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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者:无聊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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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的瞬间,脚下一滑就转到獠牙兔的身后,双足用力一蹬,扑到獠牙兔背上,抓着它身上的长毛蹭蹭两下爬到它的肩头上,一把抓住它那两只肥硕的大耳朵,用力一扯。
獠牙兔立刻疯狂的嘶叫起来,嘴里的火球乱喷,整个用力的弹跳起来,并使劲的甩头。
“啊啊,火球过来了。”小金哇哇大叫,赶紧抓紧了身下狼犬的皮毛,随着狼犬用力的一跳,安全的着陆在高高的树枝上,抬头一看,只见那吴宇已经在对面的树枝上了。
天啦,他的速度到底有多快。小金紧了紧手下抓着的皮毛,好强!
吴宇一边盯着下面,一边巧力一扯将钉在树枝的钢丝绳收回发射机。
博文……
‘我靠,要被甩飞了,要是能变身的话,一尾巴就能搞定了。’李博文紧紧的抓住耳朵不放手,甚至用双脚紧紧的绞兔子的粗脖子,誓死不被甩下。
不过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兔子只是一时惊到,等它冷静下来,自己肯定没有好果子吃,必须挖出它耳根下的魔核,没有爪子,不能变身……
啊,他大腿上有吴大哥给的两把三菱刺,放血什么的,再适合不过。
不过,他现在两只手极力的抓住兔子的耳朵,没有第三只手呀。
没有第三只手,也要创造第三只手,这就是末世生存的真理,没有咱就得创造,不然就死。
李博文张大了嘴,一口咬在兔子耳朵上,并腾出一只手朝大腿上摸去,不过这并不顺利,因为突然的疼痛,而将爪子拍向它脑袋上的虫子。
李博文眼中精光一闪,快速的抽出三菱刺,在兔子拍过来的瞬间,松口,松脚,紧紧的抓住另外一只耳朵,朝兔子拍过的反方向跃出。
兔爪重重的拍在它自己的脑袋上,拍得它脑袋嗡嗡作响。
李博文在拽着兔耳朵,腾身反方向转动,正好一脚蹬在兔爪上,借力又飞了回去,手上的三菱刺用力的刺入,一划一挑。
鲜血飞溅,一颗晶亮的东西顺势飞出。
“嘶!”獠牙兔发出濒死的嘶叫,刺得众人耳朵发疼,借着就是巨大的身体轰然倒地。
李博文顺势滚落在一旁,大声的喘息,很快喘匀了气后,放肆的大笑起来。
“很爽对不对。”吴宇站在李博文身前,附身望着他,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
“嗯,太爽了,再没有这么爽过了。”
这种不依赖自己的能力,而是用自身的力量去斗智斗勇,虽然惊险无比,可赢了之后的那种成就感,简直无法言语。
“嗯,那以后的三餐就拜托你了。”吴宇说罢施施然往走到一边,把属于火系的魔核捡起来,随手装进空间里。
“狩猎的时候,都不准变身,也不准脱掉身上的绑腿,当然除了睡觉的时候。”
“哎…不会吧……”
………
小金跳到兔子身上,准备找点好毛,编个什么东西。
狼犬嘴角微微的咧咧,这个少年还不错,再调教调教,应该能保护小宇。
“不要呀………”
李博文的惨叫不绝于耳。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十八章 救人?
三人一犬用算不得慢,也算不得快的速度,离开了森林,其中不乏李博文的‘血泪’史。
一行人沿着丢满了废弃车辆的马路,百无聊赖的往前走着。
一路上没遇到什么丧尸,显然是前几天的暴动日将这周围散落的丧尸都召唤去了。
李博文和小金一前一后的小跑在前,吴宇慢悠悠的缀在后面,狼犬亦步亦趋的跟在他的脚边。
看着前面那一大一小,吴宇嘴角带着淡淡的弧度。
“阿罕,你真是捡到了一个好孩子。”
“呜呜。”当然,我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狼犬邀功般的扬起了头。
“是是,你很厉害。”吴宇好笑的摸摸狼犬的长鼻子,算是奖励。
狼犬立刻蹬鼻子上脸的用舌头舔得吴宇一手的口水。
“以前没觉得你那么喜欢舔人呀,这末世来了,你也变了呢。”吴宇将手在狼犬的皮毛上擦了两下,随口说道。
狼犬有些心虚的垂下眼睑,阿罕拥有正宗野狼的血统,它忠诚,服从,却很少卖萌。
吴宇并没有注意到狼犬的小动作,他看向前面的小孩,想到前几天,小孩站到他面前,那副倔强的小摸样。
“吴大哥,我也训练吧。”小金握着小拳头,扬着脸紧张的盯着吴宇。
“哦?为什么?”吴宇很好奇这个小孩那眼中迸发出来火热为那般。
“我要变强,我不能拖老大的后腿。”小金大声的说道,以前是没办法,他只能躲在老大后面,现在有机会,他一定不能错过。
吴宇看了小金一会儿,才缓缓的道,“训练很辛苦的。”
“没关系,我不怕幸苦。”这是答应他了,小金开心的笑了起来。
吴宇看着眼前的小孩,似乎看到了当年跟在峰哥后面的自己。
答应了小金后,吴宇从空间中拿出一套迷彩服,修修剪剪改成小金能穿的大小,给了小金。
小金惊喜的赶紧去穿好衣服,喜气洋洋的到狼犬身边的显摆,“老大,老大,你看,好不好看,是不是很帅呀。”
“呜呜。”狼犬围着小金慢慢的走了一圈,似乎在仔细的打量小金现在的模样,一副很满意的模样点点头。
“哈哈哈哈。”被认可后,小金高兴得蹦到李博文面前去炫耀,“看看,你还穿着衬衣,牛仔裤,看我这个多帅。”
李博文被这么一激后,便以一副哀怨的模样跟着吴宇转。
被看得有些愧疚的吴宇,最终又拿出一套迷彩服修改了一下给李博文。
李博文立刻骚包的换上衣服,跑去跟小金比美了。
“哈哈哈哈。”看着一大一小这般比美,吴宇难得开心的笑了起来,狼犬眼睛亮晶晶在吴宇身边打转转。
爱极了他这份笑容,爱极了他欢快的模样。
若是可以,他愿意用生命去守护这份快乐。
于是现在就出现了,三个迷彩服加一只狼犬,一眼就让人知道他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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