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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江湖历险记 作者:一半山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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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是陆坤先一步下的毒。
他们可以想到让幼帝“假病”的方法从而使陆坤放心,陆坤自然也可以让幼帝真的“病入膏肓”。
“你的意思是……死了?”赫连秋也放下手里的药剂走了出来。
“应该还没。”乔安月安慰道,“袁华还在我们这儿,与其让皇室血脉流落在外,不如牢牢放在自己眼前看紧了——毕竟,若是南宫那位真的死了,只要袁华被南军的人推举,陆坤便失去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正当性。”
“陆坤不会让那位死。”沈公泽点点头。
赫连秋会意地接过他剩下的半截话,“……可只是保证‘不死’,若是其他的什么,也就管不了了。”
为了取信陆坤,是宫中那位主动提出尽可能减少和外界的联系,除非紧急事情很少有联络。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一直吃的都是陆坤提供的饭菜,之前有百草谷插在太医院的暗线为食材把关。
但自从火烧百草过后,太医院所有和百草有关的人也都被揪出来,然而食材这件事一时半会儿谁也不会考虑到,谁也不会想到陆坤会从这个地方下手。
所有人都疏忽了!
“也不一定是吃食。”乔安月摇摇头,“也许是蛊虫,也许是从别的地方下的毒。陆坤接触那位远比我们接触陆坤要容易得多,不管是什么途径都有可能。只是没想到……”
没想到陆坤一向尚稳,可是这一手行动得却如此大胆和仓促!
看来是真的等不及了么?
“天涯海角。”
片刻的沉默中,乔安月冷不丁的开口,“陆坤一定把人混在了北军里来寻此物。”
是谁?谁都有可能——是之前在拉泉有过一面之缘的雷震?还是那位……蒙面将军?
“程柘。”赫连秋呼吸一滞。
她可没忘记他们这边前往寻找天涯海角的只有程柘和袁华两个人!
“我去。”乔安月想了想,提议道。
“可这药……”沈公泽不甚赞同。
“既然陆坤已经先动手,第一味药则可有可无,我们只剩下蛊毒了。”乔安月对答如流,她看了赫连秋一眼,悄悄递给她一个宽慰的眼神,沉声道:
“毒可无色无味,蛊可隔空操控,反之则不行。我同赫连想了好几种方案,最终还是觉得以蛊养毒来的妥当。”
“……现在我们只差时间,蛊虫的培养是需要耐性的,就算我们用药强行促使它成长,也还需十日左右。”赫连秋点头,“方法乔姑娘都同我商议了多次,应该不会出岔子。”
沈公泽还是不放心,“但你的身体……”
“若是我倒了,便麻烦小殿下来继续了。”赫连秋突然开口,微微侧身,露出身后怯怯看向沈公泽的袁冲。
——实在是待在这里太无聊,乔安月觉得这孩子到底还称她一声师傅,药庐里的人手也不够,让小厮进来也毛手毛脚的,便把袁冲拉了过来当助手。
袁冲还是有些忌惮沈公泽的——毕竟这个男人那晚拒绝他提议的骇人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沈公泽不说话了。
“如此,我即刻便启程。”乔安月跨出门槛,二话不说就去准备行李。
“你准备去哪儿找?乌塞这么大的地方。”沈公泽皱眉。
乔安月回头一笑,恰好天空中一只飞鸟直扑而下,刚好落在她的肩上。
鸟儿叽叽喳喳的声音在她耳边不断响起——传回来的却是令人心痒的话语。
在沉渊阁待了这么久,她虽然还不会说鸟语,但基本的声音还是能够辨别意思的——这只鸟是夏云临走前同她的小约定,说是无聊的时候就传个口信什么的。
“我想你了。”
这是这只鸟反反复复说的一句内容。
乔安月眉毛一挑,“夏云知道。”
说完,便徜徉而去。
而在她身后,赫连秋好说歹说才把沈公泽送回去让他专心物资调配之类的事宜,拉着袁冲回了药庐便把门猛地喝上。
她强撑着扶住木桌边缘,脸色苍白,猝不及防吐了一地的鲜血。
“赫连师傅你……”
袁冲倒是形成了习惯,见人就叫师傅。
“药……”赫连秋手指颤颤巍巍地指向一个白色的小瓷瓶,袁冲连忙拿来递给她。
几粒下去,赫连秋紊乱的呼吸终于平复了一点。
她沉沉地呼出一口浊气,再次看向袁冲的眼神一改往日的温和,尽显严肃。
“以蛊养毒的步骤,我现在便教你,一日之内,你得分毫不差地做出来,明白吗?”
袁冲只觉得手足无措,虽然跟着夏云他们历练了一年,骨子里到底还是那个有些懦弱优柔的脾性,在他的认知里,只要师傅们不死,他便能安然无忧,是以能够无所畏惧地做任何事情。
但这乍一下有人告诉他,如此一个关乎天下大事的任务就要交给他了,而他后方再也无人对他做出测评与保证,告诉他,这不是考核,而是必须真正赌上一切的战场,袁冲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
血液逆涌,袁冲临到嘴边的话硬是被赫连秋前所未有的严厉而改成了一个字:
“好。”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脑洞啊!我我我我的脑洞已经滑到曾经坑的一本bg里面去了!突然超级想填坑啊啊啊!
【捂脸】
冷静下来。说正事。
关于初一是乌塞人这个事实,请回到他刚出场时我对他眼睛的描述,指路第8章快结束时的片段:)
伏笔这个东西,啧,这章其实也有,不过你们估计也会忽略过去的。
笑容持续变态。
第113章 兵变(捉虫)
相比起看起来有千人之多的大部队, 夏云二人显得格外渺小。
但正因为渺小, 所以比对北军气势汹汹赶来的轻骑兵,夏云两人跑起来仍然快上很多。
就在夏云心心念念要快点回主营帐给苏赫拉台通风报信的同时, 她不知道的是, 在她之前前脚刚走的当口,一个穿着暗红鎏金长袍的人双手合十走入了主营帐。
*
“普拉十五世!”守卫主帐的士兵看清了来人身着的衣袍, 连忙单膝跪地, 甚至连随手的马刀都横放在脚钱,刀尖朝西,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那被称作为普拉十五世的男人看起来已经年逾五十,不同于其他乌塞人或扎或披的长发, 他的头发被剃得只剩一寸多一点, 看起来神清气爽,发须却都已发白,双手合十, 下坠的袖袍露出满手臂的乌青刺青, 细细看去, 竟然是一朵盛开的千瓣花!
而在左手的大拇指上,用圆圈坠掉着一串长达半肘的念珠,相比起中原人喜好的细碎珠子, 珠串上统共也只有三颗念珠,个个足有腕般粗大,但坠在普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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