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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锦生香 作者:楼笙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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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住,非得去抓那小鸟的尾巴,结果揪下一大把毛来,鸟尾巴就秃了。”

    “然后玚儿就不依?”

    宗恪点点头:“死活不依,宗恒带着女儿进宫来给他道歉,许诺给他再买一只,还是不依,怎么办呢?自个儿偷偷藏了把剪刀,哪天趁着宗玥不注意,抓着她的辫子,咔嚓就是一刀”

    阮沅哭笑不得

    “宗玥捂着头发、哭得昏天黑地,好歹被哥哥牵着回了家,”宗恪苦笑,“我知道了,去骂玚儿,说他不该欺负女孩儿,宗玥比他小那么多,当时才四、五岁呢。可是玚儿说这才算公平——从鸟尾巴被抓到他剪人家头发,中间隔开两个月。你看,过去两个月了,他还记得这事儿,非得报复回来不可。”

    阮沅本来觉得,这孩子怎么如此睚眦必报?但想到是宗恪的孩子,她不好这样批评,于是就把话又咽回去了。

    “但是报复完了,就完了。他觉得公平了,就不会再往下计较。后来宗玥那孩子又进宫来,玚儿就没再提这事儿,还是像往常一样和她说话、把攒了的糖给她吃。”

    阮沅想,这孩子性格,真是……不同寻常。

    “同样的遭遇落在我身上,我还真干不出剪女孩子的头发这种事。”

    “是啊。”阮沅翻了个白眼,“女孩子一撒娇,你就投降了,还谈什么剪头发?”

    宗恪苦笑:“所以,我不敢确定玚儿这性格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刺激出来的……这样下去,如果把握得好,可能会成为秦皇汉武那样的皇帝,如果把握得不好,夏桀商纣就是前车之鉴。”

    阮沅从未听宗恪用这么严肃的口吻谈自己的孩子,这让她感觉异样。

    “我没有这种力量,”宗恪轻轻叹息,“所以我会有的困扰,玚儿却不会有。这力量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强,会把人变得极为与众不同,也就是所谓‘伟大’或者说‘极端’的那种,什么千古一帝之类的。要说跻身那种排行榜,我肯定是没戏,顶多算中流人物。不过我也不希望玚儿有份——变得伟大,说到底,是件很痛苦的事。”

    宗恪这番话,阮沅并没有听得太懂,但她低头又看了看照片,里面的男孩神情刚毅,周遭散发着强烈的存在感,好像要从照片里挣脱出来似的。尽管坐在轮椅里,浑身上下,也丝毫没有靡废僵硬的气息。

    也许宗恪说的对,阮沅忽然想,这样的孩子,这样的身世地位,又是这样的刚硬执拗的性格……未来会做出什么事来,谁也无法预料。

    第一百三十一章

    久而久之,宗恪做菜也做出了比以往更丰富的经验,所谓熟能生巧便是如此,而且除此之外,他还想出了很多新的途径。

    宗恪天生性格就不喜欢墨守成规,所以常常爱在现有的基础上想新招。他会在家做实验,设计一些新鲜菜,然后让阮沅品尝,如果阮沅觉得好,那他就去和老板还有孙连喜商量,往菜谱上加一个菜,如果阮沅觉得不好,那他就问清楚觉得哪里不好,然后再琢磨琢磨,看有无改进的可能性。

    吉祥菜馆的老板姓高,做小本生意起家,性格有点小里小气的,爱斤斤计较,不然当初也不会那么快就察觉孙连喜偷干货原料的事儿。而且小工们给他干活,每月发薪总得拖拉一两天,事情做得不好,他也爱唠叨个不停。

    对待宗恪,老板倒是从不敢怠慢,一来这个厨子是他自己招来的,他心里清楚宗恪的分量,宗恪的薪水要得不高,人又勤奋聪明,傻子也知道这样的人很难寻觅。二来,宗恪的气场在那儿,虽然一样喜欢说笑,但是老板知道轻重,明白这样的人不能惹。

    因为有宗恪罩着,孙连喜在店里也没受老板多少气,但是这俩厨子都清楚,老板太抠门,并不是那么好相处,孙连喜私下里和宗恪说,再这么搞下去,招牌菜也能被老板弄砸锅。

    有的时候,宗恪也会回家抱怨,说老板太小气了,眼光短浅,这样下去根本没可能有发展。他和老板说的那些积极的引导,基本上没多少用。

    阮沅想了想,又说:“以前在新翼,也这么为难过?”

    “那倒没有。”宗恪说,“季兴德那个人,自然有他的思维缺陷所在,商人谁不贪?但是他能说通,和他讲道理他听得进去,只要你说到点子上,他就能接受。可这一个就……”

    宗恪摇摇头,没再说下去。

    因此阮沅想,也许,宗恪还是不太适合在这种底层给人打工。

    宗恪是个有充足活力的人,不管在哪个领域,他都能有所发挥和创新,愿意带领团队往更好的方向发展。再狭隘的空间,他都能挣扎出一片天地来。

    但是一旦,管理者的思维过于狭隘,不愿意给他足够自由,那宗恪的行动就会显得艰难。如果是个没什么想法,只打算当螺丝钉的人,也许还不觉得有什么,老板怎么说他就怎么做,也就不会烦恼了。

    可惜,宗恪不是螺丝钉……

    阮沅忽然认命地想,也许,宗恪还是该回去当他的皇帝。

    最后宗恪总结说,不浪费精神和老板作斗争了,尽量多挣点钱,往后还是自己开店吧。阮沅听了苦笑,就他们这点收入,想要熬到自己开店的那一天,岂不是得等到猴年马月?

    好在宗恪不爱怨天尤人,没多久,他的注意力又转移去了新的地方:他想制一种味美的高汤,既不要太腻,又要引起人的食欲,让人一尝之下此生再难忘怀。不仅要尝第二次,而且拿他的话来说,如果尝不到就满地打滚,哭着喊着非要尝到不可。

    阮沅听他这么说,就说宗恪这哪里是要做高汤?他这是要熬毒品呢。

    宗恪却不以为然,他觉得他在外面尝到的高汤,都不能如意,再好的高汤,闻几次也腻了。所以他决定自己来做。等到成功了出了名,他兴许能进入更好的酒店,搞不好还能吸引来投资,再做成速食包装,进入全国市场呢。宗恪说的时候两眼放光,连说带比划,一副野心勃勃、意气风发的样子。

    于是阮沅心中暗自感叹,当年,他就是以这样的野心领兵南下,占据了大齐的江山。

    可惜如今这野心,全都耗在了熬制高汤上面。

    然而,让宗恪万万没料到的是,他的“宇宙第一”高汤试验,却最终“断送”在了一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手中,那个程咬金,就是他曾经的老板,新翼地产总裁季兴德。

    那天宗恪正在厨房里炒菜,早早来接替的孙连喜跑进来,拽拽他的围裙。

    “哟,来这么早……”宗恪笑道。

    孙连喜却一脸紧张,好像撞见了什么大事情。

    “大哥外头有人指名道姓要找你。”

    宗恪一怔:“找我?”

    孙连喜压低声音,“看起来那人很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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