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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空间:重返知青点 作者:恋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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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成羽绒服,样子多样化,即轻便又保暖,还不显得那么臃肿,我想销路一定好。”
一杯酒下肚,丁茉莉话也多了,不像之前的拘谨,把心里的设想一一道出。
这些也是沾了重生的光,服装潮流的更新换代,羽绒服抢占市场,这些都是先机,谁能抢了先机,谁就能赚到钱。
看着丁茉莉双眼焕发自信的光彩,那俏丽的小脸因为酒精的作用,粉里透红使她更耀眼夺目,令林兆祥更为欣赏,看向龙天涯,兴奋的说着。
“龙兄咱们淘到宝了,你这个外甥女不光是长得漂亮,会设计服装,还很有商业头脑,我现在对咱们的合作很有信心,销路归我,生产归你负责,设计茉莉负责,咱们这就是金三角关系,一定能赚大钱。”
“是,我这个外甥女很有生意头脑,她自己本身就在做瓜子生意,还挺红火,别看她娇滴滴的,可巾帼不让须眉,一般的男人都不如她能干。”
龙天涯自豪的开口,对茉莉他一直都很欣赏,不像一般女人那么小气,就冲这份胸襟,准能成大气。
这边丁茉莉事业又上了一个高度,另一边陈致远开始了打渔做渔夫的生涯,他很喜欢坐在大辽河河边,想着自己和茉莉过往的一幕幕。
也只有在这里耳根才能得到片刻清静,望着波光粼粼的河水,鱼儿尽情畅游,这个时候物产丰富,鱼的品类多,数量更多,一网下去拽上来收获就不少。
他给自己规定了数量,每天三网不管多少都不再继续,一天大概也能打上来百十来斤,销路也不愁,之前卖木耳联系的那些饭店,每天都不少要,剩下的他走街串巷的吆喝着,天不黑就能卖光。
每次去卖鱼,他都会去找王建国了解茉莉的情况,顺便让他给茉莉送去两条鱼,可一直看不到她,心里的思念更炽,经常精神恍惚的来到自己家门口,静静的看着那扇大门,期待能看到茉莉一眼。
丁茉莉这几天也很烦躁,每天王建国都来送鱼,她也知道致远开始自食其力去赚钱,可他路过家门都不愿意进来,却还关心她的生活。
这对她来说真是折磨,连想忘记他都成了奢望。
看着那新鲜的鱼,一定是他精心挑选的,看着就肥美,她一般都拿来给丽雅姐熬汤喝,鱼肉则给大黄吃了,她自己一口不动。
想忘记就要忘得彻底,她想跟他去把离婚手续办了,这样就能彻底不去想他。
可当她翻出结婚证的时候,看到他那张棱角分明的硬朗面容,就怎么都狠不下心。
白皙的手指缓缓拂过他的眉眼,他笑的好开心,她同样也笑的甜美,登记那天是她重生以来最幸福的一天。
“啪。”
将结婚证合上,她不要再看下去了,拿出纸和笔,她静下心开始画设计图,短夹克,配萝卜裤,她记得之后这萝卜裤风靡一时。
又设计了几款长袖衬衫,有大蝴蝶结的,有立领的,衬衫下的裤子,她设计了两种,主打萝卜裤,和喇叭裤,这两种正经流行一段。
她不过是抢了别人的创意,严格来说是剽窃,可从时间上看,又比别人超前,如此矛盾的两重体。
不过,市场经济就是这样,谁抢占了先机,它就是谁的,不作他想,心地坦然,继续着自己的创作。
她又设计了两款风衣,都在腰部做了特别处理,用上腰带,女人的曲线美马上就出来了。
大衣配上衬衣长裤,这种组合看着就时尚,颜色上她也选择了几种主色调。
这个年代人们还是喜欢靓丽的颜色,大衣以红色为主,红色要正,穿起来才漂亮,黑色暂时不选择,米色和粉色倒是可以搭配着来,还有艳丽的黄色。
这些都不是她盲目选择,服装讲究潮流,这个年代黑灰蓝烂道街,人们早已经看够了这几种颜色,像这些色彩艳丽的服装一出来,肯定打响。
这些都画完了,已经后半夜了,被陈致远扰乱的心总算又平静下来。
看来忙碌是最好的疗伤圣品,只要一忙起来,你也就没心思想别的了,时间变得飞快,日子也变得充实。
陈致远卖完鱼回家,每天都恨自己,为什么不回家看看茉莉?
天知道他有多难才能克制住去见她的心?农村的路不好走,土坷垃多,骑车就颠颠簸簸的,他很心疼车,这是茉莉送他的,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车擦的锃亮。
这才能安心去做其他的,否则连饭都吃不进去。
陈母这些日子闹腾的更欢了,十月一的时候会有公审大会,她估计是怕大哥被判刑,心中的焦虑日甚一日。
骑进村子,疲惫的看着不远处的家门,他真不愿意回来,在这个家里他压抑的都快疯了。
推开院门,和往天一样进屋拿脸盆,先洗去一身尘土,然后擦车。
可刚进屋就感觉空气不对劲,家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王叔家的闺女,那个爸爸喝多了,和她爸开玩笑给他订的娃娃亲对象来了。
剑眉紧皱,妈对她的热情劲儿有些不对。
懒得管这些,他端着盆去缸里舀水,像是没看到那个姑娘一样。
现在他不喜欢说话,不管是跟谁,就算是红霞他也不愿意多说,一天比一天沉默。
“致远啊!看看谁来了,你王叔的闺女,你爸活着的时候还给你们订过亲。”
陈母见儿子回来了,忙拉着姑娘迎过来,那姑娘羞答答的看着致远,那目光中的爱慕都不加掩饰了。
“妈,别胡说。”
陈致远瞪了母亲一眼,他是结婚的男人,妈当着人家姑娘这么说什么意思?
端着水想出去,这屋里他不愿意呆,更不想看那个像是发花痴一样看着他的姑娘。
严格说王玉红长的不丑,圆乎乎的脸,皮肤有些自来红,身体很结实,在农村属于最受欢迎那类姑娘。
体格好,能干活,好生养,性格又好。
她从小就喜欢陈致远,爸给她订了娃娃亲正和她的意,在心里她一直把自己当成致远未过门的媳妇。
以为他们俩的事就是板上钉钉,十拿九稳。
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了那个女知青,人家小脸长得俏,一下子就把致远的魂勾去了。
根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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