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不要我了
大年初一,王推官一家告辞了,虽然王迎香百般不愿,但实在也找不到理由继续住在萧府了。
她恼恨的看着一脸幸灾乐祸的张云清,愤愤不平的嘟囔着:“凭什么她就能继续住呢?”
只有离得最近的王家娘子听见了她的嘟囔,忍不住叹了口气。
“香儿啊,张姑娘的父亲是萧大人的合伙人,又是结拜兄弟。有这份关系在,张姑娘就是在走亲戚,任谁也说不出什么来的。
可咱家和萧大人家不过是邻居,住久了让人家笑话。”
“怎么会不过是邻居呢?我可是有契约的,是萧公子买的我。”
王家娘子实在听不下去女儿的言论了,狠狠掐了她一把,把王迎香掐出了眼泪。
萧风送他们三口人到大门口,从身上掏出准备好的红包来。
“过年了,这个就当是给王姑娘的压岁钱吧。”
王迎香脸一红,想说自己长大了,而且和萧风是一辈儿的,不该他给压岁钱。
王推官咳嗽一声:“香儿,萧大人的好意,给你就拿着吧。”
王迎香接过红包,打开一看,里面有一两银子,还有一张纸。掏出纸来展开,居然是那张卖身契。
王家娘子和王迎香的卖身契,一式两份,他们自己手里有一份,萧风手里有一份。
这是卖身契的规矩,其实卖家手里那份有没有无所谓,因为买家这份才是主张权利所必需的。
只要卖身契在萧风手上,就是将来老王发达了,当上当朝首辅,王家娘子和王迎香,也只能是萧家的奴仆。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规矩,看似荒谬,但人人认可,决不能破的规矩。
老王心里早有预料,萧风是不会扣着这份卖身契不放的,但见萧风如此轻易的就还给了自家,还是十分激动。
“大人大恩大德,王家永世不忘,若有能为大人效力之事,王顺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王家娘子也激动的抹着眼泪,心里一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实话说,过去这些日子,虽然萧风一直安慰她们不要怕,她仍然有些不踏实。
万一丈夫出不来,自己和女儿无处可去,也只能在萧府当一辈子奴仆了。
王迎香把那张纸攥得紧紧的,忽然抬头看着萧风,毛嘟嘟的大眼睛里和她娘一样也满是泪水,但性质却似乎有些不同。
“萧公子,你这是不要我了吗?”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前来送行的张云清张大了嘴,就像被人掐住了脖子一样,紧张的看看王迎香,又看看萧风。
巧娘猛然抬头,却是看向王家娘子,想看看她会如何面对这个局面。
巧巧很小就在街头卖布,十分机灵,但偏偏对男女之事极为迟钝,她傻乎乎的看着王迎香,还安慰她。
“迎香姐,怎么会呢?老爷不会不要你的,你啥时候想我们了,随时来找我们玩啊!”
王推官一瞬间想了一千万种表态方式,最后觉得只有一种最合适,就是装糊涂,假装没听见。
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所以王推官保持着和萧风依依惜别的姿势,不为所动。
王家娘子就没有这么好的演技了,她的脸涨得通红,赶紧把女儿拉到身边,尴尬的冲萧风一笑。
“萧大人,迎香和巧巧、张姑娘他们处的好,乍一分开,难免心里惆怅激动,说话也口不择言,乱七八糟的,你别见怪。”
萧风又不是傻子,平时只是不往这上面想而已。见王迎香这幅样子,还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不过他选择了和老王类似的方案,老王是装听不见,他是装听不懂,顺着巧巧的话头说。
“是啊,怎么能说我们不要你了呢,你只是跟父母回家而已,什么时候想来住都行。
你的那间屋子给你留着,不让人动。”
萧府房子多,每个客人都分了一间房,不过巧巧她们仨虽然各自有一间,却从来都是挤在一起睡,轮流祸害那三个房间。
王迎香眨眨眼睛,觉得萧风好像答应了什么,但又好像什么都没答应。王家娘子松了口气,趁机把这个尴尬的话题就翻篇了。
老王一家坐着雇来的马车走了,接下来告辞的是昨晚上大放异彩的柳如云和他爹。
没错,之前人们提到柳如云可能都还会说:这是陈忠厚的女儿。
估计过些日子,人们提起陈忠厚就会说:那是柳如云的父亲。
柳如云屡试不得的那十五道菜,有了味精的加持,居然让她领悟到了新的技巧,达到了和她娘差不多的水平。
而她本就拿手的那五道菜,有了味精,更是有了新的突破,登峰造极。
昨晚上不过是牛刀小试,真正的大战,是要放在食神大会上的。所以昨晚萧风叮嘱了大家,食神大赛之前,千万不要泄露柳如云厨艺大涨的事。
虽然昨晚张天赐一边吃得满嘴流油,一边发表见解说,就是不保密,凭柳姑娘现在的厨艺,也绝对能击败史珍湘。但萧风一句话就让他闭嘴了。
“以有备打无心,永远是胜率的保障。胜负未分,骄兵必败,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戚继光嘴里念叨了几遍,忽然拍案而起,吓了大家一跳。
“展宇,无心,昨天咱们讨论战阵对敌,如何有必胜之道。我说必胜是没有的,但战术得当,胜率就大。
今天萧兄这句话,是从战略上的,对我们行军打仗大有用处。
首先我们要示弱,让敌人骄傲。其次,我们要保证兵力优于对手,要当狮子,不当兔子!
胜负未分,骄兵必败,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妙句,妙句,我要写到我兵书的第一页上!”
萧风记得历史上戚继光是写过好几本兵书的,也不知道他现在写的是哪一本,想不到自己随口一句,还能留在他的兵书首页上。
这感觉就像小时候萧风在自己书皮上抄名人名言一样,格式应该类似下面这样。
胜负未分,骄兵必败,狮子搏兔,亦用全力——(明)萧风。
天地良心,这里面没有一句是他原创的。
如果不是不伦不类,萧风倒是希望戚继光能把自己那首半夜发牢骚的诗写在首页上,至少那是他原创啊。
陈忠厚提着祖传的菜刀在门口等着女儿,柳如云走到萧风面前福了福。
“萧公子,你炼制的仙药启发我掌握了娘亲菜谱的精髓,这等大恩,不能言谢,容后必报。”
萧风笑了笑,也掏出一个红包来递给她。
“这是给你的压岁钱。”
柳如云脸上一红,萧风刚才给王迎香压岁钱,就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他不过比王迎香大五岁而已。
不过萧风和王推官平辈论交,给王迎香压岁钱倒也算说得过去。
可自己比萧风还大着八岁,按理说要给也是柳如云给他红包才对,他反倒给起自己来了。
见萧风都递过来了,柳如云也不好不接,接过来打开,红包里也有一两银子,还有一个小瓷瓶。
柳如云如获至宝,赶紧把小瓷瓶塞进了怀里。
“你这段时间研究菜品,估计也快用完了。这一瓶我比较熟练了,纯度比上一次的更好一些。你留着在厨神大赛上用。”
柳如云连连点头,羞涩的说:“其实,其实我也该给你预备一个红包的,毕竟我比你大。”
萧风脑海里闪过那个画面,忍不住笑了起来。一个漂亮的大姑娘,给自己发一个红包。
这个画面如果有配音,那一定应该是港台腔的:“呦,瞧不出来,你还是个处男呢,拿着吧,这是规矩。”
柳如云不知道萧风笑什么,只是觉得他的笑容好温暖,好善良,好……好吧,有点帅。
她也不由自主的被感染的笑了笑,转身要走,又停住脚步,小声告诉萧风一个她发现的秘密。
“萧公子,你可能没发现,王姑娘可能是喜欢你!”