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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花宝鉴 作者:孙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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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花宝鉴 作者:孙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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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刀李寻欢之上,百晓生虽然丧命在小李探花刀下,但他品评兵器谱也并非没有依据,上官金虹并不是个好惹的角色,尤其是他身边还跟着个黑衣剑客荆无命。
荆无命的快剑与阿飞相比应当是不分伯仲,听闻有传言说这武林之中绝对没有人能挡得住上官金虹与荆无命的联手一击,连当今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也不能,所以江湖中人没有不俱怕他们的,凡是见到穿黄衣服手中拿着铜钱的都要退避三尺,就害怕被他们盯上,若是他们将手中的铜钱放到自己头上,铜钱掉下来的时候就是自己脑袋落地的时候。
如此怪异又可怕的规定,几乎要使江湖中人闻风丧胆,没有人敢破坏他们的规矩,敢反抗的人早都死了,连尸体都不剩,因此不过短短时间金钱帮的名声大噪,连金钱帮的帮众也如此嚣张,即便是他们的帮主上官金虹还没有入关进中原,也没有人敢惹他们。
原本江湖上的这些事,王怜花已经不想多过问,活了这么多年,什么厉害的人物没见过,什么腥风血雨没经历过,别说是两年,如果没有沈浪,给他半年时间他也能组织起一个更大的帮派称霸武林,上官金虹再可怕,也没有快活王可怕,甚至根本没有他自己可怕,同样的枭雄,上官金虹在王怜花眼里最多也只是一个小角色。
让王怜花对这件事感兴趣的并不是金钱帮,而是因为他在这个小面馆吃面的时候,看见了金钱帮之众拿着铜钱取人性命的时候偶然说起,他们和他们少帮主之所以来太原的原因,是听说了九月十五兴云庄会有重宝现身,要来取宝。
而巧合的是这件宝物是本秘籍,是许多年前大侠沈浪买船出海之前留下的一本武林秘籍。
沈浪与老李探花是故交,传言他原本留了两本秘籍给李老探花,李寻欢学了其中一本就练成了无敌天下的小李飞刀,还剩一本藏在李园,也就是现在的兴云庄。
王怜花这下可不乐意了,你说传说李园有秘籍就传吧,传谁的不好非要传沈浪的,你瞧沈浪那个一本正经又无欲无求的模样,怎么会把自己的毕生绝学写成武林秘籍留在李园呢,明明是他王怜花的秘籍,什么时候又变成沈浪的了。
岂有此理!
久不在江湖走动,江湖竟已没了千面公子的传说了吗。
今日已是九月十四,听闻上官飞已经到了兴云庄附近,王怜花扔了两枚铜板在桌子上,一眨眼已经坐上了去李园的马车。
孙驼子的小店里正热闹,除了一些不认识的江湖中人之外,还有几位金钱帮的人以及那位依旧在抽旱烟的天机老人与他的孙女长辫子的小姑娘孙小红。
两年时间过去,孙小红长得更漂亮了,她已经十八岁了,身上有了女人的韵味,一双大眼睛更加勾魂,她此时此刻正在盯着四位身穿黄衫的金钱帮众,以及坐在四人前面黄衣服上绣着金线的冷漠少年上官飞。
除了这些人之外,还有一个兵器谱排名第九善用长鞭的神鞭西门柔,以及排名第八的独腿人金刚铁拐诸葛刚,王怜花推开店门进去的时候,这群人正在打架。
天气有些转凉,他披着一条红色的狐裘,仿佛店里这群人都是死的,地上有两具尸体躺在血泊里他也只当看不见,西门柔正在与诸葛刚拼命,他的长鞭一挥着有着横扫千军的威力,他这一鞭子本是扫向诸葛刚,诸葛刚用铁拐撑地在地上滚了一个滚躲了过去,长鞭的鞭尾就向着王怜花扫去。
众人只当这个刚刚进来的短命鬼定要无辜枉死在这长鞭下,谁知道这鞭尾还未落下,他的人却已经坐在了孙驼子边上,而后才听见那鞭尾落下之后砸烂了桌椅的声音。
西门柔惊住了,所有的人都很惊讶,没有人看清楚他究竟是怎么躲过西门柔的鞭子的,更没有看出他是怎么走到孙驼子身边的,原本在拼命的人竟然都停住了,孙驼子看清楚他的样貌,惊讶的说不出话,眼神之中闪现出一种痛苦中却又夹杂着几分喜悦的复杂情绪。
孙驼子竟然还记得他,他怎么会忘记,他下半生的命运,就是因为这个人改变的,那一句承诺,到死也不会忘的,他只是没想到自己还能再见到这个人,这个传说中早已买船出海隐居的一代奇侠。
天机老人瞧见来人的身手竟然也停止了抽他的旱烟,他虽然没有见过这个人,但看孙驼子的神情以及他自己的猜测,大概也能见此人身份猜的八、九不离十,他和孙驼子一样,没想到这人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西门柔不愿再与诸葛刚等人纠缠,长鞭又挥起,旋转如风,他的人也高高飞起。
他身后有一个独眼的黄衫人,他好像并没有瞧见王怜花进来,因为他的眼里只有西门柔一人,他一心只想战胜西门柔,只见他以扯开衣衫,露出前胸的两排刀带,带上密密麻麻插着七七四十九柄长短不一的标枪,枪头红缨鲜红如血。
西门柔转起来的时候,他的长鞭围着他一起旋转,就好像是成了一道钢铁做成的保护罩,刀枪不入,黄衣人的十三柄长.枪打过来的时候,只听咔擦几声,长、枪竟全被旋转的鞭子拗断了,断了的标枪像四面八方飞出来,打到墙上,余力未尽,红缨抖落,随风飞舞。
就在这时西门柔的人就像一股龙卷风,越飞越远,越飞越高,果真没人能再拦得住他。
有一柄枪头落在王怜花脚下,孙驼子只见他轻轻抬了抬脚,紧接着就听见‘哐当’一声巨响,慌忙抬眼一瞧,竟发现原本就要逃走的西门柔狠狠地撞到了墙摔倒了地上,他的长鞭的鞭尾处正插着一根只剩两缕红绳的枪头,竟然就是刚才还在王怜花脚下的那根。
诸葛刚虽然不知是谁动的手,但西门柔死了就少了一个和他作对的人,他也管不得别的手中的铁拐就向着重伤的西门柔脑袋上砸去,谁知他的铁拐还未出手,就觉得脸上好像突然被人狠狠拍了一掌,拍得他眼冒金星,几乎晕倒,晃了一晃神,想要抬起铁拐,竟发现那双拐竟以齐刷刷的断成了两半。
诸葛刚努力睁开眼睛,只模糊的看清桌前坐了一穿着绯红长衫的人,他本想睁大眼睛看清楚这个人的样貌,却觉得他那长衫越来越红,最后竟变成鲜血一样的颜色,再也看不见其他,他的人终于倒在了地上。
没有人看清楚诸葛刚是怎么死的,唯一能看清的是他脸上的血手印,鲜血从他的七窍里流出来糊住了眼睛,黄衫人见到诸葛刚脸上的手掌印,就好像见到了鬼一样,腿一软撞到桌子被绊倒在地上,这时,他才发现那个正在若无其事喝茶的绯衣青年。
“紫、紫煞手!”黄衫大汉竟认得他这一手毒掌,惊恐的看着他,那仅剩的一只眼睛睁的很大,好像要拼命看清楚这人的来历。
只见这绯衣青年回头瞧着他冷冷一笑,黄衫人如同见到鬼一样整个人都抖了起来,牙齿咬的‘咯咯’作响,疯狂道:“是你,是你!!!”
“呵,十几年了,你还是这么喜欢做奴才。
”王怜花当年的得力手下人数虽多,几乎遍布大江南北,但是每一个他都见过,每一个的底细也都一清二楚,虽说有的只见过一面,但他总归还是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黄衫大汉叫做燕双、飞,善用银枪,当年在王怜花的心腹手下当过几天喽啰,当年的燕双、飞也不叫这个名字,银枪也没用的这么花里花俏,唯一不变的是他还是这么没脑子所以成不了大事,纵然凭借武功在江湖上有一番名号,却依然是当奴才的命,只不过他如今的主子是金钱帮。
“快滚吧,再让我看见你下场和他一样。
”王怜花望着自己修长的手指冷笑,燕双、飞捂着他在十几年前被这人戳瞎的一只眼睛,看了眼七窍流血的诸葛刚,嘴上狂吼着‘他回来了、他回来了!魔鬼、魔鬼!’,便惊恐的逃了出去,如同被吓破了胆,哪里还有一点刚才的威风。
绯衣青年好像只是抬了抬手掌,刹那之间,燕双、飞疯魔,西门柔重伤,诸葛刚惨死。
小酒馆里胆小的人吓得四散而逃,那黄衫上绣着金线的金钱帮少帮主上官飞,冷冷的脸上也出现了惊讶的神色。
只听绯衣青年道:“滚回去告诉上官金虹,兴云庄两年前已经易主,此地没有你们要寻的秘籍,若金钱帮敢踏入李园一步,保你全帮上下,无一活口。
”
好大的口气!
上官飞脸色铁青,刚想开口问你是什么人,却见那绯衣青年站起来,朗声大笑,天云令挂在腰间,似乎隐隐闪着紫光。
天机老人竟也难得的露出一丝惊恐,嘴中念道:“白云重出日,紫煞再现时,莽莽武林间,大乱从此始!”
王怜花停下了笑声,依然弯着眉眼,笑眯眯的望着天机老人,自顾道:“老和尚随口编的一句瞎话,二十多年了还在说,怎么就偏偏记不得王某人,你们难道不知道,我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天下大乱了吗。
”
作者有话要说:
快快完结,开新坑。
ps:双、飞,长、枪,都是敏感词,所以只能中间加个顿号,要不然敏感词太多这章就给自动锁了。
第60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四
无论是诸葛刚还是西门柔,都是因为收到一封‘九月十五,兴云庄有重宝将现……’的信,才来到兴云庄,王怜花当然猜的到这是谁搞的鬼,如此大费周章引江湖武林人士来兴云庄为难林诗音,目的不过是为了利用林诗音引出李寻欢,好要他们为了宝藏秘籍自相残杀,顺便除去李寻欢。
写这封信的人,除了林仙儿没有别人。
两年前,她联合龙啸云想收买沈岳杀李寻欢,被王怜花骇走之后,还不死心,这两年来又与金钱帮的少帮主上官飞搅合在一起,若非如此,凭上官金虹的胆识与脾性,怎么会相信这种胡言乱语的话,又怎会让金钱帮的人搅和进这趟浑水来。
上官金虹人还未进城,就已经暗中给自己树立这样强大的仇敌,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现在的王怜花可不是当年的时候,趟个浑水还要偷偷摸摸的,现在他可是江湖前辈,想做大事情当然要光明正大的。
王怜花要见林诗音一面,李寻欢已下定决心要和阿飞隐居,该断的情缘就断的彻底些,别人的感情他不好插手,只不过是想去兴云庄走走,至少也住一晚上,等过了九月十五再说。
第二天一大早,王怜花睡了一觉,才从小酒馆里走出去,到了兴云庄。
孙驼子从小酒馆里追出来,喊道:“王老前辈请留步!”
李园刻着那副对联的铁门早已生锈,王怜花停下脚步,孙小红跟在孙驼子后面偷偷打量着王怜花,一双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王怜花笑道:“我是姓王,但我好想并不算老。
”
孙小红‘噗嗤’一下笑出声来,似乎觉得这位江湖上人人都闻风丧胆的武林前辈也没有那么可怕,而且好想还很可爱。
她从孙驼子身后走出来,笑道:“二叔,王前辈哪里老了,我看他根本比我大不了几岁嘛。
”
孙小红自然是笃定了王老前辈不能和她一个小姑娘生气,何况她说的的的确确是实话,眼前这个爷爷和二叔口中所谓的王老前辈,根本一点都不老,听闻他的年纪比那李探花还要大上几岁,可的的确确还像个小伙子,和阿飞一样还是个十分英俊的美少年。
“你们跟着我难道是怕我也去抢兴云庄的宝藏?或者说你们是想知道李寻欢的下落?”
王怜花对这个长得很漂亮又十分聪明讨人喜欢的女孩子很有好感,对这种喊他一声前辈的女孩子,他就不会用色眯眯的眼神来看人家,他年轻那会儿的确是好色,但也还没到饥不择食的地步,毕竟老前辈还是要有个老前辈的样子的。
孙小红听到李寻欢的名字脸色红了红,虽然被王怜花看穿心思但她并不害羞,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自古美人爱英雄,这原本就是天经地义的。
王怜花对这种男女之事还是很通透的,孙小红真是个好姑娘,原本无论是配阿飞还是李寻欢都不错,可惜的是偏偏叫阿飞和李寻欢看对了眼,这能有什么办法呢。
孙驼子看到孙小红的反应,开口为她解围道:“王前辈,我没想到你还能回来,十二年前的救命之恩……”
“我早说过,当年救你不过是举手之劳,何况为了王某人的一句承诺,你已在这几乎不见天日的小店里擦了整整十二年桌子,一诺千金,让人敬佩。
”王怜花想起当年自己来李园的情景,转眼间已不知发生多少生离死别、惊险离奇的事情,想起自己如今的处境与地位来,也算是幸运。
孙驼子这种一句承诺能守十几年的好汉,总归是令人佩服的,王怜花自认为他自己绝对做不到如此。
看见孙驼子这铁打的汉子因为自己几句话眼角湿润,王怜花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情感,这种情感是不是就是当初沈浪与熊猫儿惺惺相惜时的感觉,他说不清楚,这种感觉他可能还要花很长的时间去思考去体会。
他挥挥手,道:“你走吧,带着小红回家去,你的家人已经等你太久了。
”
“我不走,当初说过在这里守十五年,就是十五年,少一天少一个时辰也不行!”孙驼子很固执,王怜花只能告诉他:“过了九月十五,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兴云庄的秘籍了。
”
兴云庄自两年前那场战事之后,便日渐消沉,龙啸云两年前已不知所踪,林诗音遣散了所有下人,诺大的庄园,萧索的无人问津。
九月十五的夜黑的很早,圆月藏在乌云中若隐若现,今天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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