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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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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玦朝着荒无人烟的山野,漫无目的向前走,经过的地方留下一条深暗的血路,她的神思愈发昏沉,全身筋骨都快散架了,可她莫名不想给自己疗伤,就这么强撑着往前走,如行尸走肉般,经过一片茂密的灌木丛,她听到一阵阵小孩子的大笑声,嘲骂着某人“猪狗不如”、“有爹生没娘养”,伴着接连不断殴打肉|体的声音,淹没了一道嘶哑而微弱的哭叫。
    连玦不耐烦地扬了扬手,把那群正在打人的小孩悬空提了起来,丢到十几丈外的草垛子上。
    孩子们吓的嗷嗷乱哭,大喊着“魔头来了”,抱头鼠窜回家找爹娘去了。
    连玦头也不回,继续朝前走,一直走到荒无人烟的山野极深处,终于支撑不住剧痛的身体,跪倒在了地上,失去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连玦感觉到有凉凉的液体滑入她唇缝,她的神思一瞬清醒过来,睁开眼,对上一只大一只小的一双稚嫩眼睛,四周极为阴暗,像个洞穴,并不是她此前晕倒的地方。
    下一瞬,缺角的陶碗摔在地上四分五裂,连玦翻身而起,手指死死掐住身旁那人的咽喉。
    不过一息,她便松了手。
    只是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孩童,瞧着六七岁上下,没被打伤的一只眼睛清澈又明亮,身体瘦弱得像一把枯柴,连玦随便碰一下就能将他挫骨扬灰。
    小孩惊恐地看着她,一边咳嗽,一边缓缓从地上爬起来。
    连玦低头看了眼身上铠甲,大部分血迹都被擦干净了,弑魔神剑安静地躺在她身边,剑身也被擦得透亮,应是这个小孩做的,且他对她没有一丝恶意,否则剑灵不会这么平静,早就一剑捅死他了。
    连玦又看四周,此处确实是个山洞,离地面不近不远,洞里只有一张破烂的草席,正垫在她身下,还有一条几尺长的麻布,正披在她腰间,除此之外,就是三个残缺的陶碗,摆在草席旁边一块木板上,其中一个被她打碎了,剩余的一个装着半拉馒头,另一个盛着一团黑糊糊的不知名物体,似是刚捣好的草药。
    连玦丢开身上的麻布,转眸看那小孩:“是你把我拖到这儿的?”
    她的声音很平静,却因常年带兵打战,自带一股凛冽与威严,话一出口,身旁的小孩就吓哭了,腾地跪下来,朝她磕了个头,结结巴巴道:
    “神仙大人,我、我看您一个人躺在林子里,浑身是血,这、这附近经常有妖魔跑出来害人,我怕您……”
    “别哭,慢点说。”连玦有些无奈,可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温柔说话,只能尽力放轻声音,缓缓道,“你怎么知道我是神仙?”
    小孩总算没那么害怕了:“我看到了,你把大牛他们变到天上去,丢得好远!”
    连玦想起来了。原来是她晕倒前随手救下的小孩。
    这个山洞似乎就是他的栖身之所,连个像样的家具都没有,难以想象他是怎么生活的。
    连玦握剑站了起来,感觉到手背上有什么黏糊糊的,竟是一团草药,脖子上似乎也糊了不少。
    她哭笑不得地施了个净术,淡淡的光晕从她身上散开,跪在地上的小孩看到此景,眼睛瞪得巨大,嘴巴翕张着,神情充满崇拜与惶恐,忍不住又朝连玦磕了个头。
    透过嶙峋的洞口,连玦望了眼外面天色,察觉自己竟然在此地昏迷了两天有余。
    脑海中浮现这个衣衫褴褛的小孩不断给自己喂水、擦拭铠甲、上药,然后蜷缩在冷硬的石地上睡觉的画面,正欲闪现离开的连玦动了恻隐之心,停下脚步,回眸看了眼匍匐在地上的小孩。
    “你叫什么?今年几岁了?你爹娘呢?”她问道。
    “回、回神仙大人,我也不知我叫什么,他们都叫我秕糠……”
    秕糠?那是凡间的猪食,定然不是他父母给他起的名字。
    连玦想起他被好几个孩子围殴的画面,在这样残忍的环境下能挣扎着活下来,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我今年……应该快十岁了,爹娘很早就死了,都被魔头杀死了……”
    竟然快十岁了,营养不良骨瘦如柴的模样,让连玦以为他只有六七岁。
    “别跪了,起来吧。”
    连玦勾了勾手指,直接将匍匐在地上的小孩捋直了。
    小孩那只未受伤的眼睛睁得圆圆的,如湖水一般清澈的眼眸中倒映出身着银白铠甲的年轻女神仙,小孩无法形容她的长得有多好看、多高贵、多威武,只知道自己全身上下所有骨骼肌肉都在颤抖,好像被她这样淡淡地瞥一眼,他这一辈子就值了,不对,再加上两辈子,三辈子,都值!
    可是,下一瞬,神仙大人就消失了。
    他很确定自己没有眨眼,也没有在做梦,可还是忍不住狠狠攥了下大腿,痛得流出了眼泪。
    神仙大人像一阵风一样离开了,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
    小孩哭着跪了下来,不知是感激还是难过,冲着洞口方向用力磕头。
    没磕多久,一阵轻盈的仙风从洞外吹了进来,小孩茫然抬起头,破涕为笑:
    “您回来了!”
    连玦扫他一眼:“起来。”
    小孩立刻站起来。连玦又让他伸手,然后递给他一袋子热腾腾的肉包。
    把他连人带包子提溜到山洞角落,连玦手中仙光一闪,眨眼之间,空荡荡的山洞里就多了一张结实的木床、两叠被子,一套桌椅,一套斗柜,还有一些简单的,小孩子也能用的厨具。
    她以前从来没管过这种闲事,也不知一个人活着都需要什么物件,只能想到什么就给他点什么。
    最后,连玦又把目瞪口呆的小孩提溜到跟前。
    他手里抱着那袋包子,一口也没舍得咬,忽然感觉手心一沉,指缝间冒出一块金灿灿沉甸甸的东西。
    “这是金子。以后需要什么,可以自己去买。”
    连玦淡淡道。
    做这些事,对她而言实是破天荒头一遭。
    临走前,她习惯性握了握剑柄,感应到灵剑散发寒气,她眸光一凛,拔出长剑,掷向远处,捅死了一只从魔界跑出来的魔物。
    “神仙大人,那是什么?”小孩紧张问道。
    连玦没有回答。
    回头瞥见小孩极漂亮又单纯的眼睛,连玦心间一软,不知想到什么,她自嘲地笑了下,右手平举于前,掌中多出一根雪白的羽毛。
    这是她的凤羽,虽不如魔神鳞甲坚硬,却能驱魔辟邪,让魔物不敢近身。
    她将那根羽毛轻轻丢下,告诉小孩,只要带着这根羽毛,就再也不会有魔头敢来伤害他。
    话音匆匆淡去,一道神光闪过,战神连玦回归神界。
    小孩握着那根冰凉的羽毛,想起神仙大人不喜他跪,便强忍着站直了,全身激动得发抖,眼泪一滴一滴砸在地上。
    这羽毛雪白无暇,似是从神仙大人身上摘下的,比他手掌的两倍还要大,羽轴坚韧,羽片柔软蓬松,从内而外散发着阵阵寒意,冻得他手指发僵,却久久捧在掌心,怎么也不愿意搁下。
    神仙大人离开时,他好像看到了,她身后生出双翼,比凤凰还要巨大,比青鸟还要华美,全身战甲熠熠闪光,灵剑更是神光煊赫,诸天光芒托着她向上飞起,像逆行的流星一般,飞上天去,飞到极高远处,直到完全消失不见,化为不知哪粒星辰。
    小孩知道,他这一辈子,十辈子,百辈子,再也见不到这么美丽又神圣的画面了。
    就是让他现在立刻去死,他也心甘情愿。
    这一夜,他躺在温暖的被褥里,没有敢梦见神仙大人,只梦见漫天白雪,如梦似幻,飘落到脸上,虽然很冷,却像神仙大人送给他的羽毛一样,柔软蓬松,将他的灵魂也托起,自由地飘在天上。
    有了神仙大人的帮助,小孩以为,自己不会过得那么苦了,日子一定会渐渐变好的。
    那一大锭金子,他每次只用小石头刮下来一点点,拿去街市上换东西吃。
    一开始,他确实换到不少好东西,有肉,有米饭,还去书肆换了书,想要学认字。
    偏僻的小村子里,一个用金子买东西的瘦巴巴的孤儿,很快就引起了别有用心之人的注意。
    在一个浓云笼月的夜里,一伙人跟着小孩回到他所住的山洞。
    神仙大人来了又走,小孩的生活并没有变好,就像连玦并不知道,在这样的世道里该如何救助一个孤苦伶仃的小孩。
    她只是随手丢给他一点东西,回到神界之后,很快就忘了这一遭。
    那个深暗的夜里,小孩被几个游手好闲的青年活活打死了。
    金子被夺走,家具也被搬空,唯独那根羽毛,被他死死抱在怀里,无论如何也不松手,洁白的羽毛沾了泥,染了血,爬着蛆虫,贴着白骨,淹在乱石黄沙里,散发着凛然的寒意,驱逐着靠近的妖魔,却救不了被凡人打死的小孩。
    直到死前一刻他还在想,太好了,羽毛还在,他是真的遇见了神仙大人,不是一场梦。
    强烈的执念让这根羽毛随着小孩踏上黄泉路,淌过幽冥海,走过奈何桥,一同入了轮回。
    第九十八章
    回归神界之后, 元气大伤的连玦将自己封在皓天泽底,闭关休养。
    她以前也常进入皓天泽休养,大家都以为她会像从前那样,闭关几个月、几年, 最长不过百年就会出来。
    谁也没想到, 连玦这一闭关便是数千年。
    这段时间, 六界很是太平,魔界虽冒出了个新魔尊,但是实力远不如宿烈, 没有逍遥法外多久,便被仙界派兵铲平了。
    连玦闭关这些时日, 战神宫的事务都由她徒弟, 也是她身边第一副将清啸代为管理。
    清啸年纪轻, 心思重,是个很有野心的后辈,偶尔行事比较浮躁,大部分时候还是很可靠的。从前连玦总觉得自己还能统领战神宫无限久,所以一直只把清啸当副手看待, 神宫大权牢牢握在自己手上。这次出关,她见清啸将神宫打理得不错,心里莫名萌生出了好好培养清啸,让他能够独当一面接她的班的心思。
    就这么平静地过了几年, 某一日,连玦因故去了趟人间,突然想起那个在山洞里结识的小孩, 想起那双漂亮又可怜,总是蓄满眼泪, 无比崇拜地仰望着她的眼睛。
    心血来潮之下,连玦来到司命宫,托人翻出了那个孩子的命簿。
    看到她走后没多久,他就因那锭金子被当地的混混缠上,之后更是被活活打死,连玦很是惊讶,也感到几分自责——若不是她自以为是的馈赠,那孩子应该能多活一段时日。
    距离他们相遇之时已过去数千年,小孩经历了不下百次轮回,连玦一目十行地浏览他的命簿,惊奇地发现,她送他的那根凤羽竟随他一同入了轮回,小孩每次从母胎中降生,手里都紧紧握着一根雪白的羽毛,十分奇异,因此他这几百世里,将近一半时候都名叫“羽生”。
    陪她一同浏览命簿的仙官道:“这孩子和您甚是有缘呀,可惜,他的命实在不好,十世里有九世都不得善终,这样的命格,我们称之为‘苦海厄命’,生生世世都是要承受苦楚的。”
    连玦脑中闪过四字,“天道不公”,不过她没有说出口。
    也许是近日实在太闲了,也许是觉得自己有愧于此子,连玦突发奇想道:“以我之力,能为他转运吗?”
    “这……”仙官职位低,不敢妄言,大汗淋漓道,“小仙不知。”
    连玦也不为难他。司命宫主神失踪已久,连玦便去找了如今宫中位格最高的少司命,从他那儿请来一道据说效果很强的祈运神符,又融入了自己的神力,强强联手,路过的神官见了都说这符一定贼管用。
    连玦也道如是,遂带着这道符,在一个平平无奇的深夜,入了那个小孩今世之身的梦。
    这时的他是个十五岁的少年,名唤周羽生,出生于逐渐落败的书香门第,所居的国度即将遭遇百年难遇的战乱,不出意外的话,他会在颠沛流离的逃难生活中死去。
    连玦穿一身素净典雅的白袍,腰别神剑出现在少年羽生的梦里。
    她不善言辞,更无话与他寒暄,开门见山道:“吾乃天上神灵,因尔前世福缘,特下凡赠尔一祈运神符,附在随尔降生的白羽之上,用明火点燃那白羽,认真祈愿,神符便会生效,或使尔转危为安,或使尔鸿运当头。”
    此符神力极强,正常情况下可以用很多次,但连玦没有提这一嘴,万一这家伙遇到了千载难逢的厄运,为了转运一下子把符烧没了也有可能。
    横竖她只给这一道符,多了没有。
    本就是萍水相逢,她做这些,已是仁至义尽。
    少年羽生呆呆地望着眼前白衣胜雪、威严又不失美丽的神灵,他灵魂深处不住颤动着,外在却表现得极为温雅稳重,朝连玦缓缓一拜,道:“敢问仙上是何方神圣?”
    话音落下,他抬起头,神灵已消失不见。
    一梦醒后,羽生从柜中取出珍藏在宝匣里的白色羽毛,此物与他一同从娘胎里出生,历经十余年,纯白如初,纤毫未失,旁人都说这是羽生上辈子当灵鸟、甚至是当神仙的遗证,可羽生自己无端觉得,这是别人赠予他的宝物,原属于一个可望不可即的存在,直到昨夜,他终于证实了这个想法,梦中的神灵告诉他,白羽蕴藏着好运,他因此更加珍爱此羽,视之胜过生命,宝匣从此藏在枕下,每日枕着入眠,他没有一刻想过用火去烧它,令好运实现。
    之后不过半年,敌国军队倾轧而来,周家四散奔逃,羽生死在无眼刀枪之下,而白羽仍躺在宝匣之中,完好如初,再度随羽生进入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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