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7
很想很想你 作者:墨宝非宝
分卷阅读57
备放到明年的,所以到时候我会在微博+文(伪更一下)通知的。想要收书的,可以时不时关注一下~
最后,鞠躬,多谢各位一直厚爱。
我未来还是如此,写各个类型的文,( ⊙ o ⊙)我喜欢各种尝试啊,不要拦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晋江抽死我了!!!!把作者有话说都抽到正文里了t.t……
第四十六章 锦绣梅菜扣肉饭(5)
“这几年因为工作关系,我总在拒绝着各种策划,有些是老朋友,有些是新人。我相信每个人都很难做到公平对待,人情世故在所难免,所以,”锖青磁笑了一声,“我今晚只想说,从此以后希望老友们都放过我,新人也都请给更多cv机会,能够慢慢把我忘了。”
他说的很婉转,也很诚恳。
可……如何忘得了呢?
虽然任何一个圈子在发展中都有起伏波折,却并不妨碍它发展的越来越好。而那些最初伴着圈子出现而扬名的人,也一定会写被在这个圈子历史的卷首。
锖青磁虽然说得很委婉,但也很明确地说自己因为工作原因,将不会再接任何网络策划的邀请。以后想听到他的声音,恐怕只能在主流平台了。
或许……主流平台听到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少……
顾声也有一种好悲伤的感觉,仿佛今晚就是在告别那个有锖青磁的时代。
忽然揭秘般的一段平淡表白,然后又是一场向整个网络圈子告别的话。她的心真是随着头牌忽上忽下,比做过山车还要精彩跌宕……
她以为他会如往常一样,闭麦离开。
却未料,背景音忽然响了起来,他竟不同于往常,在这个谢幕的夜晚,毫无预告地送出了这首歌。
没有任何开场的寒暄,没有任何多余的话。
他十年来始终如此,无需争论无需炒作,一切用声音说话……声始出现,就已空灵的让人心悸,完全不同那些他曾唱过的歌: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
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
昨夜风吹处,落英听谁细数。
九万里苍穹,御风弄影,谁人与共?
千秋北斗,瑶宫寒苦,不若神仙眷侣,百年江湖。”
这是《刹那芳华曲》。
他的声音大气磅礴,凌驾在整首荡气回肠的曲子之上,仿佛真曾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九万里苍穹,御风弄影……
刹那芳华。
好配他的一首歌。
这十年芳华,也不过都是弹指刹那。
……
“美cry了!给跪了!头牌大人……艾玛,我是风雅颂的脑残粉啊!!!!怎么一首歌就转性了t.t……头牌求嫁啊!!!!”“(○^~^○)大人退cv圈不要紧!古风圈欢迎你!!!!”“好主意!求头牌傻妈进军古风圈啊!”……“⊙.⊙谁注意那句‘不弱神仙眷顾,百年江湖”了,这才是sama的真正表白曲吗……”
在歌曲尾声,头牌竟然破天荒有史以来第一次使用管理员的权限,禁止了公屏的言论和鲜花。
留言区暂时恢复了几秒的安静。
很快,
就出现了几个字,他用特有的颜色说:谢谢各位,再会。
然后,人很快退出了房间。
这是……他在yy第一次公屏留言,竟是为了说“再见”。
他离线的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后来那晚,一直延续到第二天一整个白天,都让人觉得非常玄幻。因为有太多的大小画手,知名的,不知名的,他的朋友,或者只是他的路人粉丝……都像是说好一样,纷纷画出了告别图。
各种风格,从q版到唯美,日漫到古风水墨。
无一不注明“锖青磁”三个字。
发布画作时的留言,也无一例外,都是描述自己当初听到头牌声音一瞬的感觉。
顾声看着微博和贴吧里,那些不断刷新出来的图,真心觉得,他真是一个完美的神话。他淡出后,或许粉丝会渐渐离开圈子,或许声音也慢慢变得不再如最初那样美好……
但锖青磁一定会是一个难以超越、不可遗忘的名字。
由于下一周都没有图书馆整理的任务,她也就没有返校。
周二恰好是他的休息日,他有游戏的录音工作要收尾,等于又牺牲了难得的一整个白天,只能约她差不多晚饭的时候见面。
这个录音棚她是第二次来,可是那两个在前台忙碌的女孩子,已经完全把她当做了熟人。甚至在她等在大厅的无聊时间里,那个知道她和头牌真正身份的女孩子,还特地从冰箱里拿出给员工吃的冰激凌,硬送给她吃。
她咬着自己塑料勺,默默地刷着微博。
关键字“锖青磁”一输入,就有无数养眼的画出现。
如果把这些画存下来,给他打印一份画册收藏也不错啊?
她脑子里刚有这个念头,已经看到头牌后援团的微博在今早发出的最新消息……人家已经开始着手做了。果然粉丝力量是最强大的……
“在看什么?”有一双手撑在她身后的沙发靠背上,低声问她。
“嗯?”她偏过头去看他,“在看那些画手给你画的东西……我还想着给你做一个册子做纪念,不过你粉丝们比我更爱你,已经开始做了。”
他笑,视线移向她手里的冰激凌。
……
……
不要这样,你一个正牌粉丝正直钩钩看着呢啊t.t。别以为你退圈了就能随心所欲了啊,我的头牌大人……
而且不止你的粉丝,明显前台晃悠的几个人都在看你啊……
可被美人盯着手里食物的滋味,也实在太难过……
她犹豫了好一会儿,横下一条心,彻底忽视了四周的那些暧昧眼神,挖了一勺,递到他嘴边。奶褐色的冰激凌被他吃到嘴里,似乎还很满意地品尝了会儿,口齿不清地低声说:“朗姆算是烈酒,这个口味的冰激凌在制作时,多少都会掺一些酒,味道很不错。”
这浑然天成的诱惑声音,录下来完全就能给冰激凌广告代言了……
她倒是真有印象,他的确最爱吃朗姆口味的冰激凌,最不喜欢巧克力味。
好像是他几年前被网络电台采访时,提到过。
说起来真是好巧,刚好今天吃的是朗姆口味……
他俯下身,和她随口闲聊着:“吃这个就是有一点比较麻烦,它真的是有酒精含
分卷阅读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