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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夫从良记 作者:长乐思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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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锦的成绩其实在她们书坊已经下滑了很多,这也是冰心和他都没有决定开出大优惠条件留下于锦的原因。
郝澄最喜欢的《折桂记》是于锦比较早期的作品,于锦小的时候就是以出众的记忆力闻名乡里,后来对方在家乡投了一本《折桂记》,在《晋江志》上刊载,结果大火,便来了京都定居。
但后来于锦第二本和第三本书成绩都不算好,她的文章就越写越浮华了,而且追随那些大火的笔者,反而渐渐丧失了自己个人特色。虽然出书快,写起文章的速度也特别快,但质量不行,看客们根本不买账。
不少的于锦的老读者,甚至拿这位少年成名的墨客和那位才尽的江娘笔,这次于锦的新书一处,追捧她的女君公子们又多了不少。
郝澄将那书翻开,往江孟真地面前推了推:“那你先看看,看完再和我说说想法。”
江孟真低下头来,看看了书中的文字,起初的时候他面色平静,还能点评两下构思不错,等看到后面,他的面色也越发阴郁,等到翻阅完,他甚至直接将书摔到了地上。
郝澄弯下腰将这书拾了起来:“这书我是借的老师的,答应好了要还她。”
“可这分明是你的……”说到后面,他又突然噤了声,紧张地看着郝澄的神色,像是担心说出来郝澄要承受不住。
郝澄状似冷静地替他把话说完:“分明是和我想出来的故事一模一样,是吧。”
她把梗概给于锦看的时候,还没有动手开始创作,第一稿也只是写了万把个字,后面她觉得不好,又改的面目全非。
但总体来说,她还是按照自己文章的脉络来写文的。文章的细纲和骨架是这本书的灵魂,为了能够让情节生动有趣,她按照草蛇灰线的写作手法埋了两条长线,也填充了许多自己临时想到,怕忘记所以记下来的细节。
这份完整的大纲,用她记忆中的现代文写,这文能写百万来字,但如果用比较通俗的白话文或者文言文来写,文章最长也不过四五十万。
于锦的新书是在这一个月内写出来了,剧情丰富,而且基本上严丝合缝,一看就是做了很多准备写出来的文章。但她只翻阅了几眼,就知道这是自己的东西,被人改头换面,换了个壳子就成功上市。
主角的名字,于锦换了一下。主要角色,和她设定的是一模一样的。她设定主角爱吃什么酸的,于锦书中主角就爱吃酸。她的主角有个撒谎手指会扣东西的毛病,个子高瘦,皮肤白皙,喜好玄色青衣,爱吃橙子,年纪二十出头,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颊有个酒窝,口头禅是“xx的见鬼了”,还能够和鬼神沟通,虽然有点痞气,但该正经的时候就很正经,金手指是一支无意间得到的判官笔。
于锦的新书,主角也有个撒谎手指会扣东西的毛病,个子高瘦,皮肤白皙,时常裹在一件黑色的深衣中,爱吃橘子,刚刚弱冠之年,笑起来的时候左边脸颊有个酒窝,口头禅是“zz的真见鬼”,还能够和鬼神沟通,虽然有点痞气,但该正经的时候就很正经。金手指是一支祖传的判官笔。
且不用说各个重要主角人设撞了,除了第一个故事和第二个故事与她设想的调换了下顺序,后面的十来个小故事于锦连顺序都没改,有些配角的名字,于锦干脆直接用她的。
一些妖怪的设定和名字全是她想的,这个世界的神话书里面都没有,于锦也没有作任何改动。可以说,字全是于锦写的,但骨架全是用她的。
她要是把自己的大纲随便丢给一个枪手去写,不管是谁,都能写出和于锦相似度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作品。
她自己的书按照自己的大纲写完出书的话,只要看客们不瞎,一定会觉得这两本书即视感极强。
若是个陌生人也就罢了,偏偏于锦还是她喜欢的作者,她拿着自己的书稿亲自向她请教,结果发生了这个的事情,郝澄是觉得又难受又恶心。
江孟真安抚道:“妻主你先想想,那于锦来咱们家里的时候,她有没有在上面留下什么痕迹。我们可以拿她的笔迹去鉴定,到时候你快些把那四万字公布出来,想要惩处她也不是的大问题。”
不消说,于锦肯定是直接剽窃了郝澄的创意和思路,但问题是现在于锦已经出了书了,郝澄才写了四个故事,而且于锦的书出了好几日,要等到郝澄的书印刷出来,那也得需要一些时间。于锦在先,又没有什么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是于锦做的剽窃,对方完全可以倒打一耙。
“她好像是写了一些,不过在很后面,我还没写到那里。”郝澄连忙起身把书架上的文稿写出来,结果发现于锦写的备注的地方,悉数被人用墨迹遮掩了。
想来于锦是一开始就做好了剽窃的准备,连细节都处理地这么到位。
郝澄捂住自己的眼睛,喃喃道:“那要怎么办?”要她自认倒霉,这是她花了许多心血的作品,不见诸世人她不甘心。而且于锦凭着她的作品获得了荣耀,让对方一点惩罚都没有,她更咽不下这口气。
江孟真沉默不语,显然也在思考对策。郝澄抬起头来,定定地瞧着他:“夫郎能不能再一次将她约出来?我想先和她谈谈。”
第81章
也不知道江孟真用了什么手段,于锦同意了和她见面,地点定在秋月楼的落霞房,时间则是在郝澄三日后的休沐日。
郝澄手里拿着的还是从李学士那借来的《大晋刑侦传》,倒不是她没有这个财力,只是她实在不愿意为这个无耻的剽窃者多花上一分钱。
两个人约定的时间是申时,郝澄到得很准时,于锦却姗姗来迟,直至酉时,她才在店小二的引领下推开门进来。
郝澄放下手里的书抬眼看她,于锦今日穿了件米白色的长款稠衫,腰间挂了一枚青玉环形玉佩,脚上蹬着的是云锦轩出的云秀鞋,做的是最简单的书生打扮,虽然容貌不够端庄,但这么一打扮,倒有几分书生的儒雅。
不过郝澄对她心生厌恶,怎么看她这张脸都觉得虚伪做作,浑身上下尽是酸儒之气。
于锦施施然在她的身边坐下:“不知你请我过来,是为了何事?”
郝澄将那本《大晋刑侦传》摔到于锦的面前:“犯不着和我装这个糊涂!我请你来,是什么用意,你能不知道?”
于锦叹了口气:“人难得糊涂点不好吗?”
实际上,于锦一开始对剽窃郝澄也是有犹豫的,她是甄家的二小姐,但却是个身份地位的小侍生出来的,作为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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