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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训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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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3章 训话
    过了春节,已是永历二年,在满清则为顺治五年。
    正月初六,募兵之事基本完成。城南开拓了一片练兵场,共立有五座营垒,标营、中军、战营、守营皆驻扎于此。
    辰时,吃过早饭,标营骑兵队开始列队,新兵士卒排队领取衣物。
    新兵是陆陆续续补充进来的,从腊月二十六,一直到正月初五,每天都有新兵加入骑兵队。利用这十天时间,队长吴捷组织了队列训练,教会新兵如何列队,如何执拿、操作武器。
    昨天,最后五名新兵加入骑兵队。
    骑兵队队长吴捷手持名册,开始点取新兵名字,为他们发放军服武器。
    “张甲!”
    “小的在。”一名看起来还算精干的新兵上前一步,应道。
    “什么‘小的在’!回答‘到’!”吴捷性急如火,走到张甲面前,厉声说道:“张甲!”
    “到!”张甲挺直了胸膛,大声应道。
    “嗯,这才像样。我们骑兵队不仅是标营的精锐,也是永安镇全镇的精锐,不许有一个孬种。你虽为新兵,务必要做一名精兵。”
    “诺!”
    “尔为弓兵,授藤甲一套、军服两套、草鞋两双、漆弓一副、箭矢二十支、马刀一口。”
    漆弓是明朝两广地区常见的装备。这种弓很适应岭南的潮湿气候,弓力不大,射程也近,但有一个非常突出的优点:防水性能好,不怕风雨,也不会翻弓。
    标营为丹初的亲兵营,军械装备算好了,却依然很简陋。步兵营稍差,普遍没有盔甲,守兵营更差。
    张甲欢天喜地的抱起盔甲装具,正要离开。
    吴捷问道:“你这些衣服武器,是谁给你的?”
    “岑大帅!”
    “你为谁卖命?”
    “岑大帅!”
    “嗯。你要爱惜武器,好生看护,不得有失!”
    “诺!”
    张甲抱走武器,回到队伍中,在伍长、伍副的帮助下,开始手忙脚乱地穿戴武器。本伍十人,只有三个老兵,剩下七个都是新兵。好在标营提前挑选士兵,骑兵队的新兵都会骑马。
    没多久,新兵穿好了盔甲军服。吴捷环视全队,厉声说道:
    “今天上午,全营第一次集合,老子当值,都给我整利索了。盔甲系紧,弓箭、马刀、长矛都按规定携带。哨长伍长上前,给我纠正到位。大帅点名时,每个人答到时都给我憋足了劲。
    “大帅发饷时,每个人都给我昂首挺胸,把武器握紧了。谁要是把武器弄掉了,谁要是在大帅面前失仪了,回来老子先打他十个军棍。”
    巳时,标营第一次全体集合。岑丹初为士兵发饷,兼为训话。
    当下,很多南明军队已经不再发饷,官兵眷属只能在温饱线上挣扎。焦琏分兵占据了平乐,情况有所改善,但各部纷纷扩军,仍旧发不起饷。
    丹初决定扩军至三千人。以永安州的财力,粮食方面暂无问题,军饷方面仍无从着落。
    按每人每月一两饷银算,一年就是三万六千两。再加上训练、军械方面,一年至少八万两打底。若遇打仗,物资、奖赏、抚恤,军费还要激增。
    在实施着佃纳粮政策之前,发放军饷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尽管这样,扩军仍有必要,也非常紧迫。丹初需要军队来应对不断恶化的局势,需要军队执行着佃纳粮政策,需要军队积累战功。明朝中期时,一镇总兵官往往下辖数万战兵。按照丹初的规划,今后将在军队实施层级领导,由镇至下,依次为协、标、营、队、哨、伍。一营五百余人,一标三千余人,一协一万余人,一镇三万余人。
    他已是永安镇总兵,即便是扩军之后,也只有三千来人,相当于标的规模。
    不管怎么说,人马总算拉起来了。尽管财力拮据,丹初还是决定拿出宝贵的银钱,犒赏全军将士。
    守兵每人赏十二钱白银,步兵每人赏一两白银,标营每名标兵赏一两四钱银子。新兵按各自兵种,均减二钱白银。伍长以上,各有增赏。
    营副冯琳手持名册,点取士兵姓名。
    点到骑兵队了。岑丹初在前,冯琳在后,还有几个手捧银盘的亲兵,相继来到骑兵队。
    “吴捷!”
    队长吴捷大声应道:“到!”
    “赏银二两。”
    亲兵端着放满碎银的木盘,丹初从中取出一枚二两银锭,递给吴捷。
    吴捷双手接过,说道:“谢大帅!”
    丹初一笑,向吴捷点点头,开始为队头发放赏银。
    发过赏银,时间已过去大半个时辰。冯琳大声问道:“诸位兄弟,你们的赏银是谁发的?”
    “岑大帅!”
    “你们每天的饭食,是谁供应的?”
    “岑大帅!”
    “你们的军服盔甲武器,是谁给的?”
    “岑大帅!”
    “岑大帅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让我们有了饭吃,有了衣穿,有了钱。从今以后,我们都得死心踏地的跟随岑大帅,勤练武艺,沙场建功!”
    吴捷则趁机喊道:“誓死效忠岑大帅!”
    标营五百多名官兵,纷纷齐声喊道:“誓死效忠岑大帅!”
    丹初很满意,待官兵呼声减弱,便大声说道:“各位兄弟,刚才,本镇为每个人都发了赏银。大家的士气很高涨,声音也很宏亮,本镇很满意。
    “我们标营是全镇的精锐,也是本镇的亲营。不管你来自陕北,还是阳朔、平乐,还是永安,到了标营,你们都是本镇的亲兵,都是本镇的兄弟,大家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屋同住。
    “时局很乱,人人自危,朝不保夕。你们来永安镇当兵吃粮,无疑是明智之举。本镇会爱护你们,呵护你们,带你们建功立业。”
    一听这话,众官兵欣羡不已。镇台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才十八岁,已经升任总兵官,娶大家闺秀为妻,纳了两房小妾,一个是宗室之女,另一个是本地豪强家的小姐。
    妻妾如此,夫复何求?
    丹初接着说道:“当兵就要当好兵。第一要忠诚,忠诚为军士第一品德。士兵要忠于伍长,伍长要忠于哨长,哨长要忠于队长,队长要忠于营长,营长要忠于本镇。层层忠诚,方能万众一心,众志成城。
    “第二要有本事。人若没有本事,将一事无成。军士若无本事,一遇打仗,不仅不能自保,还能危及自家性命,还将连累同袍长官。
    “第三要勇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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