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域求生日记第8部分阅读
异域求生日记 作者:愤怒的香蕉
异域求生日记第8部分阅读
起这次来找她的到底都有些什么人。
“这个望海城的人都出动了,只是我们这些人是一第批,因为害怕小姐你不认识他们,所以我也随行了”
这青年男子在沃尔家的地位显然也不低,只是什么“害怕小姐你不认识他们”,就连唐忆也听出来了分明是怕芙尔娜不愿意跟着回去,这样说来,这人要比芙尔娜更厉害了他心中考虑着这人是否看到了地宫下的东西,若是看到了,该如何处理,却听得那人迟疑着说道:
“芙尔娜小姐那个地下”
果然唐忆心叫不好的同时,两棵藤蔓也刷地从地上爆裂开来,那男子明显想躲,却终于因为受了伤身手不再灵敏,被藤蔓扎进了手里。而另一根藤蔓则插进了那伤重大汉的手臂之中,旋即收了回去。
“芙尔娜小姐你这是”
“这里面有一棵种子,你知道,种子总是会开花结果的”芙尔娜面上一层冰寒,这是唐忆第一次在她身上看见如此冷漠的眼神,“一旦开花结果会很漂亮”
“芙尔娜小姐的意思是”
“你什么都没看见,只要让我找到可以开心的其他理由,或许不看漂亮的花儿也不是那么遗憾了”
“芙尔娜小姐那地下的事情,我什么都不清楚,可是假如你不想回去”那青年露出为难的神色,显然是在说即便我装做找不到你,其他人也会找过来。
芙尔娜沉默一阵,望了唐忆一眼,终于说道:“我会回去的”
“三天之后,在望海城来炊烟镇的那个十字路口等我你和他,现在就可以回去报告了”
“是,芙尔娜小姐。”那青年起身说道,旋即迟疑了一下,“可他现在受伤这么重恩,明白了,我们立刻走。”
他望了芙尔娜和唐忆一眼,眼见芙尔娜脸色冷得像冰,不敢反驳,连忙扶着那重伤的男子离开了。积雪的地上传来沙沙的脚步声,当那脚步声渐渐变小消失,芙尔娜的脸色蓦地变得格外黯然,虽然不明白是发生了什么事,小雪还是走过来拉住了她的手,无言地安慰着
那一天晚上,有很好的月光。
雪地上反射着淡淡的莹光,芙尔娜失神地坐在屋外的一根树墩上,夜风冷透人心,使得她不得不双手环抱,蜷缩起身子。不知什么时候,唐忆走到她身边坐下。
静静地坐着,事实上唐忆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过了好久,方才听见她说了一声:“阿忆,跟我去丹玛好么”
“小雪她还不适应”
“哦。”淡淡的回应之后,芙尔娜抬起头来,俏脸之上,满是晶莹的泪痕,却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三天的时间很快地过去,这三天里,芙尔娜依旧如常地在竹楼范围内生活着,帮着小雪做事,偶尔展露小小的魔法,只是与唐忆的交谈不再有,每当平静之时,唐忆总能感觉到她的目光,她就那样的坐在一边,静静地望着他望着他
第三天清晨起床,吃过早餐之后,他们开始动身,在暴风和怒加的护送上穿过森林,去往望海城与炊烟镇外的十字路口,快要到达目的地时,已近中午,芙尔娜方才停了下来,此时已经到了森林的边缘,她穿着唐忆的衣服,厚厚长长的,却掩饰不了那分明艳的气息,转过头来,她对着唐忆笑了笑。
“阿忆,你和小雪跟我去丹玛好吗”
唐忆怔怔地没有说话,却见芙尔娜低了低头,眼中蓦地流出泪来。
“阿忆,我这三天想了很多,要是没有了你,我会受不了的真的会受不了的所以”她双手轻轻地举起,“不管你怎么想,我也要带你回去”
柔和的魔法吟唱声渐渐响起,空气中弥漫的气氛也逐渐凝重,小雪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暴风和怒加却似乎警觉到了将要到来的危险,显得有些焦躁。过了一会儿,唐忆笑了笑,也轻声念了起来:“比前生更古老的过去,比来世更遥远的未来”
这其实是唐忆以前看过的一个咒语,因为比较顺口,便当成诗句般背了下来,这几天谈论魔法时,他也曾经当成玩笑般念给芙尔娜听过,自然是毫无作用的。此时突然念起来,芙尔娜微微怔了一怔,却没有停止咒语,只听得唐忆继续说道:“恒久不变的古老之梦,遵守时光的约定,请将您手中的巨塔,放置在过去与未来的交会之处”
“我不是在开玩笑”
咒语停了下来,芙尔娜满脸泪痕地大喊着。唐忆淡淡一笑,那笑中有苦涩,也有内疚:“可我是在开玩笑啊从刚才开始,到你念完咒语,我都是在开玩笑,你可以继续念下去没关系”
“不要这样对我”芙尔娜的声音哽咽着,“阿忆,求求你别这样对我一旦我回去了,他们会逼着我嫁人的啊我我不可以没有你的”
“我会去的”唐忆过去搂住了她,轻声说道,“不是还有半年时间吗我保证,秋天以前,我一定会去到丹玛,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你嫁给那个猪头伯爵,请你相信我好吗”
一个劲地让对方相信自己,唐忆真觉得自己是个没事胡乱许诺却又不去做到的大烂人。可是他这几天也不是没想过办法,旁敲侧击地问了小雪好几次,然而此时的小雪心中仍然有阴影,一提到与外界接触便心生畏惧。不过,总的来说她已经比以前好得多了,相信不到半年,自己便能够让她慢慢接受外界的人。而且半年之后如果她真的依旧无法离开这座森林,自己也打算一个人去丹玛,至少尽力将芙尔娜的婚事破坏掉。
尽管有了唐忆的许诺,但芙尔娜依旧哭得伤心,在唐忆怀里过了好久方才停了下来。
“答应我,一定要去找我”走到了树林的最外围,已经能够看见外面的车马,芙尔娜抹去了泪水,跟他说道。唐忆点了点头,正要说话,远处狼嚎声一阵接一阵地传来过来,暴风与怒加一阵低吼,小雪却也变了脸色:“阿忆,有人有人去了毛球那里”
“糟了”唐忆脸色一变,首先想到的便是三天前那人认出了巨神兵,终于还是将事情说了出来,方一转身,头上“嗡”地一晕,往回看时,却见芙尔娜正拿着一颗石头往自己后脑上砸了下来,睁大了双眼,满脸的惊愕。
四叔的傀儡丝
芙尔娜心中泛起了悟,原来四叔已经来了,难怪可是知道是一回事,被控制的身体无法说话,她只能在瞬间豁出最大的力量来抵抗这股操纵。
第二下打击硬生生地停了下来,暴风与怒加化为两道幻影,分别负起小雪与受伤的唐忆,转瞬间消失在了森林之中。傀儡丝并非强大的炼金产物,只是出奇不备,方才有作用,下一刻芙尔娜便已摆脱了控制,转身蓄起最强的魔法。
足踩积雪的沙沙声中,一名中年男子踏入了阴暗的林中。
“现在他会开始恨你了”
淡然的略带沙哑的语气响起,那名男子取下鼻梁上的一双圆形眼睛,用手绢轻轻地擦拭。这个世界还没有玻璃,但是依然会有一些贵重的晶石可以做成透明的镜片,戴着这样的眼睛向来便是尊贵的象征。
“芙尔娜,认命吧。”
平淡的语气听起来像是诚恳的劝导,芙尔娜咬紧了牙关,尽量不让自己哭出来:“四叔,想不到为了我,你竟然亲自来了”
“事实上我只是有事正好经过望海,当然,你值得的,我只是没有想过这一行会得到更大的收获”中年男子戴上眼睛,看起来显得斯文有礼,脸色却有些苍白,像是天生便属于阴暗地方的人,“这件事上,你实在不聪明,芙尔娜。”
“的确,我该直接杀了那条叫奥斯卡的走狗的。”
“时刻都不要忘记贵族的修养,我教过你的,芙尔娜。”艾德里安笑了笑:“你说的是一个办法,当然如果更聪明一点,你可以用更好的筹码来跟我谈解除婚约的事情,可惜你放弃了奥斯卡原本是不认识那个东西的,可惜大哥与我一同在望海,你以为有关炼金术的东西有什么可以瞒得过大哥吗”
他轻声一叹:“啊,巨神兵芙尔娜,你可以想像,有了这个,沃尔家的实力将会增强到何种程度,几十年来,我们一直被伊夫利特家压得抬不起头来,但现在,我们终于拥有了可以与巴克那罗夏那个老家伙抗衡的东西了,这一切全是因为你,芙尔娜可惜你却放弃了这一荣耀”
“不用一直蓄积魔力了,我知道你的性格,若是出手,等着我的必将是你倾尽生命的一击,不过我不会出手的。大哥带着人去取巨神兵了,你难道以为有可能将巨神兵的消息传出去的人,我们会留他活在这个世界上吗”
听到这里,芙尔娜的脸色蓦地变得苍白,转身回头,远远传来的只有混乱狼嚎。心慌之中,身后那人却瞬间前移,一掌劈在了她的后颈之上。
“太难看了啊,芙尔娜,我教过你的”
昏迷之前,艾德里安的声音遥远地传入耳中
魔狼飞驰如电,唐忆伏在怒加的背上,尽力稳住身形,手捂着脑后的伤口,一阵火辣辣的疼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最先经过的是竹楼所在的地方,远远的火光传来,透过树隙,可以看到整座竹楼正熊熊燃烧着,魔狼并未在这里停留,而是一路直奔那片被称为格鲁安娜的废墟。
还未到达目的地,一个黑影蓦地从头上飞过,那东西看起来与竹楼的体积一般大小,像是一艘船,正在天空中飞行,似乎因为飞得不稳,还与高高的树顶擦了一下,但终于还是歪歪扭扭地飞向了远方。一路到了废墟,触目所及的便满是狼尸,人的尸体也有,但是不过两三具,说明这次来的都是高手,厮杀声正从地宫中传出来。
由塌陷的小门直奔而入,地宫之中狼声与人声汇成一片,人的数目不多,但被群狼围住竟然隐隐占了上风,凭借洞外的微光,他仍然可以看到,不到月圆时会保持石块状态的毛球已经不见了。
不明白那些人已经抢走了毛球为什么还会在这里,唐忆心中隐隐有了一个想法,难道毛球还没被抢走由魔狼背上下来,他避开厮杀往里面走去,想要寻找毛球是否到了另一个地方,远远的一个声音传来:“是他们,杀了这两个人可以回去复命了”是那天那名青年男子的声音,至于两个人,指的是他与小雪么
心中涌起一股明悟,他一拉小雪的手,拼命往里面跑去。几百只狼围住那许多人,暴风与怒加也加入了进去,但其中几人竟然无法被困住,光芒从背后隐隐传来,但见一道白光在战圈中耀起,向着自己这边杀了过来,其余的人也都挥舞着武器,冲击着狼群的包围,追来的速度极快。
手中长剑化出白光的那人正是那天的青年男子,几次跳跃,他已经离唐忆越来越近,小雪一拔手中的军刀,不再逃跑,挡在了唐忆身前,却见那人飞身一跃,光芒如彗星一般飞击而来。
“嗷”
随着一声狼嚎,也不知是暴风还是怒加从狼群中闪电般的跃出,一口将那人从空中咬了下来。奔涌的狼群瞬间将他撕成碎片。但随即,另一个人从里面跃了出来,手中长剑挥出,却听得“铛”的一声,竟被小雪一刀砍飞出去,淹没在了狼群之中。
这些人都是厉害人物,小雪虽然将那人劈飞,自己却也退了两步,握刀的手微微颤抖,眼见又有人要冲过来,唐忆一把拉起小雪,往后方继续奔跑。两颗火球从头顶呼啸飞过,轰的在前方爆开。
飞散的火焰也照亮了前方的景象,那是一蓬生长异常繁茂的花草,唐忆心中一动,往那蓬花草疾奔过去,方才接近,身后又有几人跃了出来,一颗火球从他身边划过,击在那花草丛中,燃起熊熊的火焰。
身后几人还在空中,唐忆想要前跑,但感觉灵敏的小雪却知道避无可避,转身准备应战,火光照耀的一瞬间,前方的藤蔓花草如同活动的巨兽一般,陡然间冲天狂舞,掀起一道三米多高的巨大黑影。轰的一下,将几人完全吞噬了进去。
凄厉的惨叫声传出,几条人影在那仿佛活物般的藤蔓草丛中挣扎,这是天气最为寒冷的季节,但那些藤蔓和枝条上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出无数的鲜花蓓蕾,瞬间开放之后如同一张张的小口般不断撕开人身上的血肉,大口大口地吞食。
火焰在旁边的藤蔓上燃烧,但不到片刻,竟也在无数鲜花的开放中渐渐熄灭。
“什什么怪物”
“过来了,快跑啊”
“那两个人还没杀”
“已经死了还杀什么杀,你还想捅他的碎肉几刀吗”
这些人武技修为都相当不错,即使在黑暗中,也能看见周围的情景,眼见着无数藤蔓从那花草丛的下方伸出,迅速蜿蜒过来,都有志一同地选择了往外跑。还来不及离开的几人以及十数条灰狼都被藤蔓卷了进去,一时间地宫中满是凄厉的惨呼
醒过来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什么时间,他依旧拉着小雪的手,从花草丛中息息梭梭地爬出来,他拍了拍依旧昏迷的小雪,不一会儿,银发的女孩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
“唔阿忆,什么时候了”
“不知道啊”从这里向上方望去,那小小的石门依旧亮着光芒,身后是茂密的花草丛,眼前还有狼尸,厮杀的人群和狼群却都已经不见。依稀记得进入草丛前这蓬花草动了一下,然后自己便昏迷了过去,有那么一回事吗问了小雪,她却也说是在那时失去的意识。
寻找了整个大厅,依旧不见毛球的踪迹,他与小雪出了地宫,皑皑的积雪上陈列着数百条狼尸,小雪一见便哭了起来。时间应该是上午,看起来他们已经昏迷了一天,脑后的伤口也已经结了血痂。回到居住的那片地方,水洼之中,竹楼已经化做了灰烬和废墟。
暴风和怒加没有回来。
他们在竹楼前久久站立,这是他费了两年的时间陆陆续续搭建起来的东西,原本以为即便不会在这里生活一辈子,也该是他与小雪以后终老的地方,谁知道就这样化为乌有。
一切吃用的东西都已经被一把火烧光,山洞之中也满是灰烬,想来那些人放火烧楼,顺手也烧了山洞。唐忆抱着小雪在草地旁边坐下,久久地安慰她。过了好久,他深吸了一口气:“小雪,跟我去丹玛,好吗”
小雪的身躯微怔了一下,耳听得唐忆说道:“那些人应该便住在那里雪儿,我从小就长得柔弱,看起来像个女孩子,所以从小以来,很多人都欺负我,他们以为我不敢出手,不敢争辩。可事实不是这样的,有很多人,我不愿意去理他们,有很多人,我不在乎他们,但是对我在乎的东西,如果有人要动,他们最后绝对不会比我好过小雪,你是我最珍爱的人,这是我生命中最温暖的一片地方,他们已经欺负过来了,我总得让他们知道一些事情别害怕,在任何地方,我会保护你,好吗”
这句话听起来没什么说服力,但小雪还是点了点头,努力地露出一个笑容。
“呵说定了,我们去丹玛,接回我们的毛球,烧掉他们的房子,杀掉他们的亲人,让他们哭”
事情就此敲定。他们将山洞中的一处地方清理干净,又住了几天,暴风和怒加终于还是没有回来。那一天的早晨,大雪又开始纷纷扬扬地从天空中飘落,唐忆检查了他一向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和指南针,用树叶包好了该在路上吃的烤肉,小雪拿着一根树枝不知道在洞里挖着什么,过了许久,拿出一个树叶包成的小包裹。
一层一层的树叶,外面的已经被火焰烤得焦黄,里面的却还能看出青色,可以知道小雪在包这个小包裹时相当用心。她在唐忆面前将它打开,开出最后一层时,里面是一枚水蓝色的耳坠。
那是曾经的那个女孩送给唐忆的唯一礼物,自从被小雪救起后,便不见了踪迹,只以为是在落水时掉了。在唐忆疑惑的目光中,她将那只耳坠送到他面前。
“我我一直担心阿忆你会突然消失了呢这个东西我好喜欢,现在阿忆会带我一块出去,我不害怕了对不起,一直拿了你的东西”
“像七仙女的故事一样吗”唐忆轻轻笑笑,那是他曾经跟小雪说过的故事,据说一位仙女下凡的时候,被人拿走了衣服,后来就只能嫁给了那个人,却想不到小雪当初竟然也有这样的想法。
“恩,就像阿忆说的七仙女的故事一样”小雪点了点头,“我现在知道阿忆永远不会离开我了,以前被人抓住的时候,我知道他们都很讨厌我,不喜欢我,我害怕阿忆到了外面也会变得像他们一样不再喜欢我,不要我了可我现在知道那时候好傻,阿忆会永远和我在一起,会永远喜欢我,保护我的,对吗”
“当然了,就算你不要我,我也放不开你了。”唐忆点了点头,随后将耳坠在小雪耳朵上比了比,“你戴上一定很好看,可惜没有耳洞,戴不上去。你既然喜欢,就替我收着,好吗”
“不了。”小雪甜甜地笑了,“阿忆能带着它给我看吗我一直好喜欢阿忆你戴着它的样子,好吗”
在小雪的注视下,他将那只耳坠在左耳上戴了起来,水蓝色的坠子摇晃出明亮的光芒,映照着唐忆秀美的脸型,此刻却现出一股摄人心魄的冷俊来,仿佛雕刻大师手下最完美的玉像,在雪下折射出晶莹的美感。
“你啊,虽然心里有着像刀子一样锋利伤人的地方,但看起来就是太过柔弱了,这样子很多人都会欺负你呢戴上这只耳坠,可以把你的真实气质折射出来一些哦,来啦来啦”
曾经的那位女孩的声音从心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来,他拥着小雪,走向了西南方的天空,那是丹玛所在的方位。那里,有他将要经历的战斗
另一次月圆到来的时候,森林中已经没有了沸腾的狼群和居住于此的两人,地宫之中也没有了那可爱的毛球,没有了晶莹的光芒,一片寂静之中,那团花草开始剧烈地变化。
无数的花叶藤蔓枝条渐渐汇聚纠结,融合为一束,随后,巨大的花蕾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起来,接着,一片片地打开,现出蜷缩其中的几近完美的玲珑女体。
花儿完全打开之后,柔美的纤足悄然落在下方的细纱当中,眼前女子的容貌,分明就是那已经化做了石像的女子。嘴角浮出倾城的微笑,一片片的藤条树叶轻盈地飞舞起来,在她的身上织出一件衣物,正是唐忆当初做好的衣服样式。
巨大的花草丛便在她的眼前渐渐枯萎,现出了那座石像,但随后,石像也渐渐化为了细纱。女子在地宫走缓缓地走动着,白璧般的手轻抚着破碎的墙壁,走过一处裂缝时,她的手臂轻轻一挥。
轰的一声巨响,一个物体飞出了那道裂缝,在空中飞旋几下,落在她的手中,是一把通体漆黑,长达两米的巨大镰刀。
仿佛死神的收割之镰,纵然经历了四千年的岁月,那把武器仍为有一丝褪变色泽,在女子的手中轻轻震动,发出激烈的颤响。
下一刻,夺目的光路沿着巨大的墙壁盘旋而上,直冲那高耸的天穹,随着轰的巨响,一点光芒从那废墟的地底冲出,映着明亮晶莹的月色,高上云天。便在这声巨响中,维持了四千余年的废墟缓缓塌陷。手舞巨镰的绝美女子从空中缓缓降落在雪地之中,身后展开着两对如蜻蜓般的透明薄翼。
无比怀念地深吸了一口气,随着她的足尖轻点,积雪的蜒绵树顶在她的身下迅速远离,方向是西南,丹玛
感觉到你了
月光勾勒出那完美的唇线,她轻轻地露出了微笑
反正打完了,两章的分量就当成一章发了。故事的开头终于完成,感觉还行吧,下一卷开始进入丹玛。喜欢的请投票支持,谢谢。
第三卷
第一章 博学
起源自艾德台地的白玉峰,从守望森林的蛮荒之地中蜿蜒近百里,伊伦河自北向南插入阿特罗卡帝国腹地,经过望海城三十余里后,与另一条支流交汇,形成一个九十度的急弯,向着西面的海岸线奔流而去。一直到最西方入海口的三角洲地区,形成了阿特罗卡帝国最为富庶的一座城市,丹玛。
作为阿特罗卡帝国最后方的城市,丹玛城主要经营稻米和渔业,原本这也不是什么非常特殊的农业,之所以会形成全国最为富庶繁荣的景象,是因为这里同时也是全国最大的贵族聚居地,于这里长期定居或者置有产业的贵族占全国贵族的七成以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里也是阿特罗卡帝国的第二个首都。
北面和南面都有着屏障般的山脉,东边的洋流在带来丰盛的渔业资源的同时也带来了温暖的气候,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丹玛风景怡人,气候四季如春。由于贵族的大量聚集,这里同时也有着全国最多的奴隶以及整个大陆闻名的文化艺术氛围。按照芙尔娜曾经提及的片断,这里的贵族每一个都认为自己是文人或者艺术家,他们热爱写作,崇拜音乐。有直接把一句话拆开就能当成诗歌的天才,其诗作如下:
原来,
我也可以
写
诗
也有能写出神作的鬼才诗人,其诗作诸如:
滛一手湿,
不难,
难的,
是滛一被子湿
听过芙尔娜的介绍之后,关于丹玛,唐忆便已经有了初步的印象,某本在唐忆心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书中这样写道:
而古希腊人便是这样:奴隶们耕种烧饭划船,而市民们则在地中海的阳光下陶醉于吟诗作赋,埋头于数学解析。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
的确,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
这几天来他忽然发现自己也很有讽刺人的潜质了,那帮家伙像一群强盗似的抢走了不属于他们的东西,烧掉了房子,还想要杀掉无辜的人。而在那座城市中玩艺术的,恰恰也就是这样的一帮人,以前在无数书中看过的,专擅于掠夺和不劳而获的贵族
满肚子的怨气绝对其来有自,主要的原因其实倒并非他心中所想的那些事情了,而是自己身上随身带的钱本就不多,房子被烧掉之后,放在里面的东西一件都没有再找出来,与小雪出了守望森林后,又因为找不到交通工具而在望海城住了好些天,如今钱袋里就只剩下了几个银币,到了丹玛,吃住都成了问题,还谈什么报仇。
这些天来,令他比较宽心的是小雪对旁人已经不像之前那般怕得厉害,每次出门在外虽然对旁人仍有着相当高的警惕心,但是只要自己跟在她身边,她还是渐渐地放宽了心,如今已经能够在唐忆的怀里相周围指指点点,并且发表自己的看法了。
从圆形的护栏望出去,河面上是白芒芒的一片薄冰,两岸之上草树积雪,万条千朵,煞是好看。怀抱着小雪,他心中就在合计赚钱的事情。这是一艘名为“银色蝮蛇”号的三桅大船,属于望海城的某位贵族所有,此行的目的地便是丹玛。原本因为大雪封路,去往丹玛的道路并不顺畅,虽然也并非找不到同去的队伍,但是那样一来,不仅路途崎岖,而且价格昂贵。唐忆在望海等了十几天,正巧这艘船也要前去丹玛,船上护送的据说是一名身份相当尊贵的贵族家属,人倒也好心,见有许多人滞留望海,便也让其他的旅客上船,只适当收取费用。哼哼,也不怕被刺杀了。他有些歹毒地想。
这倒也只是开玩笑一般的想法,并非真的有所期望。去丹玛的船程据说是七天,如今已经走了四天,除去船上原有的水手和船员,平民大概有二十多人,都与唐忆等人住在大船的下层,至于那名贵族是住在船的上层,众人则始终未有看到。
“啊,阿忆,你看那一片,像不像爸爸和妈妈追打时的样子”
行至一处时,小雪兴奋地在唐忆怀中说道。那是一片蜒绵的积雪,形状倒有些像暴风和怒加的样子。唐忆点了点头,笑道:“真的很像啊。”
“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阿忆,你说过他们不会有事,是真的吗”
“放心啦,他们可比我们厉害多了,连我们都没事,他们一定也是追去丹玛了啦。”
说起暴风和怒加的时候,小雪的神情又沮丧下来。暴风和怒加的失踪令她担心了很长一阵子,唐忆说了很久才让她摆脱低落的情绪,事实上他倒也的确认为这两匹巨狼不会有什么事情,那两个家伙的智商未必便低于自己,已经不是普通的野兽,而是别人口中所说的高级魔兽了。之所以会失踪,想必也是去追回毛球了吧。眼见小雪的情绪又低落下来,他轻轻一笑,从口袋里拿出四颗鸡蛋大小的水果:“小雪,看我的表演哦。”
“又是扔水果嘛,人家早就看腻了啦,在家里的时候你都表演过好多遍了。连我都学会了呢。”
“真的学会了我这次可是扔四颗哦。”
他说着,将水果在手上一只只地抛接起来。在森林中的时候,为了取悦小雪,他时常训练这样的小玩艺,杂耍也好,魔术也好,都能令小雪开心好一阵子。只是一次抛接四个就有点难度了,而且还是在这样行驶的船上。他坚持得一阵,周围同行的旅人们倒是都围了上来,有一个人大叫了一声“好”,把唐忆吓了一跳,当即有一颗水果失守,砸在了头上,随后从船头,往水中掉去。
眼见那水果掉落,小雪一手撑在围栏上,身体轻盈地飞出船外,接住水果后又荡了回来,笑着递回给唐忆。她一头银发飘逸,美丽轻盈得如同精灵一般,唐忆的卖相也是绝佳。周围的人看了,当即大叫起来。
“好啊。”
“两位是马戏班的吗”
“再表演一个来看看啊。”
这些人都是平民,平日里看到表演的机会不多,况且是这般俊美的两人在进行演出,即使技术差点也没关系了。唐忆倒是笑着向周围的人点了点头,小雪却吓了一跳,脸上没了笑容,身体也钻进唐忆的臂弯当中去。唐忆抱了抱她,示意没事,接着向周围这些人说道:“抱歉抱歉,我的妻子比较胆小,大家别这么近,免得吓到了她。我们不是马戏班的,不过要表演些节目倒是没问题的。”
这年头教育并不普及,许多人没有知识,也少与旁人进行交流。虽然没有女人不许出门见人的规定,但在许多地方女子一辈子没见过几个男人的情况也是寻常。众人见他爱护妻子,又答应了要表演节目,便都退开了一些。唐忆心想这下可找到赚钱的法子了,到了丹玛即便没钱,凭自己玩魔术的手段也绝对可以混得风生水起。心怀大宽之际,从怀中拿出几根绳子表演起来。
魔术之中除了一些简单的单凭手法的技巧,便数绳技最为粗浅,这些天来为了缓解小雪紧张的心情,他随身带有玩魔术的物件。这个世界没有魔术,众人哪里见过这般神奇的事情,几个小魔术表演完,当即引来无数的喝彩声。他有意将这次表演当成排练,表演玩后,心中想起一个节目来,当即说道:“接下来的这个呃,我手上没有道具,当然,也为了表示我没有取巧,有谁愿意借我一根项链和一只手镯吗”
他前面的几个表演已经让人惊为天人,这话一出,有这些东西的当即都拿了出来,唐忆从一名中年妇人手中拿了一根项链,挑选手镯的时候,却有一个小姑娘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他方才表演最后一个绳技时方才跑出来的小姑娘,年纪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穿着唐忆看不出价格的绿色碎花衣裙,头上扎着长长的两根羊角辫,脸上架着一副奇大无比的圆形眼镜,模样相当讨喜可爱。到了这个世界后,眼镜这东西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只见那小姑娘蹲在地上,举着手中一只银色手镯拼命喊道:“用我的用我的”当即走了过去,接过了那银制的手镯。
“这是我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你可别弄坏了哦。”接过手镯时,那女孩小心地说了一声,唐忆笑了笑:“放心吧。”
他走到场中央,将项链自然地穿过手镯,向周围的人问道:“其实这个小戏法很简单,只要把手镯挂在项链上就好了,你们觉得有可能吗”
“没有可能”周围的人齐声说道。此时项链已经环成了一个圈,还怎么可能将手镯挂上去。唐忆将手镯在项链上套来套去,笑道:“我也觉得没有可能,不过它就是发生了。”话音未落,他已经将镯子随手一放,随着“铃”的清响,手镯已经挂在了项链之上。
这其实只是一个简单的小手法,在放下手镯的瞬间将它翻动一下,立刻就能实现神奇的效果。但旁人哪里想得到,当即又是一阵惊叹和喝彩声。唐忆将项链还给那中年妇人,随后走到那小姑娘身边:“可没弄坏你的哦,小妹妹。”
“人家没那么小啦。”那小姑娘笑着说道,伸手要接过手镯,却见唐忆双手一合,再打开时,手镯已经不见了。
“啊”那小女孩一时间目瞪口呆,也不知道做什么好,唐忆伸手到她脑后时,她下意识地缩了缩头,只见手镯又出现在了唐忆手上:“在你脑袋后面都不知道吗”
“好好厉害哦。”那女孩惊叹着接过手镯,“你是幻术师吗”
“幻术师不是啊。这叫魔术。”唐忆摇了摇头,接着准备谢幕,当是表演完毕,谁知道众人却不肯罢休,纷纷呼喊着再表演一个。
“再来一个啊。”
“一个就好了。”
“好神奇的戏法啊”
“马戏班里都看不到的”
原本已经不想再表演,不过看大家情绪这么高涨,唐忆对于到丹玛后的卖艺也有了底气。想了一想,解下了挂在腰间自制的竹笛:“既然这样,我给大家演奏一段音乐好了,这东西叫笛子,曲子嘛既然是冬天”
他沉吟半晌,走到了船头:
“梅花三弄。”
此时雪儿正坐在船舷之上,手中轻轻抓住他的衣角,唐忆站在她身边,水蓝色的耳坠轻轻晃动着。当那悠扬婉转的乐声响起,整片银白的天地间,便仿佛仅剩了那乐声,在宽广的江面上,远远地传开
唐忆当初学习乐曲,除了唱歌跳舞之外,演奏方面主要便是学的笛子跟钢琴,原本还被安排过学萧,不过被那名老师否决掉了。
“学了这么多东西了,也得让孩子喘喘气何况吹萧那种事情,女人会就行了,阿忆正常得很,又不会唔,不用学了。”
那名老师多才多艺,对于萧也是精通得很,唐忆当时便纳闷为什么萧适合女人学,而为什么适合女人学的东西老师却也学了。几年之后,当那名老师因为谋杀其男友新娘而被判刑的消息突然传出,他才蓦地觉察出其中的含义,所带来的,也只能是摇头不已的苦笑了。
不过,总的来说,笛子与钢琴是他花了好大力气去练习的东西,至于魔术观星则纯属小道。然而从今天下午表演的反应看来,那曲梅花三弄虽然给大家带来了震撼,但终究不如一些简单魔术更能吸引人,平民喜欢的是通俗的表演,而不是曲高和寡的音乐。
这样一来,或许流行音乐和街舞会受欢迎不过也难,这两样表演都得有人配合才行
整个下午他都在想着这些事情,傍晚时分与小雪去船舱吃过简单的饭菜,正准备回房,却见一个人从门外跑了进来,正是那个戴眼镜的小姑娘。
“哈,请问一下,这里有谁懂得博学的吗”
那小姑娘对着船舱里正在用餐的众人询问,却没有人回答,其中许多人显然是不明白。那小姑娘沮丧地扶了扶眼镜,待看到唐忆时,眼中闪过一丝喜色,笑着跑了过来。
“你好,请问你懂得博学吗”
“呃,博学嘛”唐忆笑了笑,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东西芙尔娜曾经跟他说起过,这里所谓的博学,其实是一门相当驳杂的学问,不同于发展了几千年的魔法武技和炼金术,博学的兴起不过百年,其范围诸如
异域求生日记第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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