣住。
那是他以前最爱吃的辣豆花,王之风每天都会想办法给他弄,就算后来末世降临,他也自己学着怎么做豆花,每天换着花样做豆花给他吃。
这段时间,他哪还有心思去吃辣豆花,失忆的王之风自然也不会知道他喜欢吃辣豆花。
现在……
宋净司的眼睛热了。
他被拥进一个还带着外面风雪的冰冷怀抱,耳边响起一个低哑而又克制的声音:
“少爷,我醒了。”
这一次,是真正的醒了。
第94章 番外6
清脆的叮铃声响起。
朗稔推开书屋走进去, 对着正在找书的任榆神秘兮兮的说:“小榆仔,你猜我今天上班的时候看到谁了?”
任榆将找到的书交给旁边的客人,一边领着客人去结账,一边问:“谁?”
客人拿着书离开,离开之前还不忘打量一眼朗稔。这就是小任先生的老公,留着光头,一脸凶相, 一看就不是好人。
也不知道小任先生看上他哪了。
任榆算是把这间书屋的名气打了出去,因他不是老板,又因他的姓被大家知道, 所以来这里的客人现在都叫他一声小任先生。
朗稔不知道自己脑门上又被人刻上‘不是好人’四个字,他撑在篮架上,笑眯眯的说:“我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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