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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与毒药 作者:岁月如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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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打量镜子里的人。她也说不清究竟是什么时候,记忆渐渐由模糊变清晰,她想起了许多叫她脸红心跳的事,也恍然记起,他们已经分手了。
只能继续演下去,演到一夜无事,太阳照常升起,然后转身离开。
一件一件把衣服穿好,陌生奢华的浴室,跟她格格不入,连面前宽敞的大理石盥洗台都觉得刺眼,摸上去,冰凉的触感,她立刻缩回指尖。
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心烦意乱,她泄愤一样,走到浴池边,探出脚尖划开一池碧水,嫌不够似的,干脆坐在池边,两只脚泡在池子里,晃来荡去,洗够了脚才重新站起来,踩上拖鞋,若无其事打开门。
待会儿他进来,水没动过,看上去干干净净的,或许他会泡个澡。
然而事与愿违,他不仅洗好澡,还换上了浴袍,看见她出来,草草系上衣带,朝她走来。
让她坐在床边,他右膝着地,默不作声给她擦着脚,辗转绵延,擦完一只,又换一只,然后拍拍她的脚背,示意ok了。
于是她转过身,背对着他爬了几步,爬到床中央去。
他离开卧室,去浴室洗了手,再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台吹风机。
他让她过来,无果,只好一把捞住她的腰,把她重新抱回床边。插好线,调节风力和热度,他的手从脖颈一路向上,捧着她的脑袋,拨弄着柔软的发,一点一点仔细吹干。
最后,他灭了灯,两个人面对面躺下来。
他在黑夜里握住她的手,反复摩挲着掌心,问她:
“疼不疼?”
她庆幸此时此刻可以避开他的眼神,于是微微摇头。
实在是困了,她闭上眼,睡意袭来。
他忽然狠狠抱住她,像是要把她揉碎,融进身体里一样。她几乎窒息,喘不过气来,像是濒死的人最后的挣扎,她开始反抗,手脚并用,踢他踹他,扇他巴掌。
他包裹住她小小的身躯,依旧不放手,只是力道松了些,头埋进她的肩窝里,深深地呼吸。
好像犯了毒瘾的人,每吸一口,就镇定一分,一呼一吸都是身不由己。
她在无边的黑暗中落下泪来,不是为她自己。是为温热的胸怀,熟悉的气息,还有两颗“扑通扑通”不住跳跃想要在一起的心,鼓噪热血,似乎下一秒就要冲破胸腔,撞在一处,至死方休。
他情不自禁抱她的手又收紧了一些,两颗心更靠近一些,她不挣扎了,挣扎是自相残杀。
她静静听着它们跳,心里快活很多。
他低下头,吻掉她脸上的泪水,黑夜让人更清醒,彼此心照不宣,他并不拆穿她。
他的右手从她腰上移开,沿着她的左臂内侧一路滑到她手心,与她十指交握住,又送到唇边,密密地亲吻她的手背,一直移到手心,不知过了多久,才停下来,继续搂住她的腰。
越抱越紧,从她头顶传来一道极郑重的声音:
“小也有小的好处,至少靠得这么近,可以一下不落地听到你的心跳。”
她恰到好处地抬头,计划是出其不意顶到他的下巴,让他口舌相撞,暂时失去说话的权利。
却被他完美避开了。
他伸出手去摸索,用极轻的力道,一下一下拍抚她的后背,像哄孩子睡觉一样耐心细致:
“我错了,睡吧。”
直到现在,她才发现,紧张尴尬的气氛已经在无形中被奇妙地化解,那一下一下拍抚,确有安眠助睡的作用,没过多久,她已经沉沉进入梦中,人事不知。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更应该差不多跟平时的三更长度差不多惹~~
这桑感不过三秒的文风,哈哈哈~~
☆、第三十四章
她对这种场合一向敬而远之,不喜欢酒会,其实是不喜欢酒会中杯盏交错、四处攀谈的氛围,陌生人让她无端尴尬,四周冷空气逆流,大概她用尽十年光阴,也学不会在社交场上来去自如。
aaron花了一分钟时间介绍双方,那些称谓和头衔她记不住,只好全程用微笑掩饰。
阿唐一直在细细地打量她,左半边的头发被剃掉一圈,又长出了新的绒绒的如胎毛一样的发,尖锐的叛逆之中包裹着让人快要融化的柔软,确实是特别的存在。
虽然他从头看到尾,并不觉得有哪一部分,恰如其分地符合好友的审美,他印象中的darcy,对这一款丝毫不感兴趣,如果不是铁证如山,他至今不敢相信。
他将酒杯递出去,与她碰了碰:
“大明星,久仰。”
她只是礼节性将酒杯靠近唇边,抿了一口,不过三分钟,阿唐就从她眼里看到了倦意,慵懒和不想奉陪的意思,猫一样的女人。
他想他大概有点懂得darcy了。
“我听朋友说起过你,他很喜欢你的音乐。”
一般人都会顺下来,哪个朋友,然后深入聊下去。
她却只说了声“谢谢”,丝毫不关心自己跟眼前的娱乐圈隐形大佬通过哪位朋友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而在不远处,汪一明的眼神犀利如鹰隼,小花旦从晚宴初始就一直纠缠,让他多介绍一些制片导演给她,被他厉声打发走了。
他需要冷静思考,怎么回事,她在bec受到了排挤,无端被拿下三部电影主题曲,可是今天,bec创始人的合作伙伴兼好友,却主动找她闲谈,表情诚恳,谈笑风生。
一定是哪里出了错。
到底是哪个环节,与他的猜测背道而驰,才出现了眼前诡谲的一幕。
阿唐很快告别了她,他的背影融入蓝绿交替的轻浮灯光之中,几个女明星立刻凑上去,挽手的,揽腰的,贴面的,左右逢源,如鱼得水。
在回去的路上,她接到了他的电话,他问她:
“明天能空出来给我吗?”
她眼底已经全是笑意,还要故意装作在思考,停顿几秒,才问:
“做什么?”
“带你去见一个人。”
隔着电话,她不知所措,轻轻咬住指尖,竟被他察觉了:
“为什么不说话,你是在紧张么?”
“没有!”
她把话说得很没有底气,坚决的语气,却用软软糯糯的声音说出来,惹得他恨不能从电话那头钻过来,好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免去电波的颠簸,让她无所遁形。
见一个人,莫名让她觉得周遭空气都愈发稀薄,一点点喘不过气。
无数种猜测在脑海中盘旋而过,她确实紧张了。
第一次为自己的不善言辞感到惶惑,他要带她去见什么人,她要穿什么鞋,搭怎样的上衣,头发放下来还是扎成个揪。
她是从来不会考虑细节,随心所欲惯了的人。
一段感情,最迷人的地方在于,不动声色为他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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