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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吃货军嫂 作者:乐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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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吃货军嫂 作者:乐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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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电报,告诉她自己是哪天的火车票,什么车次,什么时间到。
电报很简短,只有一排字:7月22日k405次车9点50到妻
这封电报连个抬头称呼都没有,也没有标点符号,符合当时拍电报言简意赅的要求。
因为电报是按照每个字收钱,字越多收的钱越多,大家都是绞尽脑汁,怎么简单怎么发,前提是对方要能从电报上读懂你要表达的内容。
可以说丁小甜也是拍电报的高手了,这封电报一个字的废话都没有,相当省钱。
丁小甜将会在七月二十日下午六点半上火车,在车上呆三十九个小时才能到达丈夫所在部队的城市。
那是一座省城,位于西北某地,古代有好几个朝代在那里建都,算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
丁小甜要坐上这趟火车,需要提前出发去省城赶火车。
为了坐上这趟火车,她要在宜南县城的公共汽车站买一张长途汽车票,花上六个小时,坐汽车去省城。
所以,她一大早就要起来抱着孩子,背着行李出发。
拿到大后天出发的火车票后,丁小甜坐短途车返回光荣公社,再走路回前进村。
回到家后,她也没先去新屋那边接孩子,而是用温水好好洗了个头和澡,今天把她热惨了,也累着了。
这一整天,从早上起来坐上公社赶集的人坐的牛车去了公社,又坐短途车从公社去宜南,宜南县城的火车票代办|点排队一个多小时买到票,中午饭都顾不上吃,就往回赶。最后到了公社,又错过了回村的牛车,只好走路回家,一走就是两个多小时,不累才怪。
洗完澡换了衣服一看钟,都快五点了,她又赶忙准备晚饭。
今天累了一天,她就想吃点儿清淡的,于是煮了绿豆稀饭,炒了个苦瓜,给孩子蒸了一碗鸡蛋羹。
忙活完了,她去新屋那边接孩子,顺便把自己定了火车票,什么时候要走的事情告诉了母亲。
还有她走之后,麻烦母亲帮忙喂鸡以及捡鸡蛋。
她的小鸡仔已经长大,今天早晨开始生蛋了。
由于丁小甜喂给鸡仔们的都是好水好食物,所以它们长得飞快,一天一个样,很快就长大,开始生蛋。
“什么,你养的鸡已经下蛋了?这才多久啊,两个月不到。你的鸡怎么长得那么快?”唐玉香一听也是有些吃惊地问。
“今天早晨才开始生蛋,早晨去鸡窝喂鸡食和蚯蚓给它们吃的时候,在鸡窝里发现了五个鸡蛋。有五只鸡开始下蛋了,要不了几天,其它的鸡也会下蛋的。我想它们长得快是因为我喂得好,才长这么块。”
“喂得好?你就只是给它们吃了不少你养的蚯蚓,就能长这么快,那我下次养鸡也要找你传授经验了。”
“好啊,妈你要学,我就全部教给你。”
两母女说笑了一阵儿,唐玉香就说自己给女婿炒了几斤花生,还有从她泡的盐蛋里面拿出来十个,这是丁家人的心意,让丁小甜带给女婿吃。
丁小甜没推辞。
唐玉香去把炒花生和十个咸鸭蛋拿出来,交给丁小甜,这些东西都在一个竹篮子里。
正好她拿给丁小甜的时候,丁建军等人下工回来了。
李珍月看到那些东西就不太高兴,招呼都没跟丁小甜打一个就进屋了。
丁建军看到,就问这是不是给妹夫带的东西,还问丁小甜是不是定下来哪天走了。
丁小甜告诉他:“大哥,我定了二十号的票,去省城坐火车。”
丁建军“哦”一声,说:“那,到时我送你。”
李珍月拿了毛巾正在擦汗,听到后就不快地说:“让建国去送不行吗?建国每天上工只有五个公分,你是九个公分,耽搁了划不来。”
“我一个人都可以,不用谁送。”丁小甜忙说。
丁建军:“那怎么行,你都没出过门,连省城都没去过,更别说坐火车了。我要是不把你送上火车我不安心。再说了,我们家就只有我跟着爸爸去过省城,还坐过火车。”
丁小甜的爸爸活着时,有一年一个战友家属拍了电报来,说战友病危,战友想见他,让去见一见。
丁解放的那个战友跟他一起在朝鲜战场战斗过,结下了深厚的战斗友谊。
接了电报,他就带着大儿子,当时只有十二岁的丁建军去了。
所以,丁建军才会说他是丁家唯一的一个去过省城坐过火车的人。
他这样一说,唐玉香也赞成让大儿子送丁小甜去省城上火车了,她也担心没出过门的丁小甜出个意外,会赶不上火车。至于小儿子丁建国,她认为他年龄小,又没出过远门,让他去送丁小甜也不放心。
李珍月看到婆婆和丈夫一条战线,她又被挤到一边了,相当不高兴,扔下帕子回到屋砰地一声把门关了。
对于这个大嫂,丁小甜也是烦了,这次就没有推辞不让大哥送自己了。
尽管她完全可以自己搞定坐火车,毕竟她是重生之后的丁老太,六十八岁的丁老太怎么可能没出过门儿,没坐过火车。不是吹,她可是连飞机也坐过,连国外,什么伦敦巴黎都去过的人。
只不过,搁在现在,她又要抱孩子,又要拿行李,上车下车的,又是长途,如果有大哥帮忙拿东西,跑跑腿什么的,她也要轻松些。
丁小甜就大声说:“那就先谢大哥了,等从部队回来,我请大哥喝酒吃顿好的。”
丁建军笑着摆手:“不用,不用。”
屋子里传来一声脸盆哐当一声摔到地上的声音。
唐玉香和丁建军听了皱了皱眉,丁小甜却是当没听到,抱着孩子回老屋那边了。
回老屋那边丁小甜跟女儿秀琳一起吃了晚饭,正在灶房里洗碗呢,门口突然传来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丁小甜同志”
丁小甜放下碗,转头去看是谁。
只见门口站着一个穿着白衬衣,蓝色裤子的斯文的年轻男人。
这个男人,丁小甜认识,就是很多天前,自己带着三妹、四弟、女儿秀琳一起去照田鸡,那晚经齐运凯介绍,见过一次面的上海男知青李志文。
在自己知道三妹跟知青点的知青来往,还去见过潘晋原之后,她曾经去找过李志文,让他转告潘晋原,让潘晋原别远着点儿自己三妹,丁家不赞成他们来往的话。
一晃大半个月过去,李志文找来,又会说什么呢?
丁小甜:“小李啊,你等等,我把碗洗完。”
话一出口,才觉得有点儿不妥当,现在自己的年纪比李志文大不过两三岁,居然叫人家小李,而且小李,这种称呼听起来好像两个人关系比较近一样。
李志文听丁小甜这样称呼自己,显然也是没想到,愣了一愣后,他微微一笑,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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