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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加热了他的冷血 作者:芥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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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入人的皮肉。街道冷冷清清,少数人穿着斗篷匆匆行走,更多人隐遁在大理石屋檐下了。

    赫伦披着鸦羽色的斗篷,宽大的篷帽遮到前额,左肩别着银别针。因为下雨,斗篷有点潮湿,他的眼睛散发水汽,额发也是。他好象吸收了不少雨水,整个人因为水的滋润而柔和很多,有种惹人怜爱的柔弱。

    当然,这仅仅是外表而已。

    卢卡斯喜欢这别样的赫伦。

    ——或者说,正是因为喜欢赫伦,才连带着喜欢他的别样。

    普林尼的石膏像被雨浇湿,泛起青色,反着光亮。

    范妮坐在轮椅上,裹着橘色的斗篷,手里还拿一只黑色的。她静静仰望已故的丈夫。弗利缇娜在旁边为她撑伞。

    赫伦带卢卡斯出门时,路过中庭时就见到这么一幕。

    漫天冷寂的银青色中,只有范妮是橘色的。她就这么绽放了,是清冷之中唯一的温暖。

    她摇晃身子站起来,将黑斗篷披在石膏像上。

    “母亲。”赫伦喊她,“我不觉得您能在雨中晒到太阳。对您来说,恐怕回屋避雨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赫弥亚……过来。”范妮偏过脸,微笑地招呼他过去。

    赫伦走近她,乖顺地蹲下身来。

    范妮从怀里掏出一块青玉,挂到他脖子上,“这是我在神庙求的,让神明庇护你远离灾祸、增长智慧。”

    “谢谢您。”赫伦亲吻她的手背。

    “赫弥亚……我有个请求。”范妮轻声说,“在我死后,将我和普林尼合葬到一口棺材里。这么算来,我和他只分离了二十年,却能永远在一起。”

    她的眼睛熠熠发亮,好象跳跃着两团火焰,一直萎缩的卧蚕此时睡醒过来。

    赫伦面露犹豫,盯了她一会,还是点了点头。

    ……

    车轮碾压一路泥泞,辘辘经过拥挤肮脏的街道。终于抵达举行葬礼的地方。

    卢卡斯将马车停放在广场边,踢开地上的石子,将他的主人扶下来。

    车板被水浸得湿滑,赫伦下车时脚一滑,踉踉跄跄地落地。

    下意识地,他攀住卢卡斯的后背,碰到了他尚未痊愈的鞭伤。

    卢卡斯吃痛地缩了缩脖子,时间不过一瞬。

    ——但是赫伦注意到了。

    卢卡斯转身扶他时,已经恢复了笑容,好象疼痛不曾有过。

    他若无其事地替赫伦挪正帽子,嘴唇却微微打颤。

    赫伦将他的细微表情纳入眼底。

    “你后背的鞭伤还没好吗?不怕痛的角斗士?”他调侃一句。

    卢卡斯笑着说,“已经好了,您完全不必担心。”

    他没穿防雨斗篷,额发湿成绺滴着水,脸颊沾有泥点。他的睫毛润湿了,海蓝色的眼睛罩一层雾气,像海洋上的轻轻薄雾。

    赫伦勾了勾唇角,没有揭穿他的伪装。他扯下自己的斗篷、披在卢卡斯背上。

    “如果有伤,最好别碰水。”他说。

    卢卡斯能感受到斗篷的余温,带点豆蔻香气,是赫伦独有的味道。

    他的嘴唇动了动,半天才出声:“您之前就为我披过一次斗篷,这是第二次了。”

    “是吗?”赫伦愣住了,在脑海里搜寻一圈,“什么时候?”

    “那天也这样下着雨,”卢卡斯指了指天空,“我刚刚烙上家印,您站在高处看我练剑。我笑着冲您招手,您就冒雨走下来了。您穿的斗篷是褐红色毛织,松垮垮的,好像随时会掉。您的嘴唇红得像蔷薇,隔着雨雾我都能看清;头发有点乱,大概是刚起床没打理。您还赤着脚,泥水都没过了脚趾。您为我披上斗篷,让我亲吻您的脚背……”

    他顿住了。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似乎说得太多了。

    “记性不错。”赫伦笑了笑,“回家后泡泡药草水吧,毕竟你是为我受伤的。”

    他停顿一下,“你用我的浴池吧,效果更好一些。”

    卢卡斯头脑一热,睫毛间的雾气倏然散尽,眼珠的聚光跌宕一圈。

    赫伦拍了拍他紧绷的肩,笑着说:“赏你的。”

    他没有停留太久,直接走进坐席。卢卡斯坐在车板上等他。

    广场的坐席很满了,黑压压的,清一色的黑斗篷。后面挤着凑热闹的平民,举止优雅的贵族坐在席上。他们发色不同,金红黑白都有;从高处望去,像色彩斑斓的花朵绣在黑丝缎上。伴随着青灰的天色,他们显得肃穆,将本有的无动于衷掩藏得很好。

    坐席前架起棺椁,下方就是讲演台。新家主将在台上作葬礼演说。

    很多新家主出于政治需求,会利用葬礼来露脸,博得民众的认知度。

    故人的死是后人仕途的垫脚石,这是贵族们心照不宣的。

    雨势逐渐减小。赫伦坐在台下,看到达荷一步步走上台。

    第26章 爱上赫伦的一瞬

    葬礼的肃穆中,达荷保持适度的微笑,大概是阴沉中唯一的明快了。他的眉眼温顺地压低,下巴却微微翘起;谦逊和骄傲不协调地拼凑起来,使人琢磨不出他的真实面。

    他立定站直。豆子般的小眼,塌陷的短鼻,他与帅气无缘。

    但这并不影响他天生政客的气质。

    他摘下篷帽,面对密密麻麻的观众,手里没有演讲稿,镇定自若。

    “父亲赐予我安敦尼。古老的安敦尼啊,它是台伯河底的沉金,是海浪拍不动的礁石!须要铭记,它由血汗苞孕而生,无有别物比它更能舔舐底层人的伤口!我曾亲眼所见,父亲在神庙为生病的奴隶祈福,抱起过被冻僵的弃儿,与小商贩平等攀谈。对他的赞扬很少遭到拂逆,对他的贬斥多半受到抨击。虚怀若谷的父亲啊,他的伟影在我脑际盘旋!”

    他滔滔不绝,辞藻信手拈来,像一把直冲云霄的火,雨水浇不灭他的热度。

    他的热意,几乎要将自己灭顶。

    “我继承他的意志,成为一个爱好流泪的人。我常为穷孩子的哭闹内心酸涩,为哀嚎的难产女子而悲哀。我的乌发终变枯槁,鲜亮的皮肉终将皱缩,腿脚迟早疼痛坏裂。可我保持一颗怜悯体恤的心,时间于此心为空物!”

    外圈的平民们爱听这些,纷纷鼓起掌来。

    赫伦打了个深深的呵欠。

    远处的卢卡斯听不到这些。

    他躺靠在车板上,扯了扯篷帽,使劲吸吸鼻子,熟悉的豆蔻香钻进他的鼻尖。

    他忽然一笑。

    一只大手拍了他的头,没轻没重的。同时,有粗糙的男声响起:

    “没想到能在这儿碰到你,卢卡斯,你的斗篷告诉我你找到了慷慨的主人!”

    卢卡斯撑起身体,一转头就看到了自己的老朋友。

    “列维?!我的天呐,你居然还活着!”他惊讶地说。

    列维身材壮硕,额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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