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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破狼 作者:红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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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方钦恨不能叫上一干党羽自掏腰包——然而杯水车薪,且不说各大世家愿不愿意掏这个钱,就算愿意,真眼也不眨地掏出这么大一笔钱财,当初连雁王都能骂得灰头土脸的两院穷酸们指定得一拥而上,不揪个底朝天不罢休。

    随着日子逼近,连李丰都坐不住了,亲自过问了好几次,三四天的功夫,把方钦与军机处一干人等叫进宫训斥了没有十顿也有八顿,压力终于大得顶不住了,六部不得不联合上书军机处,请雁王回朝。

    政令送抵江北的时候,长庚十分平静地接了旨,然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军务交接,把“宠辱不惊”的态度端了个四平八稳,好像一点也不着急回去,及至第二道加急令送到,他才不慌不忙地收拾行囊准备北上。

    正要走的时候,北疆大捷的消息到了。

    一时间整个江北沸腾了,长庚一边听着满耳的欢呼哭喊,一边从信使手中接过给自己的信件。

    顾昀给长庚的信中,有些是纯粹的私信,有些则是叮嘱雁王的正事,长庚很有经验,没拆信封之前用手一捏就知道是公是私——顾昀的公事通常只有薄薄的一张纸,三言两语。他从玄鹰信使手里接过信件的时候一瞬间有点失望,因为摸得出很薄,想必没什么私房话。

    长庚顺口嘱咐玄鹰道:“顾帅那边可能还不知道,我今天就要动身回京了,江北这边事宜已经交接完毕,劳烦兄弟回去告知一声。”

    说完,他没怎么避讳地当着众人的面拆了信。

    里面确实只有一张纸,上面画了一只手,顾昀写了一行字:“附一掌送抵江北,替我丈量伊人衣带可曾宽否。”

    众人莫名其妙地看着雁王不知看什么看了那么久,随后脸竟然红了。

    ☆、第116章 狂奔

    隆安九年,加莱荧惑死了,世子继位,代表十八部落正式宣布归降,新狼王受封王爵,三跪九叩接了旨,整个十八部落地广人稀的大草原并入大梁最北部的朔北省,归降贵族一概受朔北督节制。

    至此,十八部落不再向朝廷纳岁贡,统一归入普通税收中,那茫茫千里的紫流金田由朝廷专门成立机构,负责开采运送。

    大梁举国欢庆。

    沈易暂时留下交接,顾昀要回京复命,曹娘子跟他一起,陈轻絮刚刚将整本的神女秘术拓下来,尚且来不及消化,也告辞要回陈家。

    临走,顾昀将她叫到一边,刚开始想问乌尔骨有没有把握解,后来又觉得问了也是白问,陈轻絮这种靠谱的人肯定不会把话说满,顶多一句“尽力为之”,这样一来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他十分郑重地冲陈轻絮道了谢,又道:“全仰仗陈姑娘了。”

    陈轻絮侧身不敢受礼,破天荒地对顾昀解释道:“这两天小曹帮我一起翻译了很多,神女秘术中巫与毒不分家,很多匪夷所思的做法是仪式性的,哪些是确有深意,哪些是无稽之谈,我一时也很难说清楚,大帅给我一些时间。”

    顾昀忙道无妨。

    陈轻絮又取出一个封好的信封,叮嘱道:“这都是些调养方子,吃一两次没用,得靠时间慢慢调养,大帅亏得太多,聊胜于无吧,平时用的药无论如何要节制。”

    顾昀点头收起来,抬头正好瞥见一边眼巴巴的沈易。

    沈易冲他怒目而视,顾昀认识他这么多年,还头一次知道沈季平的眼神居然也灵动得会骂人——反正他是清清楚楚地从沈易眼中看到了“你们俩哪来那么多话要说”的愤懑。

    顾昀白了他一眼,心道:“你自己在旁边干看着,难不成指望人家天生寡言少语的大姑娘主动跟你搭话?真是废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两人隔空用眼神厮杀了片刻,终于,沈易忍不住走了过来,先是没好气地对顾昀道:“大帅,该走了,别误了时辰。”

    然后又扭扭捏捏地转向陈轻絮。

    顾昀懒得看他那三脚踹不出一个屁来的德行,用马鞭把轻轻地在沈易腰上敲了一下,上马离去。

    顾昀回京复命时,老百姓们有事先听说的,口口相传,及至当天,街头巷陌都站满了人,等着一睹玄铁营的将军风采,不料等了半天什么都没看见——从驿站和北大营那边溜达过来的,只有几个代表朝廷受降的文官带着原北疆驻军、原中原驻军和玄铁营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参将,顾昀头天晚上就自己随便找了辆不怎么显眼的小马车回家去了,第二天直接入宫面圣。

    他以前很爱招摇过市、掷果盈车的那种调调,一路冲路边面貌齐整的姑娘眨眼都能眨得眼皮疼。不过现在不爱了,一来江南未曾收复,没什么脸面,二来是他渐渐地开始不喜欢那种浮华与热闹了……说不出清为什么,可能是累了,也可能是老了。

    而此时,正在北上路上不知磨蹭什么的长庚还没回来。长庚不在家,顾昀自己在侯府除了听鸟骂街也没别的事好做,他不敢放开心胸闲吃死睡个三五天来修养元气——那是少年人的方式,他已经不太具备这种条件了,倘若真的将心理的弦松弛下来,恐怕等着他的不是精神焕发,而是大病一场。

    因此他匆匆在李丰面前点了个卯,接下来还要赶到江北去。

    在顾昀临出发前,奉函公登门拜访。

    奉函公坐下连口茶都没来得及喝,就猴急地要拉着顾昀走:“大帅,雁王殿下来信,嘱咐我在您走之前,一定要带您看看这个。”

    顾昀笑道:“怎么,奉函公做了个大海怪出来?”

    张奉函“嘿嘿”笑,卖关子不出声,他老人家前几年还是一脸没人送终的老朽样,敢情是闲的,这几年一天到晚住在灵枢院里,反而跟老树开花一样,红光满面的,活像邂逅了一个美貌秀丽的老太太。

    顾昀只好上了他老人家的车,并自动担当了端茶倒水的小厮一职,以防唾沫横飞的张奉函将自己说得脱水:“奉函公老当益壮,着实让人羡慕。”

    张奉函忙道了声“不敢”接过茶杯,花白的胡子一翘一翘的,笑道:“朝廷用得着我这老东西,我活得有劲,这火机钢甲,人人都嫌脏,我却是从小就爱这一行,不但爱,还能爱出名堂来,岂不是美事吗?”

    顾昀琢磨了一下,感觉也是这么个道理,只可惜这道理不能套在他自己身上——人家爱火机钢甲是正常的,当官的爱高官厚禄也仿佛人之常情,但到了他这,要说爱打仗爱杀人……实在不怎么像人话。

    可当时也恰恰是他自己选了这条路。

    为什么呢?

    顾昀一时间有点想不起来了,反正他记得自己小时候是很讨厌“去边疆”这三个字的,因为那意味着要和玩伴分别,每天都要见到可怕的爹,吃不好睡不好。十来岁的时候被父亲的一干旧部架到了战场上,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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