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故人邀约加入水雾族
我被吓出一身冷汗,难不成这世间有鬼不成?
就在此时,这杆原本悬浮在窗外的电dian击ji枪突然游动起来,它一寸寸的绕过船头朝着舱门而来。说时迟,那时快,咔嚓一声舱门被打开的声音传入耳畔。
紧接着,那杆悬浮在半空中的枪进入了舱内。
我被吓得顿时脊背发凉,头皮紧蹙,身上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青天白日里竟然闹鬼了?
岂料,就在这时,那杆悬浮在半空中的枪的旁边竟然现身了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这人不是别人,而是米中卫。
是米中午举着那杆枪!
她怎么会在这里?她怎么会影身?
我依稀想起我和她最后一次见面时的场景,那时正是远征军先锋部队核武器爆炸发生之日,我和她都落入了水雾人手中,他们胁迫我们说出武器存放地点,我们宁死不从。
再后来,我逃了出去,返回聚集地通风报信,而她因为身负重伤,只能继续留在水雾人手中。
我以为她已经死了,没想到非但没死,反而被水雾人给异化了,成为了与水雾人一模一样的能够自由隐身与现身的人。
真不知道,在这里遇到她,是该用幸运还是不幸来形容,真不知道她是不是已经加入了水雾人家族,真不知道她今日来此的目的为何。
就在这时,她的旁边又现身了一个人,这个人是个青年男的,两米多高,光头,银灰色肤质,身上一丝不挂。
他可能早就耳闻我和中卫渊源不且,此刻眼底全部嫉妒和愤怒,不过他在压制,但看上去随时都会爆发。
他先宣示主权般的怒眼瞪着我,然后转身冲着中卫和声和气的说道:“走吧,他已经安全了,我们也该离开了。”
一听说他们要离开,我顿时急的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好不容易才再次重复,还未嘘寒问暖,就要分开?我急忙站起身来想要留住对方,可是我脚上手上全是厚重的铁链,这些铁链害得我根本无法站起来,更别提走到对方对面留住对方。
中卫看到这一幕之后,急忙朝着倒在地上的小白脸部长快步走去,然后取下对方腰上的钥匙,为我打开脚链和手链。
趁着对方为我解锁的时机,我急忙问道:“中卫,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还不等她开口,一旁那个男青年便气势汹汹走来,拉着中卫就要离开,还假仁假义的说:“任务要紧,我们该出发了。”
任务?什么任务?
出于好奇,赶在他们离开舱门之前,我冲中卫急声做了询问。
原本已经被拉到门口的中卫,折转身子定眼看着我,和声说道:“张
大哥,你不是外人,我不想瞒你。我现在已经是水雾族的一份子了,此次我会出现在这里也是奉我族族长的指令。他命令我和小武潜入聚集地,寻找武器弹药的存放地,伺机摧毁弹药。没想到我们刚刚来到这里,就看到你被人捆绑了四肢带到了这里,我不放心便尾随而来,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救了你一命。”
话到这里,她快步朝我走来,蹲到我身边,一边继续为我打开手链脚链,一边冲我说道:“张大哥,不如你也加入水雾族吧?反正人类对你无情无义。再说,人类来到巨虫星球之上到底做了些什么,你比我更清楚,难道你就能够任由这样的事情继续?你心底明白,这一切都是人类的错,不如你就加入我们,与我们一起将人类赶出去,让这里恢复之前的宁静与平衡?”
说实话,在这之前,我压根没有想过加入水雾族或者地穴族,成为巨虫星球土著的一份子,但是就在刚才看到我相处数十年的好朋友米中卫成为了水雾族的一份子,就在刚才对方邀请我加入水雾族的时候,我突然间动心了。
为什么我就不能加入水雾族或者地穴族?为什么我就不能成为巨虫星球土著的一份子?
反正,我本不是人类,而是来自一个名为蓝血星球的蓝血族。
其次,人类的确是一种为了功名利禄,可以互相残杀的动物。我本人,并不喜欢和这种动物为伍。
和人类相比,水雾族和地穴族就简单多了,它们一般不会为了个人的功名利禄去做伤害集体之事。
就在这时,米中卫的催促再次响起,“难道你还要犹豫?”
我说:“如果我是孤儿,早就这样做了。我之所以犹豫,是因为担忧我的家人。如果我投敌了,人类不会放过我的家人,兴许我的家人也会觉得我这样做是天大的罪孽,兴许他们宁愿我死,也不愿意我投敌。”
中卫兴许可以丢下家人不闻不问,但我不行。
这个时候,一旁的男青年等待的不耐烦了,他大跨步走来,粗暴的拉走了中卫,并很不友善的埋怨道:“该走了,从今以后你和他有别,不应该再有任何来往。你是水雾人,他是人类,你们两个注定是入侵与反入侵的敌对关系。不论今日如何多情,明日都要将枪口对准彼此。”
就这样,他们走了。
他们走了之后,我将小白脸部长安置在了一张床上,又用被子将他的全身罩住,看样子就如同他睡着了一样,然后将铁链和脚链塞到了座椅地下,又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地上的咖啡汁,最后拿着对方的子弹枪、电dian击枪离开了船舱。
此刻是下午,冷风烁烁的刮着,地上险有人走动。我避开人群,快速朝着医疗部所在的大型飞船迈去。
始料不及的
是,当我打开舱门的时候,发现地上竟然歪歪扭扭躺着六七个人,看那样子应该是被电dian击枪击晕的。
到底是谁击晕的他们呢?
就在这一刻,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从飞船的下层货舱传来,脚步声中混杂着一个急促的声音,“你们快走吧,以后小心点,千万别让他们再抓住。再抓住,我可救不了你们。”
这声音有点熟悉,很像那个身着白色长袍的喂食员。
只是,他怎么可能放掉地穴族王子呢?他怎么可能不惜击毙数个人类,冒险去救地穴族王子呢?
就在我思绪乱飞之间,他们出现在了上层客舱与下层货仓连接处,并且第一时间发现了我。
那个身着白色长袍的喂食员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复杂的眼神打量着我,然后冲我说道:“我看不惯他们利用高智商的动物做实验,准备偷偷放掉他们,你若是想要告密就去告密吧,反正我已经一把老骨头了,才不怕死。”
说实话,我非但没想过去告密,反而很感激他这样做,也很欣慰在远征军中还有这样一个和我志同道合之人。起先,我还以为除了我,其他人都可以堂而皇之的残害生灵。
就在这时,对方推开自己脸上浓密的长发,让自己的左半边脸颊露出来。
我朝着那张脸颊望去,着实被吓了一跳,那张脸竟然有半个巴掌那么大的褐色疤痕。这块疤痕明显已经年深日久,看上去至少有好几年了。
我知道,对方给我看这快疤痕,一定有自己的意图。
果不其然,听到了这样的声音,“这就是小白脸部长的杰作,我和他本是最好的朋友,岂料他竟然痴迷实验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有一次假仁假义邀请我去他家用晚餐。没想到,竟然在酒里下迷药,将我迷晕。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他关在地下室,接下来的一连数个月,他一直拿我做实验。后来,我便装死,他以为我真的死了,便将我拉到荒郊野外埋了。这些年,我一直再找机会报仇,可是他步步高升,我却只能以‘活死人’的身份东躲西藏,连生计都成问题,更别提报仇雪恨。索性,这一次,阴错阳差的加入了远征军。而今,我面目全非,他根本认不出我,否则早就被他残害。至于我脸上的疤,就是他用硫酸烫的,这笔仇,我永远不会忘记。”
真想不到,在远征军中竟然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不过,我也无暇理会别人的是非恩怨,毕竟这是别人的事情,何况,我连自己的事情都不够时间精力去处理。
当下,我需要好好考虑一下,到底要不要加入地穴族或者水雾族。不过,再考虑这个问题之前,我需要先护送地穴族王子和随从离开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