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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心脏中的晶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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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章 心脏中的晶石(下)
    张谌看着猎隼,心头念动决定将猎隼带回去,他要趁着身体休养这段时间熬鹰!
    那狐狸精最近放过了自己,正是自己熬鹰的最佳时机,只要自己将猎隼贴身携带,那狐狸精应该不会冒着被正神之光重创的风险来偷自己的猎隼。
    张谌拎着筐篓往回走,熬鹰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准备,而且他还要请教王五。他只是听说过熬鹰,至于说该如何熬鹰,有哪些具体需要注意的细节,他还需要学习。
    张谌今日下山比较早,直接割了青草,直接在村头等候王五。等到日上三竿的时候,就见王五提着一只狐狸,两只兔子从山中走了下来。
    狐狸毛发火红,看起来犹如晚霞一样美丽,那皮毛油光瓦亮,看起来很适合做上等的皮毛领子。
    只是张谌看着王五手中的狐狸,不由得眼皮直跳,下意识的向着村中方向看了一眼,心中有些不安。
    “今日运气不错,居然抓了一只狐狸,等下扒了皮做一个狐狸皮帽子,倒是可以卖一个好价钱。”王五遥遥的看着张谌,声音中充满了喜悦。
    张谌此时却笑不出来,自己隔壁住着一个狐狸精,要是知道自己等人在合谋如何弄死狐狸精,只怕大事不妙,天知道那狐狸精恼羞成怒之下会做出什么事情?
    “我正要狐狸皮毛去给小妹做一顶帽子,王大叔你不如将这狐狸卖给我如何?”张谌一双眼睛落在了王五手中的狐狸上,他可不能看着王五落入险境,所以出言开口想要将狐狸给买下来。
    王五闻言大笑:“这狐狸你想要直接拿去就是了,咱爷们客气什么。”
    话虽如此说,但张谌还是掏出了银子递给王五,王五不肯收,但是在张谌强硬的态度下,还是将银子收下,然后口中满是笑容道:“这银子就算我给你攒下,以后给伱娶媳妇用。你小子今年十四岁,也该娶媳妇了,到时候可是一大笔银子。”
    张谌将狐狸接过,然后一双眼睛看向王五,目光中露出一抹感动,随即拍了拍身旁的背篓:“王大叔,我这回可是捕捉了一个好玩意,您过来看看。”
    “能被你小子称之为好玩意的东西可是少见。”王五闻言顿时来了兴趣,走上前来到筐篓前,将筐篓的盖子打开,待瞧见那猎隼后,不由得瞳孔一缩,然后目光中充满了灼热,惊呼出声:“猎隼!”
    “这还真是个好玩意!你小子怎么捕捉到的?”王五声音中满是震惊,一双眼睛死死的盯在猎隼身上,目光中充满了灼热,视线从未挪移开。
    “这东西是个倒霉的家伙,落入了我的陷阱内,被我给活捉了。”张谌看着王五眼神中的灼热,笑眯眯的道:“大叔要是喜爱,直接拿去就是了。”
    “那不能,这可是稀罕物!你知道之前隔壁村的猎户,八年前无意间抓到一只受伤的猎隼,卖了多少银子吗?”王五闻言摇头拒绝,不等张谌作答,王五直接伸出两根手指,目光中充满了灼热:“二百两银子!”
    张谌闻言一愣,二百两银子确实是不少,至少在这个时代的购买力来说,二百两银子足够一家五口十年衣食无忧了,而且还能过得很好。
    “咱爷们的交情能用钱来衡量吗?大叔直接拿去。”张谌不以为然,不过是猎隼罢了,他还能找机会捕捉,只要叫他发现猎隼的踪迹,总有办法将猎隼给捉住的。
    “那不能行!”王五闻言摇头:“你将这东西卖给城中的富贵人家少爷,少说也能换二百两银子,到时候你买些良田,盖个房子,再娶一房媳妇,人生也算是美满了。这不是猎隼,这是你改变命运的东西。”
    张谌听闻王五的话摇头否决:“我并没有想到过将其卖掉,我想要将其留在身边,正要请教大叔会不会熬鹰之术。”
    “熬鹰之术我当然会,只是……卖掉对你来说才是利益最大化,这鹰隼就算是跟着你上山捕猎,又能收获几钱银子?只怕是到死,也打不来五十两银子的猎物。”王五劝说了句。“我现在还年轻,有的是时间赚钱,难得捕捉到鹰隼,不如先玩几年训练好了再卖出去,到时候价格必定更高。”张谌道了句。
    王五闻言点点头,算是认同了张谌的观点,然后开始传授张谌熬鹰的技巧。
    二人一个认真教,一个耐心学,不过是小半日,王五就已经将熬鹰的技术讲完,等到传授完熬鹰术,王五才道:“你只管放心的熬鹰,你那些陷阱,我替你看着,顺便将你那些猎物都处理了,去城中卖个好价钱。”
    “还要多谢王大叔了。”张谌道了句。
    “咱父子爷们道什么谢。”王五拍了张谌脑袋一下,然后双方各自分别。
    张谌见到王五走远,然后看向了那红毛狐狸,此时红毛狐狸一双大眼睛满是哀伤的看着张谌,叫张谌心中微微一叹:“也是个有灵性的!”
    他用法眼看过,这就是一只普通狐狸,但是灵性却很足。
    张谌小心的解开绳子,那狐狸犹如一道云霞窜了出去,几个闪烁就消失在了群山间。
    “你这没良心的,我好心救了你的命,你却不感谢一声就跑了。”张谌看着狐狸消失的方向,暗自里嘟囔着骂了一句,然后背起筐篓拎着草捆往家中走去。
    张谌回到家中,隔壁家叮叮当当切肉声响,不用看也知道,是那只狐狸精在做饭。
    张谌用兽皮裁剪出一个简陋的皮手套,然后用皮手套将猎隼拿出来,随即再用三根麻绳将猎鹰的腿拴住,捆在了一旁的柱子上,然后开始生火做饭,他要吃饱喝足之后去熬鹰。
    熬鹰可是一个耐力活,不吃饱喝足怎么行?
    “我现在身躯内似乎燃烧着烈火,并不会困倦,这简直是天赐良机!”张谌嘀咕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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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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