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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本不许改[娱乐圈] 作者:半阙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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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这个人,虽然不擅存钱,也不擅理财,但是我有一个好的经纪人,她知道合理的给我把控资金,所以,我现在算的上一个小富婆。”苏叶自嘲了一下,脸上的笑容随即一收:“但是该属于我的东西,必须得属于我,谁也别想拿走一分。”

    “我喜欢你的这种性格。”闫小晏给苏叶比了个大拇指,以示表扬。

    “谢谢夸奖。”

    第二天,闫小晏以苏叶新经纪人的身份带着律师去了公司,全权代理苏叶的所有的事情,而故事的女主人公,还在闫小晏家大吃大喝。

    管他呢,反正现在戏也拍完了,未来的路也不知道怎么样,她先吃了再说。

    闫小晏和代理律师在公司并没有讨到好,根据他们的规定,艺人所有经由公司帮忙宣传接洽的活动或者影视剧,按照所收取的片约的百分之50%上交给公司,而艺人自行接邀的商演,公司按照30%提取利润。

    苏叶的所有活动大多数是王伊帮忙接洽的,所以算下来应该是和公司五五分,但是现在公司却说苏叶个人的开销,以及明星包装花费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要求苏叶支付这笔费用。

    说白了,就是让苏叶支付公司的成本,从而达到变相的敛财目的。

    为此,公司甚至不惜翻出了和苏叶当初的签约合同,指出其中的百分之50%指的是净利润的百分之50%,也就是扣除各项成本的百分之50%,而那笔成本费用,为公司所有。

    “无耻,可以再无耻一点吗?”闫小晏算是遇到不要脸的了,还好当初因为是以实习助理的身份在苏叶身边当的助理,没有签约,要不然,他真不知道自己会死的多惨。

    一个艺人,十多年的心血都花费在公司里面,帮他赚了那么多钱,最后还要敛财,真是不要脸。

    “我们可以以公司提前解约,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律师相对比闫小晏要理智的多,在仔细查看了和苏叶的劳务合同以后,他指着其中的一点,找出了问题的所在。

    “这一条规定,甲方不得在乙方无重大过错情况下终止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情况除外。另,因乙方非普通劳务工作者,所以乙方若遇到各种八卦,网络媒体暴力,舆论攻击等,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共同解决问题,若甲方不遵循上述条款,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根据乙方所创造的价值,支付三倍以上违约金,违约金最低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高于1亿。”

    “这个条约在哪里,我看看?”闫小晏连忙将合同抢了过去,仔仔细细的将那个条约看了一遍。

    按理说,合同是公司拟的,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条款,但问题就在明星和其他工作者不一样,他们所承担的压力比常人的要多得多,如果没有这个条款,艺人的出走率会非常的高。

    却没想到,这条条款,起了大作用。

    “闫先生,你别高兴的太早。”律师拿过合同,指着上面的日期:“我不知道这家公司是怎么和艺人签约的,但是截止到目前,苏叶小姐已经和贵公司处于解约状态,因为这个合同上面的到期时间,是三个月前。”

    “三个月前?”闫小晏懵圈了,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说,这条约,不算数了?

    “商量得怎么样了,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是不是可以将解约合同给签了。”副总不知什么时候进了会议室,他身后跟着韩菲,说这话的时候,转过头看了那女人一眼,目光在她的胸上足足停留了好几秒。

    “合同我们还没看完呢,急什么急?”

    “你们都看了一上午了,一个合同就那么几页,还没看完呢?”韩菲走了过去,居高临下的望着闫小晏:“苏叶真是可怜,和公司解约了,居然连一个好的经纪人都请不起。”

    “你……”

    “闫先生,我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一旁坐着的律师突然一激动,猛的站了起来,将站在闫小晏身旁的韩菲给直接撞到了一边。

    “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故意的。”律师道完歉,将另外一份合同递给了闫小晏:“苏小姐每3年都会和公司签订合同,但这根本就不是合同,这是补充条款,主要是补充第一次签约的劳务合同,而这个补充条款,都是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补签的,以此类推。换句话说,按照苏小姐在这家公司的时间来算,她的合约,应该还有一个月才到期。”

    “是这样啊!”闫小晏勾了勾唇角,望向副总:“老板,我们来聊一聊,违约金的事情吧!”

    第二十二章视频风波

    闫小晏原本以为自己有了那条合约,苏叶和公司签约的日期也没有到,那笔赔偿金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却没有想到,对方还有大招等着他。

    刚好是那条合约,约定的是乙方没有重大过失,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约,而现在,对方认定苏叶当初颁奖典礼不按照公司规定提前离场,以及最近的视频风波,给自己和公司都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以此判断为重大过失,而作为甲方的经纪公司,是有权利提前解约的。

    闫小晏很是苦恼,原本以为有了条约的约束就可以伸张正义,却没有想到,正义早就被那群人踩在了脚下,哪里还有什么正义。那合约,就是挖的一个坑,什么叫重大过失,怎么去限定重大过失,这不是随便那些人瞎说吗?

    双方一时争执不下来,经纪公司不愿意放过苏叶这个大肥肉,势必要从她身上好好的刮一笔油水再走,而苏叶这边,辛辛苦苦为公司工作了这么多年,临到头非但自己该拿到手的没拿到,还要倒贴,自然也是不愿意。

    协商解决不了,按照法定程序就要劳动调解,如果调解依旧无法解决问题,就要申请劳动仲裁。

    苏叶对于这件事情是打心眼里面决定要一斗到底,往常她在公司,因为性格使然的原因,很多事情都不太在乎,但是现在看来,别人把她的不在乎,看成了一贯的软弱。

    真是可笑。

    闫小晏就这件事情咨询了多位律师,仲裁结果最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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