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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之妖婚[娱乐圈] 作者:旧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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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陆叔叔。”先帮妹妹打开,盒子是一套漂亮的公主裙,上面还放着一个绘画板。“哇,好漂亮啊!妹妹,你快看!叔叔送你的裙子好好看哦。”说着将裙子递到妹妹面前展开给她看。
宁小音偏头盯着裙子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抬手摸了摸裙子上面的蕾丝花边。然后又拿起盒子里的绘画板,只看了一会儿,就找到打开的方式了。
这个绘画板是陆有之拜托朋友特别制作的送给宁小音的。操作很简单,主要是陆有之也看出来了,两个孩子的智力都很高,但一个有时候会装作不明白,一个是完全不表现出来。
宁小风忙对陆有之说:“妹妹很喜欢,谢谢陆叔叔。”
陆有之摸摸他的小脑袋,“喜欢就好,小风不看看你的礼物吗?”
宁小风将裙子好好的放在妹妹身边,然后才打开自己的那个盒子,是一套木制的可拆开重组成最少七种人偶或者物品的玩具,难得是分解之后,那之间的衔接并不是用的钉子之类的,而是古代的榫卯结构方式。
这种玩具别说是小孩子,成年人拿到手里都觉得傻眼。但是陆有之观察一番,宁小风却毫不觉得难而无趣,反倒是兴趣盎然的恨不能马上就上手。
又在屋里看着两个小孩玩了一会儿新到手的礼物后,陆有之这才拿着剩下的袋子转身去找宁木西。
阳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完全变了样子,摆放了圆桌和两个椅子,桌子上面还放着一套茶具,看起来倒真的是越来越像书房的样子了。
宁木西已经在椅子上坐着了,他手里拿着一本书,想来陆有之来之前,他正坐在这里看书。
陆有之扬了扬手里剩下的那个小袋子,“云山的燕露,你最喜欢的茶。”
宁木西表情复杂,“谁告诉你的?”
陆有之把袋子放在桌子上,打开取出里面的茶叶桶,轻描淡写的用一句,“听一个朋友说过。”就打算把这事揭过了。
然而事实上,是那一年陆有之去w国跟一个在当地潜伏很久的战友共同执行一个任务,那战友的爱人居然也是娱乐圈里的人,那会儿他们在w国的密林里被当地的武装分子追着需要穿过到处都是毒蛇毒虫的林子。
有天傍晚那个战友找到了一种植物,据说它的茎部水分很足,而且味道居然也不错,就像是云山的燕露。
那个战友当时用了很多的形容词来描述这个叫做‘燕露’的茶有多么昂贵,据说曾经在国际上炒到过天价一两,而且是有价无市。但当时陆有之其他的都没怎么记得,就记住了他最后一句话,那人说:“我爱人曾得到过一小包,是他以前曾经顺手帮过的一个新人后来火了,那个新人的一个土豪粉听说他喜欢这种茶,竟然在炒的最厉害的那时候买了一斤送给他。我爱人都羡慕死了,还揪着我的耳朵训我天天就知道到处跑业务,连块糖都没买给他过,然后我就记住那个新人了,叫宁木西的小子,我瞅了眼,长得确实好看,咳,这话就当我没说过。”
那天晚上他们藏在树上,几乎整夜未眠,战友一直在说着他的爱人,语气里是陆有之从未感受过的思念和爱意。而他,却用了一个晚上,反反复复的想着,他的弟弟-——宁木西。
在那样一个被追杀的深夜,一个单身多年,一个有爱人却永远无法公开,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的想起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虽然前者,是在很多年后,才明白自己那时的心情。
宁木西视线紧紧锁住那罐子茶叶上,他说不清楚此时此刻自己的心情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复杂又直白。
他早该知道的,当初为什么会喜欢陆有之。
不过是因为他总在自己每一次陷入低谷的时候,他就会如同骤降的光明,划破黑暗,带给他一次又一次的希望,但他想要的太多,多到当时的陆有之根本给不了。
一次一次的燃起的爱意却又一次又一次的被现实磨灭,那会儿他在想什么?陆有之到底是知道自己‘龌龊’的心思然后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只是为了想看自己被他耍的团团转的样子,还是真的不知道?
后来他明白了,陆有之,他是真的毫不知情。他在某些方面的感应,简直迟钝的让人抓狂。
而宁木西既不敢,也不想让他知道。
他想着,就这样吧。时间是个好东西,他会帮你解决很多问题,包括抚慰爱而不得的心。
等到一切过去,他还是独自一人的他。而陆有之,也会离他的世界越来越远,远到他们之间再无任何交集。但他只要一想到这种可能,心却又不可避免的疼起来。
你为什么就不明白?你怎么就是不懂?我这么喜欢你,你凭什么却毫无察觉?
然而,感情的事,从来就不是公平的,不是你想如何,便会如何的。
谁让先爱上的人是输家呢。
第四十三章
陆有之的意思是今天晚上他就先不走了,就在这等着那‘夜半歌声’的出现。宁木西虽然别扭,但一想到是为了两个孩子消除身边的隐患,那些不自在也就挥挥手当做不存在了。
吃完饭,宁小音自己在绘画板上面涂涂抹抹,陆有之就陪着宁小风在旁边看着他玩着自己送的玩具,宁小风深谙一口吃不成一个胖子的道理,并不一上手就去选择那些复杂的东西,而是先用几个简单的零件组装出了一只小木马,然后咧嘴一笑,举着递到自己面前,“陆叔叔你看!”
“做的真不错。”面对成功完成任务的下属和做了一点事就到他这里来邀功的亲戚家的一些人,前者陆有之是夸赞与告诫并存,后者只是微微一笑了事。但是对着宁小风,他愿意多指导对方一些简单的道理。“做事情就是这样,不要想着一蹴而就,一步一个脚印的踏踏实实的才是正理。”
“一蹴而就?”宁小风摸着自己的小木马,有点不太理解这个词的意思。
“就是说,做事不能太过着急了,要慢慢的来。先做好一件小事,定下一个小目标。有时候太过急切的想要达成某个目的,反倒不容易成功了。”陆有之也不是会讲大道理的人,不过他却很愿意跟宁小风分享一些自己一直以来为人处事的方式方法,只希望这个小孩子能够少走一些弯路,少吃苦。
“恩我知道了陆叔叔。”宁小风仰着脑袋,眨眨眼用自己理解的意思又给陆有之重复了一遍,“就像之前我睡懒觉总是不起床的时候,爸爸就说,我可以第二天八点半起床,然后第三天八点十五起来,以后每天都比之前早起十五分钟,这样不用多久我就能够在七点准时起床啦。”
陆有之忍不住把他抱在怀里,夸道:“是的,就是这个意思。小风理解的很对,不过,叔叔想不到小风也有睡懒觉的时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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