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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屠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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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心疼又想笑。
    田川闻言,立时将食物拿进来,顺便将饿到脱力的顾惜从千暮身上扶靠在椅子上。这几天顾惜一直在绝食,怎么劝都不行,他一直将吃的放在椅子上,想着她一旦撑不住就强行喂。
    是当地的特色菜,花生炖牛肉菠菜,并不丰盛,且早已凉透。可千暮从未见过她如此吃相,说是狼吞虎咽也不为过。他虚弱地依着靠枕,盯着腮帮子沾了牛肉粒的顾惜,心疼得想要抬手帮她擦一下,可努力了很久,还是没有力气。
    顾惜虽然在吃饭,但她的眼睛一直注视着千暮,她看到千暮微抬的手臂,刚停滞片刻的眼睛再度扑簌而下,大颗大颗地掉进饭菜中。
    但旋即深吸一口气,就这么就着眼泪吃饭,嘟囔道,“别动……”
    “好,不动。”千暮听话地缩回手,继续注视着顾惜。
    叁天前到医院的时候,他虽然意识昏迷,但隐约能听见她的声音。他知道她只身一人去反政府军大营找威沃替他做手术,那样的龙潭虎穴,她没有丝毫犹豫。他们之间,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谁护着谁,而是一场毫无质疑的双向奔赴。
    只是,明明刚从凌千越手中逃脱,明明身体那么虚弱,明明那么害怕……
    “我饿了……”见千暮一直看着自己,顾惜强行吞下一口饭菜,噙着眼泪小声嘟囔,“你不许嫌弃我吃相难看。”
    “好,不嫌弃。”
    他怎么可能嫌弃,怎么会嫌弃?他最爱她了……
    顾惜不满,“那你还看着我……”
    看他虚弱的,眼皮时不时往一块黏,却又在黏起的下一秒强行睁开。脸色那么苍白,抬手的力气都没有。
    千暮喃喃道,“很久没见了,想多看一会儿。”
    她被凌千越带走将近半个月,这半个月仿佛比半个世纪还要长。
    “惜惜,我昏迷的时候,做了一个梦。”明明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说话,但却还是想和她说话。堪比半世纪的半个月,慌乱的、担心的、想念的言语,何止又千万条。可到了嘴边,却只剩下昏迷几日那堪比庄周梦蝶的一切。
    顾惜将所有菜吃得一口不剩,才含糊不清地问,“什么梦?”
    千暮闭上眼睛,喃喃地回,“我梦见我和你半了婚礼,那是天气晴好的海边,碧海蓝天下是一片绵延的花海,你穿着长长的拖尾婚纱向我走来……”
    他不仅梦到和顾惜办了婚礼,还梦到和顾惜有了孩子,那么的幸福……
    听着千暮的话,眼泪再度如雨而下,顾惜觉得自己心脏如扎了芒刺,痛到血肉里。她还没告诉他,她被凌千越掳走之后,不仅日夜和凌千越发生关系,还和何韬上了床。
    那么多次的性关系都没有做避孕措施,她不知道自己的腹中有没有留下他们其中一人的孩子。
    “惜惜,我想回国,我想和你办婚礼,我想告诉所有人,你是我的妻子。”千暮终于攒够了力气抬手,紧紧地握住顾惜的手,满眼期待地问,“我们,办个婚礼好不好?”
    “可是……”顾惜哽咽许久,都没能点头应他。
    漫长的犹豫让千暮心慌,“怎么了惜惜?”
    “可是,可是……”话到了嘴边盘旋无数次,还是不忍说出来。可她明明已经决定告诉他……
    过了很久,顾惜才心如刀割地回,“可是,求婚戒指丢了……”
    千暮松了口气,还以为什么事,“没关系,等我好些了再给你买,咱们买一百个,随便丢。”
    顾惜噙着眼泪嘟囔,“讨厌,败家!”
    千暮不肯放弃,“所以说,你答应了?”
    “你先养伤嘛。”无法确定自己腹中有没有孩子,顾惜只能先拖着,“等你将伤养好,我再和你办婚礼。”
    只求苍天怜悯她,不要让她怀上凌千越的孩子,也不要让她怀上何韬的孩子。
    只要她腹中没有孩子,她就答应他办婚礼,告诉所有人,她是他的妻子。
    ……
    半年后,国内某顶级婚纱店。
    小腹平坦的顾惜对着镜子,满怀期待地试着婚纱,明亮的眼眸中再没有半点阴霾恐惧,有的只有对未来的期待与幸福。
    苍天怜悯她,她没有怀孩子,千暮的伤也痊愈了。
    不仅如此,自从凌千越死后,侯曼如急火攻心病倒,百年世家没了主心骨一蹶不振,短短半年便失去大半产业,而背靠军方和中央的千暮,已是邺城最强大的一股势力。
    自凌千越死后,何韬也失去了踪迹。
    现如今,没有任何人再敢欺负她,即便有人知道她所经历的一切,也不会有胆子公开嚼她和千暮的舌根子。
    明天,她就要和千暮举行婚礼。
    正试着婚纱千暮就进来了,从身后搂着顾惜的腰,腻歪地亲她的脸蛋蹭她的脖子,手还不规矩地掐她的腰。
    顾惜被蹭红了脸,拍了拍腰间的大手,“别人说,婚礼前新郎新娘见面不吉利的,你赶紧走。”
    “尽胡扯。”千暮才不信这些,“以前结婚前夕不让新郎新娘见面,是因为他们大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婚礼前没见过面,怕婚礼前夕见面对对方不满意逃婚罢了。”
    “就你歪理邪说多。”吻顺着她的脖子而下,越亲越过分,转瞬亲到锁骨处。顾惜被亲到脱力,软软地靠在千暮的怀中,又羞又恼,“就非得骚扰我?婚纱弄脏了呢?”
    “有备用的,好几套呢。”千暮抱起顾惜放在堆满礼服的沙发上,顺手拉开婚纱后背的拉链,更腻歪了,“老婆,我想你了。”
    因为她说婚礼前新郎新娘不准见面,他们已经叁天没见面了!这叁天她住在城郊的庄园里,他住在水韵庄园,相隔两地煎熬的好像分开叁年之久。
    “真的是,拿你没有办法……唔……”
    乳房被他扒出含尽嘴里,那滚烫的痛麻感舒服得令她神智混乱,她终于缴械投降,婚礼前夕不见面的计划彻底告破。
    也是,凌千越死了,侯曼如重病卧床,没有任何人有能力破坏她和千暮的婚礼,又何来的不吉利一说呢?
    ……
    国内某别院。
    失踪半年的何韬,提着一个行礼箱推开院门,还未进屋便透过落地窗看见凌千越面无表情地靠在沙发上坐着,一动不动到连眼睛都不眨。
    何韬早就习惯,半年前将凌千越救回来他便成了这个样子,不会说话不会笑,就像行尸走肉,丧失了所有神志。何韬一度以为凌千暮傻了或者失忆了,可医生告诉他,从仪器扫射来看,凌千越并没有失忆或者变傻的迹象。
    凌千越很幸运,在丹丽国那个常年饱受战乱之苦的贫瘠之地,物资匮乏到当地人穷极所有办法寻找果腹之物。凌千越摔落的悬崖边,长满一种可以充饥抱覆的果子。当地人为了方便采摘,在下面安装了长约十余米的延升网,安了十余层。凌千越被延升网兜住,除了肩头的枪伤,就只有不算重的骨折。
    也许,只是自我封闭。
    何韬觉得,自我封闭也好,至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的痛苦。没了痛苦也就没了偏执执拗,就不会想起顾惜,那样顾惜就能和千暮一直幸福下去。
    他希望凌千越的自我封闭会是一生一世。
    上前将行李箱放在凌千越面前的茶几上,自顾自地说,“我回了邺城一趟,老太太病了半年,凌家得有个人出来主持大局,可几位叔叔都不堪大任,我想暂时回去帮一下老太太。怕您一个在这里无聊,从老家拿了很多东西,您看看。”
    打开行李箱,拿出一个粉色贴满魔仙贴纸的盒子,“这个好像是千柔小姐的遗物,一直在您的书房放着,是她生前所用的手机,我尝试开了下机,还没坏。要么,我打开给你看看?”
    说着便要开机解锁,但下一秒又终止动作放下手机,“算了,还是别看了,事情已经过去了。万一看完再勾起您不好的回忆……”
    “我明天就走,佣人会照顾好您的衣食起居,等公司的事稳定,我再回来看您。这些东西,我先帮您收起来吧。”
    何韬又将东西一样一样放回行礼箱,起身就要上楼。
    却不曾想,刚迈开步伐便听见熟悉且冰冷的质问,“明天走,是想回去主持大局,还是想远远地参加她的婚礼送她出嫁?”
    一阵晴天霹雳破空,何韬全身僵住,难以置信地回头看向凌千越。
    凌千越直视着何韬质问的眼神,嘴角缓缓勾起,平静的眼底中带着毁天灭地的阴沉,“怎么,你真以为我傻了?”
    “可是,可是……”
    何韬不敢相信,若他没有傻,为何过去半年,却连一个音节一个眼神都没有?
    凌千越问,“她明天的婚礼,是吗?”
    “是、是的……”何韬这才发现,凌千越的手边竟多了一张报纸,上面赫然刊登着顾惜和千暮即将大婚的新闻。
    何韬慌了,“你想做什么?”
    凌千越封闭自己长达半年。
    何韬不信,当了半年痴儿的他突然醒转,只是想问一下顾惜和千暮是不是明天举办婚礼。
    还能干什么?
    自然是,屠婚。
    凌千越嘴角微微上扬,“告诉你,让你再一次背叛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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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狗下一章知道千柔死亡的真相。
    其实,千柔给他留了遗言,就在那部手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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