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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我刀呢? 作者:橙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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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可语气神态却并不多么严苛。

    朱凌始终是不太舍得苛责眼前这个纤细剔透的小美人。踱步过去,随意地靠在他桌边,看到地上堆满了的粉丝礼物。

    叶氤最近……确实越来越红了。

    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挑起一抹草莓奶油小蛋糕的霜糖。

    甜而不腻,上好的新西兰奶油。比外面店里卖的好吃几百倍。

    一盒四个,打包得一丝不苟。这卖相,这口感,难以想象这么梦幻的小玩意儿,竟会出自某长相冷硬的大公司少东之首。

    “那姓黎的也是真宠你。”

    朱凌眼神幽幽,望着那小美男皮笑肉不笑:“要不要我哪天……也去你家敲个门,跟你那位黎大少爷打声招呼?”

    “你来啊~”

    叶氤却一点不怂,双手捧脸,眼眸中甚至闪出了“期待”的光芒:“我又不像你结了婚,我随时都可以分手。”

    “呵,分手?我跟纪锴结婚三年,算上谈恋爱一共五年。可你跟那人多少年了?十二、十三年?不,你俩从小就认识——二十多年?”

    叶氤扳起青葱手指:“六岁认识,认识二十年,交往十年。”

    “都在一起那么久了,人家大少爷长得帅、对你一心一意又有钱,你到底有什么不满?”

    “跟黎未都在一起十二年,”叶氤打断他,“比不上跟你在一起十二天。朱凌,我说真的。”

    这句话没带一点儿玩笑的意味。

    朱凌愣了愣,说不出话来。

    半晌,懊恼地砸了一拳桌板,带得桌上兔子形的白瓷茶杯一震。

    “现在说这种话……高中那时候又算什么?”

    “是你跑来跟我告白,结果一转头呵呵——你就跟那姓黎的在一起了!我还自顾自开心了好几天,就像个傻子!”

    叶氤却比他更委屈,大大的眼睛里马上蒙上一层雾气。

    “你还说我!既然也喜欢我,为什么不当场答复?我、我那个时候又不像现在……那时候满脸雀斑、又瘦又矮的,可你是什么啊!你是校草!我还以为你是肯定不会接受我的了!回家哭了好几天!”

    “我校什么草?”朱凌苦笑,“反倒是你!人家大少爷整天追在后面,开个豪车天天车接车送!我一个穷鬼,拿什么跟那种超级富二代比?叶氤你知道你那事干的,后来给我造成了多大心理阴影?”

    “从那以后,不管谁来跟我表白我都怀疑!怀疑别人是不是在逗我玩,怀疑别人是不是马上就能转头去找更好的——我他妈……足足六七年最好的时光,就这么被你给废了!”

    “对不起~朱凌,都是我的错!”

    叶氤心疼地扑上去,含着雾气抱着他的手臂。半晌,却又升起了些小小的不甘心:“但……你后来不还是结婚了?”

    是啊……我结婚了。

    朱凌想起家里那个粗暴爽朗的男人,想到餐桌里的那把西瓜刀。

    话说回来,正常人……不可能徒手把刀怼进那么厚的实木里去的吧?

    噗,熊宝宝还简直是天生神力啊!

    不行,不行。

    和小氤在一起,怎么可以想着家里的那个而露出笑容?

    “说起他……我昨天去找他,真的吓了一跳!”

    叶氤幽幽抬眼,表情很是憋屈:“我还以为我敲错门了,或者来开门的是你家疏通下水道的水管工!朱凌你什么时候口味那么重了?”

    “……早就跟你说没什么好看的了,谁让你非要去看?”

    “我就想知道啊!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样的魅力,才能让你愿意年纪轻轻就扯证定下来!”

    可结果,门里的那什么生物啊?

    叶氤本来想着,如果出来的是个媚眼如丝的绝色大美人,那他也就认了。

    无论如何都没想到,开门的却是个怎么看怎么都像是个直男的高大糙帅的汉子,没品的黑背心、乱糟糟的小短裤,夹脚拖鞋。一脸低气压没睡醒状,眼神巨凶!

    朱凌一直说,他当初不过是随便找了个人胡乱扯了个证而已。叶氤怎么都不信。

    现在更不信了!

    就算是随便找,也不至于找个这么吓人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出轨组 抓奸组,到齐。

    精致小美男欣赏不了套马的汉子,其实锴哥帅爆了好吗。

    ……

    彻底放飞,全程高能吧。

    包养鸣谢

    @洛当家的

    @往太太湿漉漉黏糊糊的菊花里

    ☆、chapter3

    如果是“随便找”,按照朱凌一向的审美和品味,确实不应该会找纪锴那个类型的。

    所以,更从侧面证明了——当然不是随便找的啊!

    ……

    自打经历了叶氤告白后立马转身和大少爷黎未都在一起那事,朱凌就染上了个坏毛病,变得过度地傲娇了起来。

    以后任何再向他表白、说喜欢他的人,一概被设定了极为严苛的“考验”标准。

    什么叫“考验”?

    就是努力作、尽力作、使出浑身解数拼命作。

    一旦别人受不了他的作天作地最后吓跑了,他就冷冷丢出一句“没有一个是真心的”,继续抱着吉他当愤世嫉俗的单身贵族。

    就这么连续好些年重复着恶性循环,怎么也收不住。

    ……治好他这个毛病的,就是纪锴。

    朱凌毕业后立志投身音乐,习惯性经济拮据。实在没钱快要喝西北风了,也只得放下身段,在一条种满梧桐街道的一家快餐店打打零工。

    那家店那么巧,刚好就在纪锴家楼下。

    两人第一次见面,双双眼睛一亮。

    互相觉得对方长得真心天上有地上没的特别诱人,自然而然地开始了隔着收银台的各种小暧昧、小粉红的眉来眼去。

    正常地吃了几次饭、约了几次会,在一个很热的蝉鸣夏天午后,纪锴闲闲叼着个冰棍儿,一副半带着玩笑的表情问他:“我上次听人说,你整天断粮,房租都快付不起了。”

    朱凌有那么一丝丝的不爽。

    “既然这样,干脆搬来跟我住怎么样?我家条件还行,冰箱食物充裕。你考虑下?”

    朱凌默默更不爽了。他从来都是特别有骨气的那种类型。

    虽然穷,但自尊和自负远高过常人。

    这要是换成别人——换成任何一个不是纪锴的人,敢用这种死不正经的表情和语气在他耳边说这种话,妄图勾搭他回家的同时还要顺便打击一下他的赚钱能力,真的,早完蛋八百辈子了!

    连“被考验”、进入后补席忍受他作妖的资格都没有。

    朱凌暗自腹诽,他是真搞不懂这男人粗暴直白的套路。

    还摆出一副“好心收留你”的贱模样!手都没牵呢,也没亲亲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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