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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甘(H) 作者:遥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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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甘》

    作者:遥蜻

    文案:

    拍完戏回家,发现哥哥出轨了。 亲兄弟年上

    曾经他最不能割舍的,是秦煜明所给予的那一点,冷淡的温柔。

    不够热烈,但当知道他是那唯一的获得者时,一切都变得不同,心都仿佛因此而变得滚烫起来。

    即使现在,那份温柔似已不再独他一份。

    第一人称影星弟弟受,摄影师哥哥攻

    友情提示:1,亲生兄弟

    2,有ntr,不接受请点×。

    3,双方都有混乱的过去,这是个两人都无法坦然指责对方的故事

    4.最后会he,即使过程不那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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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早已有所察觉。

    当我打开衣柜,看到那几件不属于我亦不是秦煜明的衣服时,已无法仔细去分辨此刻的心情。数来我们已断续在一起快七年,两人都不是长情之人,真到这时候,大概是他已厌倦,或者终于忍不住要去各处寻欢,而我近来都一直在拍戏,连续四个月都不在家,亦是无法时刻紧盯。

    这样一想,倒觉得遭遇这样情形也是必然。虽然有闷痛感,但却也有松一口气的感觉。好像一早便已预料到这结果,不十分惊讶,反而为不用等那一把不知何时才会掉落的剑而感到高兴。

    我关上衣柜,放弃自己把衣服整理进去的想法——我实在无法忍受自己的衣物会跟第三者的衣服同时放置于一个衣柜里。于是把行李箱立在床边,假装是我在偷懒不想收拾,转而在家里绕了一圈。

    除了之前买的被套被扔掉了一套,卧室还算好,没有属于别人的痕迹——大概已经很好地清理过。从卧室一路到各个房间看,除了那几件衣服,还真是没有任何破绽。

    我不知该不该佩服一下秦煜明和他的那个秘密情人。

    不过若是我没有提前回来而不告知一声的话,那几件衣服我也是看不到的。不知那人留宿过几天,还是在我去拍戏的这几个月,两人在这房间里夜夜笙歌,看快到我归期,事先提前几天收拾?

    我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件事与以前的那事联系。虽然在那次和好后,我们不再谈起过去——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无谓的争吵。但我还是常常想起,并且有时会感到抱歉。

    毕竟我们的恋情虽谈不上历经磨难,但也不是一帆风顺。而基于我们原本的关系,也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

    我和秦煜明是亲兄弟。相差五岁的,同父同母的亲兄弟。虽然他姓秦我姓薛,但那是分别跟了父母各自的姓而已,据说这是父母婚前就约定好的,即使最后他们以离婚告终,但他们毕竟曾经爱过。离婚原因自然是父亲的不忠,这么想来,我们的关系较之父母,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这实在令我笑不出来。

    父母离婚后我跟随母亲去了美国,分别十年之久,在那段时间都未有过任何联系。亲情时常令我感到困惑,人们时常大肆宣扬亲情之感人,我身边的人却都十分冷漠,不管是对我还是对秦煜明,母亲的态度都是一概的漠视,有时是仿若逗弄狗儿的态度,在她不摆弄那些富人拿来拜托修补的名贵古物时,会稍微理会我们一下。至于父亲,不知何时起他的身影便在这个家里逐渐淡去,我自小学四年级时起竟常常想不起他在哪,或者他现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而外祖父母——父亲那边的早已去世,母亲那边则是有等于没有,我从未见过他们。至于秦煜明,除了父亲去世的那段时间,我们之间几乎不曾谈过任何有关那个形同虚设的家的事情——所以我也不懂得他对于父母的看法。

    不过确实是不需要我们的看法的,现在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也早已再婚,与一法国人,我高中毕业时她突然宣布她要跟某个法国富商去法国,两人迅速结婚,而留我一人在加州读完大学——从那之后便没再见过面,即使电话也极少有。我只知道她又冒着47岁高龄产妇的危险生了对龙凤胎,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模样,只在当时打过电话庆贺过,话不超过十句,彼时我大三,兴许是新生儿的降临令她心情愉悦,她罕见地问了我将来要做什么。我当时正好在酒吧偶然认识一个名叫charlie的设计师,他邀我去当他新秀的模特。

    我当时没经过脑子,脱口而出了要去当模特,纵使当时我还没决定。她语气却极为平淡,那就去呗。很快便挂断电话。我想她一定不记得我大学主修心理学。

    我至今不知道当时的决定是否包含了母亲的因素,也不知那个决定做得对不对——总之我是去了。

    后来当了很长一段时间的charlie的模特,他找我走开场,时常想要为我量身定制——那时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应该是从未想过。但也没有拒绝过,毕竟他也算好意。

    直到后来,在一场秀后去酒吧,遇上了同在那里喝酒的秦煜明。

    那是我们自从父母离婚后,第一次相遇。

    久别的兄弟竟是在异国酒吧重逢。这样回想起来,有种诡异的荒诞感。我不会说这是命中注定的邂逅,那也未免太过矫情,但确实令我十分惊讶。我从未想过他这样冷淡,好似对周遭一切都浑不在意的人,会成为一个名摄影师。

    彼时我身边坐着那时在秀上认识的一个金发男人,我看到秦煜明时,那个金发鬼佬的手已经伸到我的裤裆里乱摸,而我竟愣住,眼睛牢牢钉在那个在吧台边,面前放着一杯酒,独自抽烟的黑衣男人身上。

    那时我实在庆幸秦煜明没有看到我,毕竟不管是谁,几年后再看到自己的亲弟弟正被一个男人乱摸,心脏都不会好受。之后发生很多事,我却从未向他提起过,那其实是我在那么多年后第一次看到他。

    而不是后来两人一起在吧台喝酒的那次。

    秦煜明回来的时候,我还在沙发上发呆,电视不知何时被我打开,上面正播着有关我现在所处公司的新闻,数来是无聊,不过是换了个总裁。倒是比上一任年轻英俊多了。

    秦煜明看电视屏幕一眼,略一顿,抬手关了电视。一时间静下来,我看着他,不想开口。

    “提前回来怎么不告诉我?我去机场接你。”他习惯性过来吻一下我的脸,我坐着没动,看着他脱下黑色长风衣,到一旁去挂好。不知何时已到傍晚,没有开灯的客厅有些昏暗,他的脸在昏黄的光线中一片模糊,看来我的视力比自己以为的要差。

    “进度比预想要快,我也没想到。下次会提前说。”我朝他笑,心里却没有动静,又动了动摊在沙发上的两手,“你去帮我把行李箱整理一下好吗?我现在累得都不想动。”

    他没有吭声,只是嘴角略一勾,又凑过来吻我,很温柔的样子,是默许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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