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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左眼能见鬼 作者:暖阳初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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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死!”闻听一声歇斯底里的低喝声。

    我抬头看去,只见冥司一把抓住商立麒手中的桃木剑,仅仅用两根手指,就将那厚厚的剑刃截成两半。

    紧接着,他一掌用力击出,恰好打在商立麒的胸膛上。

    商立麒口中喷出一口鲜血,整个人向后倒去,几乎摔出去了三四米远。

    ‘砰’地一声,他重重坠地,捂着胸口破口大骂:“该死的,下手可真黑。”

    我快步朝他跑过去,有些费力地将他扶起来,他一只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几乎半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我身上。

    巨烈地咳嗽了两声,他缓过神来。

    看他的脸色变得异常苍白,我实在担心。

    “你还好吗?”

    他看我一眼,逞强道:“好得很。”

    “不要再硬上了,剩下的让我来。”

    这本就是我和冥司之间的事,商立麒若再因此受到什么重创,我心里会更加过意不去。

    之前为了我和冥司,他已经重伤过一回,这一次,我绝不能再让他有什么闪失了。

    “你一个女人,还是不要逞能。”他挤出一丝笑来,嘴角还残留着一抹鲜红。

    看到他这个样子,我心里没来由地痛了下。

    “逞强的是你!”

    扶着他到一旁坐下,将他安顿好了,我站起身,愤然朝冥司望过去。

    他已经完全被困在了那个被血圈住的圆内,一步迈出不得。

    不过,他在试图冲破那个圈,甚至试图向我和商立麒发起攻击,只不过,他的攻击都被那个圈拦截下来。

    我有些狐疑。

    商立麒盯着那个圆圈,发现狗血圈外还有一个圈,他诧异:“那是……”

    “我的血。”

    听到这话,他的目光才幽幽地看向我十分潦草地包扎起来的左手。

    “疼吗?”

    “废话。”

    他笑起来,却是冲我竖起了大拇指。

    “干得不错。”

    黑狗血对心魔只能起到一点作用,不可能完全钳制心魔的行动,但在黑狗血的外围又洒上了我的血,这一下子,他就无法轻易再闯出来。

    商立麒将腰间携带的收鬼布囊扯下来直接递向我,“你知道怎么做。”

    我接了布囊,重重点头。

    趁着冥司还没有从圈内挣扎出来,我快步上前,将收鬼布囊的口打开。

    感觉胜利已经在望,我却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在冥司面前站着,我俩之间,仅隔着一道以血化成的线。

    他眉头狠皱,双眸射出凶狠的红光。

    “混帐!”他嘶吼出声,一副恨不得要将我生吞活剥了的样子。

    我将收鬼布囊的口对准他,刚张开嘴,还未喊出那个‘收’字,却见冥司眼眸瞪大,奋力击出一拳。

    胸口顿觉一阵钻心地疼。

    我诧异地垂下眸子,他的拳竟穿过了我的胸膛。

    疼痛感几乎是在瞬间,就将我的大脑细胞麻痹,四肢没有了知觉,手上一松,收鬼布囊‘啪’地一声掉在地上。

    正文 第868章 时过不境迁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冥司,他的双眸时而转红,时而恢复正常,我感觉冥司在向心魔发起巨烈的反抗,但是心魔也在试图将他继续压制下去。

    他开始了自我挣扎。

    最令我不敢相信的是,心魔居然冲破了地上的那个血圈,他在那一瞬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我发起了袭击。

    我没料到,也没有时间避开。

    意识丧失的那一刻,我听到了希宸哇哇大哭的声音,以及商立麒疯狂的大叫声,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度恢复意识,我已身处一片漆黑的空间,伸手不见五指,身体仿佛悬空飘浮着,双脚没有着力点,身体轻盈的如同一片羽毛。

    我感觉不到任何疼痛,周边亦没有墓碑,没有浓重的阴气,更不见冥司、商立麒和希宸。

    反应了好一会儿,我才意识到自己恐怕已经不是人类。

    我好像,死在了冥司的手里。

    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性命会以这样的方式结束,我更加没想到,最终我的命数是终结在冥司的心魔手上。

    好讽刺啊!

    阎王的话居然是真的,若不离开冥司,我的命数真的会尽……

    心口隐隐抽痛起来,想哭,但是眼泪却流不出来。

    不知道在黑暗中迷茫了多久,忽然,前方隐隐出现了一星光亮。

    盯着那丝光亮,我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召唤我,鬼使神差地就朝着那光亮一点点靠近过去。

    然而,距离光亮越近,那光越是灼得眼睛无法睁开。

    恍恍惚惚地走进那团光中,身体顿时被一股大力向下拖拽,接着陷入了一阵前所未有的混沌之中。

    ——

    时间是个可怕的东西,它教会我们遗忘,但有些人,有些事,始终在脑海中留有深刻的印记,是单凭时光,不可抹灭的。

    转眼,已是十六年后。

    我还是吉四喜,但是十六年后的我,生在一个温馨的家庭中,有疼爱我的父母亲,还有一个十分臭屁,四十好几了,仍然单身的怪大叔邻居。

    所谓的怪大叔邻居,是十年前搬到我家隔壁,腰缠万贯,却十分龟毛的商立麒。

    如今,他已留了胡须,男人味儿十足。

    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虽然有些不敢相认,但我记得他。

    前世的记忆,并没有因为投胎转世到新的家庭,而被我淡忘,相反的,对于商立麒的记忆,却变得尤为深刻。

    初次见面,不等我喊出他的名字,他已经笑呵呵地摸摸我的头,喃喃地喊出‘吉四喜’三个字。

    他认出了我。

    我生在了d市,他找了很久,才寻到我的踪迹,然后他找了过来,直接搬到了我的隔壁。

    他告诉我,我出事以后,他收养了希宸,十六年前的小家伙现在已经是个高三学生,长得高高大大的,简直就和冥司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

    由于学业压力大,希宸整天不是在学校复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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